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2-03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2年9月24日收到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向我公司送达的(2012)泰中法技拍字第24号《召开拍卖会通知书》,定于2012年10月17日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由泰安市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与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拍卖会,对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的我公司位于济南市平阴县栾湾乡东平洛村土地证号为平国用(98)字第081306069号土地使用权证下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平阴县安城乡西土寨村土地证号为平国用(99)字第005号土地使用权证下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我公司董事会已于2004年3月18日、2004年5月14日、2010年5月13日、2010年6月5日、2011年7月28日、2011年9月8日、2012年6月29日、2012年8月10日、2012年8月24日和2012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诉讼的有关情况。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我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24日查封了我公司在平阴县栾湾乡平洛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98字第081306069号)和平阴县安城乡西寨村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99字第005号)。
二、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公司的土地暂缓拍卖情况。
前期我公司经了解,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拟拍卖的我公司位于平阴县两宗土地所依据的广泰评(2011)第091号《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为2011年4月19日—2012年4月18日,我公司认为上述《评估报告》已远远超过有效期且已自动失效。据此,我公司于2012年10月9日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拍卖程序异议书》,就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2年10月17日拍卖我公司位于平阴县两宗土地一事提出异议。近日经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技术室沟通,我公司提交的《拍卖程序异议书》已转交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庭,原定于2012年10月17日对我公司位于平阴县的两宗土地暂缓拍卖,待裁决结果下达后,再决定是否拍卖。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