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林永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峰国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中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353,832,325.19 | 586,969,722.00 | 130.6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048,693,899.04 | 306,493,415.27 | 242.16% | |||
| 股本(股) | 100,000,000.00 | 75,000,000.00 | 33.3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49 | 4.09 | 156.48%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9,101,900.40 | 68.15% | 394,946,263.90 | 38.2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404,880.31 | 135.56% | 93,325,078.39 | 61.7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1,954,874.90 | -500.81%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72 | -4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77.78% | 0.99 | 28.5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77.78% | 0.99 | 28.57%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 | -1.19% | 10.88% | -14.58%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 | -0.69% | 10.85% | -14.1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036.75 | 报告期内,处置1部小客车取得的收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00.00 | 报告期内,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9,563.9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94,868.21 | |
| 合计 | 284,604.61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98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39,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9,091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37,6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7,612 |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40,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0,006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60,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0,11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5,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845,724 |
| 中国建设银行-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9,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49,879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4,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961 |
| 中国建设银行-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2,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652,089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4,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554,765 |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8,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528,912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增长245.10%,主要原因是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致使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217,868.32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
3、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长108.06%,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增加,以及对加盟商的信用政策进行调整,增加优质加盟商的信用额度及延长信用期间。
4、应收利息
报告期末,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做短期定期存款,从而产生了应收利息。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度期末增长59.38%,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直营店押金增加。
6、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较上年度期末增长73.15%,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直营门店数量增加,备货量增加以及2012年秋冬货品基本入库所致。
7、固定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购置店铺经营用的房产、运输设备、电子设备所致以及公司科学城国际时尚中心动工建设所致。
8、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度期末增长310.24%,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店铺的装修工程增加。
9、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度期末增长160.33%,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门店装修及老店重装致使装修费用增加。
10、短期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增长60.00%,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资金投入。
11、预收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下降47.46%,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对加盟商信用政策,增加了信用额度。
12、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增长55.43%,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和薪酬水平提高,而导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下降61.69%,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度期末减少。
14、应付利息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较上年度期末增长48.28%,主要原因是借款所产生利息增加。
1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长51.97%,主要原因是境外子公司未分配利润因为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6、股本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较上年度期末增长33.33%,原因是公司股票上市成功,股本增加。
17、资本公积
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较上年度期末增长5,740.79%,主要原因是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致使资本公积增加。
18、营业收入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27%,主要原因为经营规模扩大。
19、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9.73%,主要原因为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长,税金相应增加所致。。
20、销售费用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6.73%,主要原因为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长,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1、财务费用
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720.88%,主要原因为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抵减了财务费用。
2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839.26%,主要原因为本期末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相应增加。
23、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8.32%,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
24、利润总额
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4.13%,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增加。
25、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1.24%,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
26、净利润
报告期,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1.78%,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增加,利润总额增加。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500.81%,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店铺增加致使备货成本和经营开支增加,以及公司调整对加盟商信用政策,增加了信用额度及延长信用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相对减少,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71.45%,主要原因为新增门店装修费用支出同比增加。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807.47%,主要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林永飞、广州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翁武强、翁武游、严炎象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控股股东广州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翁武强、翁武游、严炎象均承诺:自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1月10日 | 2012年2月28日至2015年2月27日及任职期间、离职后十二个月内 |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广州星海正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星海正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1月10日 | 2012年2月28日至2013年2月27日 |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 杨厚威 | 股东杨厚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2012年01月10日 | 2012年2月28日至2013年2月27日及任职期间、离职后十二个月内 |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40% | 至 | 6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5,309 | 至 | 17,496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352,133.2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终端零售业绩良好,故预计2012年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增长。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8月20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证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创证券 | 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及竞争优势 |
