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2 股票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2 -22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附件: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所”)来函通知,获悉鹏城所为响应财政部号召,通过优化整合做强做大,经全面调研后最终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原鹏城所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已加入国富浩华,并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名称与品牌,国富浩华拥有对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全部业务资质。
有鉴于此,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拟将公司聘请的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为国富浩华。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2 股票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2 -2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临时提案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2年9月29日发出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提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比例为24.83%),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经审议表决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作为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头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拟定于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长葛市人民路20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四)审议事项:
1、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
(六)会议参加人员:
1、凡在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报到办法和报到时间: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报到时间:2012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公司证券部报道。
3、联系人:汪俊锋
电话:0374-6165530
传真:0374-6108986
地址:河南省长葛市人民路200号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61500
(八)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九)备查文件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所”)来函通知,获悉鹏城所为响应财政部号召,通过优化整合做强做大,经全面调研后最终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原鹏城所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已加入国富浩华,并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名称与品牌,国富浩华拥有对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全部业务资质。
有鉴于此,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拟将公司聘请的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为国富浩华。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