§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秉骥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肖国锋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碧辉 |
公司负责人李秉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碧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15,472,286.11 | 1,247,994,811.48 | -2.6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84,424,061.49 | 1,130,004,294.56 | -4.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34 | 4.52 | -3.9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880,836.75 | -30.9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2 | -31.2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10,052.60 | -33,080,233.07 | -143.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3 | -142.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5 | -1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9 | -2.98 | 减少2.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0 | -3.37 | 减少2.1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04,606.78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441,808.2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0,276.72 |
所得税影响额 | -278,587.2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03.37 |
合计 | 4,263,447.6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0,876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125,067,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437,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滕伟丽 | 1,7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瑞岗 | 954,346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 | 829,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付化义 | 68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8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凯帆 | 453,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光元 | 45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少华 | 427,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2年1月1日 |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 |
应收票据 | 3,099,983.00 | - | 100.00% |
应收账款 | 524,320.60 | - | 100.00% |
预付账款 | 17,121,860.07 | 12,233,411.38 | 39.96% |
其他应收款 | 2,036,494.65 | 277,110.80 | 634.90% |
其他流动资产 | 90,000,000.00 | 1,883,176.47 | 4679.16% |
在建工程 | 2,138,332.00 | 1,069,694.00 | 99.90% |
预收款项 | 13,853,033.58 | 21,774,212.10 | -36.38% |
应交税费 | 13,938,182.24 | -344,452.85 | -4146.47%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幅度(%) |
投资收益 | 3,441,808.23 | 2,346,884.93 | 46.65% |
营业外收入 | 1,345,319.78 | 2,418,075.11 | -44.36% |
营业外支出 | 240,989.72 | 45,006.36 | 435.46%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880,836.75 | 80,888,288.91 | -30.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296,072.00 | -242,032,017.81 | -60.63% |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10.00万元,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是因为销售回款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2.43万元,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是因为赊销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712.19万元,较期初增加39.96%,主要是因为预付原料款项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03.65万元,较期初增加634.90%,主要是因为备用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9,000.00万元,较期初增加4,679.16%,主要是因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13.83万元,较期初增加99.90%,主要是本期开工的工程期末未完工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385.30万元,较期初减少36.38%,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393.82万元,较期初增加4146.47%,主要是期末未交税金的增加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344.18万元,较上期增加46.65%,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收入的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134.53万元,较上期减少44.36%,主要是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24.10万元,较上期增加435.46%,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兴龙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5,588.08万元,较上期减少30.92%,主要是销售收到现金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9,529.61万元,较上期增加60.63%,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技改项目减少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出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改时的承诺 | (1)限售条件: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所持股份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即12,500,000股,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即25,000,000股。在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2)将协助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参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 (1)截止2012年9月30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限售条件”承诺履行。 (2)关于股权激励方面的承诺在商讨中。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2012年6月28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12-201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含百分之十);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应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将按《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12-2014)》及当年的经营赢利状况制定现金分红方案。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以25,000万股股本为基础,每10股派0.5元,共计1,250万元。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秉骥
2012年10月16日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