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廿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2-03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廿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廿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7日上午在公司20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无锡北中路工程BZ01~BZ11标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0763亿元成立项目公司,以“建设-移交(BT)模式”投资建设无锡北中路工程BZ01~BZ11标段项目,其中公司出资60%,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
北中路工程BZ01~BZ11标段工程位于无锡市崇安区和锡山区境内,西起内环江海路,东到312国道(包括上跨312国道和沪宁高速立交),接已建成的北中路(312国道以东段),路线全长4.24公里。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0月18日,计划完工时间2013年12月28日;交工验收3个月,总建设期近18个月。
本项目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即由中标人利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回购。公司中标投资总额为8.8763亿元,其中前期配套费2.5亿元为固定值,工程建安费6.3763亿元(暂估)以JTG B06—2007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为基数计算,人工价格及材料价格的调整,按江苏省有关规定。
本项目的回购期为5年,回购期自建设期满或交工之日起计算。回购价款自进入回购期之日起按季分期(20期)等额支付。
据招投标条件,若以目前央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6.55%)为基准,经初步测算合同期内本项目的投资收益合计约为2.58亿元,扣除贷款利息、税费后股东净收益约为0.85亿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9.06%。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