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9002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9月20 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10月22日(为认购期基金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A |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90021 | 091021 |
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申购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申请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份额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基金开放申购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已于2012年10月10日开通公司直销渠道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的申购业务,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的《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本基金暂只开通公司直销渠道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的申购业务,其他代销机构的申购业务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登记机构只办理在赎回提交当日即运作期到期日对应的到期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在结算该基金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后,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赎回款项。
3、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个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4、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通过基金账号查询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对应的运作期到期日,以及每个开放日可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5、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日常转换业务, 具体开通日常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肇栋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北京、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并在武汉分公司开通了直销业务: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6层
联系人:瞿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091
(2)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5-106室
联系人:陈丹丹
电话:010-85252345/46、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3)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肖利霞
联系电话:027-85552889
传真:027-85552860
7.2 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2年9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