| 2012年08月22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富通基金 | 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及竞争优势 |
| 2012年09月11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泓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兴证券、浙商证券、万联证券、长城证券 | 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及竞争优势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2012-029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截至期限是2012年10月18日。截至2012年10月18日,董事会收到董事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杨厚威先生、林峰国先生、翁武游先生及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刘少波先生、冯果先生、荆林波先生等9位董事的表决票。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季报全文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季报正文详见巨潮网以及2012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科学城总部建设项目<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的议案》。
2009年12月29日,公司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买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创新路以东、光谱中路以北KXC-D2-3地块,已于2010年3月1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施工计划,现公司拟与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由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承建广州国际时尚中心项目总承包工程。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2012-030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10月18日下午13点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全部3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的《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季报全文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季报正文详见巨潮网以及2012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2012-031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悦圆”)系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奴迪路”)控股子公司。2012年10月18日,广州连卡悦圆与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福”)、孟建平及张宁签订《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广州连卡悦圆拟投资人民币1600万元对杭州恒福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协议主体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双眼井巷6幢105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建平;
注册资本:500万;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装及辅料的批发与零售等;
2、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1301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6000万;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除外);企业形象策划及市场营销策划;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
3、孟建平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春江花月晓风苑4-1-501;
4、张宁
住所:苏州市沧浪区里河新村146幢506。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连卡悦圆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金额与作价依据: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其作价依据为:鉴于杭州恒福已投资开设9家国际品牌代理店,经折算,其单店销售业绩年平均大于人民币300万元且销售净利润率不低于10%(该数据未经审计)。基于上述评估,公司管理层认为该投资金额符合市场公平交易价格。
3、杭州恒福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住所地为:杭州市下城区双眼井巷6幢105室,其主营业务为:品牌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装及辅料的批发与零售等。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杭州恒福已与Paul&Shark(保鲨)、Lubiam(鲁彼昂姆)、Renoma(瑞诺玛/雷诺玛)等三个国际知名服饰品牌建立了品牌销售代理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Paul&Shark(保鲨):意大利高级休闲品牌,诞生于1977年,其以鲜明的鲨鱼标识其男装,体现了自由、休闲和优雅的风格。主要产品包括男士休闲服饰等。
品牌销售代理区域:江苏省(不含南京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藏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不含乌鲁木齐市)。
门店开设情况:杭州恒福已在上述区域开设4家门店经营销售该品牌。
(2)Lubiam(鲁彼昂姆):由意大利Bianchi家族于1911年在Mantova(意大利北部)创建,以堪称完美的品质、蕴涵细节的手工著称于世,至今已历时四代,以纯粹、典雅的格调诠释男人高品质的生活。主要产品包括男士休闲服饰等。
品牌销售代理区域:江苏省、湖北省。
门店开设情况:杭州恒福已在上述区域开设2家门店经营销售该品牌。
(3)Renoma(瑞诺玛/雷诺玛):1963年诞生于法国,以其流线的外形设计,高中的面料以及更舒适快乐的品牌体验,成为皇室贵族、明星,以及高收入高品位成功男士的钟情品牌。主要产品涉及服装、手表、眼镜等。
品牌销售代理区域:四川省、湖北省及江苏省。
门店开设情况:杭州恒福已在上述区域开设3家门店经营销售该品牌。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孟建平于杭州恒福增加注册资本前,将其持有的杭州恒福2%股权转让予连卡悦圆,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0万元;
2、连卡悦圆取得杭州恒福2%股权后,连卡悦圆以现金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90万元。其中500万元作为杭州恒福注册资本,其余部分1090万元作为杭州恒福资本公积金;
3、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杭州恒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连卡悦圆 | 510 | 51% |
| 孟建平 | 440 | 44% |
| 张宁 | 50 | 5% |
| 合计 | 1000 | 100% |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杭州恒福主营业务为国际品牌经营代理,通过对杭州恒福股权投资,公司可进行资源整合,从而加强公司与国际知名服饰品牌的合作;
2、本次对外股权投资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吸收国际先进的品牌管理经验,提升自身的品牌运营能力;且公司通过参与国际品牌终端维护,获得国际知名服饰品牌终端零售的最新资讯,提升公司品牌终端形象的国际化水平。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2012-032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科学城国际时尚中心施工计划,现公司拟与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梁亮”)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合同竣工日期:暂定2014年3月30日。
3、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最终合同结算按照实际结算款。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
1、基本情况: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日,住所地为广州市海珠区沥窖振兴大街南苑新村东181号。
法定代表人:梁剑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广东梁亮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通过多方面的沟通与了解,广东梁亮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广州国际时尚中心项目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广州市科学城地块KXC-D2-3,在创新路以东、光谱西路;
3、承包范围:桩基础及主体工程施工,包括不限于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砌筑工程、防雷工程、室外市政道路工程,业主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协调和配合服务。业主专业分包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门工程、机电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外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木门工程、精装工程等。
4、合同工期:总工期为520日历天。
5、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15,000万元,最终合同结算按照实际结算款。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工程质量标准目标:确保省优,争取鲁班,A1、A2栋必须达到美国LEED银级认证,品牌旗舰店、跨界艺术馆必须达到美国LEED金级认证。
8、价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广东梁亮呈送工程结算书给公司,公司应在90天内审定并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7%。工程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7天内支付1.5%,余额1.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7天内一次付清。
9、违约责任:合同约定发生工期延误,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人民币3,000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价款的3%。同时,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若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主要影响
1、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2.5%。本次科学城国际时尚中心项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说明,同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关招投标程序,对该合同的签订履行了审慎审查义务。
2、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广东梁亮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1)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