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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陈贵樟董事因公务出差沈长寿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朱重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朱建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高连相

    公司负责人朱重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连相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738,469,631.522,351,594,533.7016.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695,142,784.661,592,730,101.36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003.766.3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0,379,388.2992.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492.8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058,970.07188,318,907.9512.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20.44511.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90.42912.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20.44511.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811.42减少0.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911.01减少0.3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663,034.5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1,155,343.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780,870.7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303.98
    所得税影响额-2,099,052.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74,112.89
    合计6,809,779.6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3,56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32,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万向集团公司80,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20,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7,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3,998,280人民币普通股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毛勇1,460,000人民币普通股
    恽强1,442,300人民币普通股
    张永恒1,073,034人民币普通股
    杨德斌1,003,53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增减比率(%)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182,148,449.74131,295,701.2038.73主要系销售货款未回笼所致
    预付款项139,254,063.3758,730,379.52137.11主要系采购煤炭、化工原料及土建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50,150,000.00  主要系发放委托贷款所致
    短期借款77,000,000.00115,400,000.00-33.28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21,530,918.1210,325,221.66108.53主要系预收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16,610,422.7281,591,725.5242.92主要系本期提取所致
    应付利息10,948,403.25269,798.813957.99主要系债券利息提取所致
    应付债券297,025,000.02  主要系本期发行3亿元债券所致
    利润表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比率(%)变动原因
    管理费用109,406,894.8757,028,989.0791.84主要系本期技术开发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2,552,423.344,290,199.51192.58主要系本期提取债券利息所致
    营业外收入10,669,745.7819,159,556.54-44.31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少及政府补助减少等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营业外支出3,053,569.418,043,220.42-62.04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比率(%)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379,388.29119,392,663.5392.96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263万元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6087万元等共同原因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公司债券。2012年3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第一期3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减除发行费用3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625万元。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2年3月22日,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3月22日,本金兑付日为2015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由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3.3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由32,518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其中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增资至32,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杭州萧山航民控股有限公司增资至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于2012年8月8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2年8月10日、8月31日《上海证券报》。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现金分红标准、比例、相关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和中小股东充分表达诉求提供了制度保障,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还对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重庆

    2012年10月19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2-023

    债券简称:11航民01 债券代码:122130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9时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陈贵樟因公务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沈长寿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9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2-024

    债券简称:11航民01 债券代码:122130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下列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季报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上市地监管的相关规定。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2-025

    债券简称:11航民01 债券代码:122130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议案》,现将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基本情况

    1、2012年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出让的公开招标工作已经启动,根据2012年9月10日发布的《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公告》,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共有20个招标区块供选择(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区块)。本次招标出让区块探矿权有效期为3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上午8:00-9:30。开标会将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

    详情请参见《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或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3)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二、公司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540,000元,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的要求;

    2、公司已与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以下简称“第七大队”)签署了《合作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以公司为主体,利用第七大队的气体勘查资质及技术力量,共同参与页岩气的勘查开发项目投资。

    (2)第七大队同意公司利用其相应资质参与页岩气项目的投标。

    (3)公司同意,公司页岩气项目中标后,按市场价格将勘查委托给第七大队。

    3、公司将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的招标,并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内的页岩气勘探开发。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本次公司参与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的事项,符合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把握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战略部署要求,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2、如公司取得本次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将构成一定压力。公司将通过引进投资合作者和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降低资金使用压力,确保公司本次参与的页岩气投资开发活动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带来明显的影响。

    四、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中标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如公司取得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预计在三年勘探的有效期期间,不会很快取得实质性的投资收益,同时对中标区块页岩气资源的勘探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如公司取得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三年探矿权有效期后,公司对能否顺利取得区块的采矿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人民币1亿元以内的页岩气投资金额仅为公司对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具体投标金额将视公司投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页岩气招标出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