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超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汉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汉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15,809,109.56 | 1,193,641,009.84 | 52.1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92,505,187.25 | 468,350,717.90 | 111.91% | |||
股本(股) | 144,000,000.00 | 108,000,000.00 | 3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89 | 4.34 | 58.76%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423,991,174.85 | 15% | 1,141,786,633.19 | 15.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653,198.40 | 14.91% | 91,351,727.60 | 3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4,378,063.87 | -689.9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7 | -542.4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3.70% | 0.82 | 26.1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3.70% | 0.81 | 24.6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5% | -30.36% | 16.25% | -7.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5% | -31.54% | 16.11% | -7.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74.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7,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83,120.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0,568.47 | |
合计 | 796,785.52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45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0 |
王晓洁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光大银行-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000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禾木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5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000 |
高国珍 | 227,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013 |
汪璠 | 19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000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731 | 188,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260 |
廖雪娇 | 18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100 |
郑州至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0 |
戴阿展 | 181,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199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8,141.43万元,增加比例107.15%,主要原因为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68.36万元,减少比例44.12%,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销售货物使用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2012年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6,846.55万元,增加比例98.20%,主要原因为同期销售规模增长,公司对信誉良好的客户延长信用期所致。
(4)预付款项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60.65万元,增加比例104.65%,主要原因为本期预付材料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87.36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值税进项税小于销项税所致。
(6)在建工程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8,390.43万元,增加比例107.35%,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5.31万元,减少比例75.57%,主要原因为本期摊销转入费用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822.50万元,增加比例337.74%,主要原因为预付的土地款增加。
(9)应付票据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408.30万元,增加比例205.05%,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59.16万元,增加比例43.00%,主要原因为本期工资上调及计提社保基金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13.07万元,减少比例55.90%,主要原因为期末未交税额减少所致。
(12)长期借款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增加所致。
(13)实收资本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00.00万元,增加比例33.33%,主要原因为首发新股所致。
(14)资本公积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9,680.28万元,增加比例248.69%,主要原因为首发新股溢价所致。
(15)未分配利润2012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135.17万元,增加比例49.42%,主要原因为所同本年利润增长所致。
(16)销售费用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1,408.57万元,增加比例33.50%,主要原因为本年运输费、人员工资及奖金等增加所致。
(17)财务费用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650.15万元,增加比例58.38%,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186.73万元,增加比例107.71%,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9)营业外收入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115.25万元,增加比例688.04%,主要原因为本年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18.45万元,增加比例116.70%,主要原因为本年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1)所得税费用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665.68万元,增加比例53.80%,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增加导致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2,851.00万元,减少比例689.98%,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增加生产原材料采购,并对信誉良好的客户延长回款信用期及部分客户约定年底回款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2年9月30日累计发生额较2011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32,644.10万元,增加比例307.84%,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在挂牌上市后三个月内,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涉及的内容如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的内容。 | 2012年08月13日 | 2012年11月16日 | 按承诺履行 |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 2012年05月23日 | 上市当年及其后两年 | 按承诺履行 | |
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3月13日 | 2015年8月16日 | 按承诺履行 | |
张振国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3月13日 | 2015年8月16日 | 按承诺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4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1,677 | 至 | 14,215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535,806.8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销售增长带动利润增长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9月1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海证券周成娟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湖北新基地建设情况 |
2012年09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长江证券李剑 | 了解行业状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新基地建设情况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694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编号:【2012-007】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3日已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林超群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重庆顾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215.80万元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500 吨管道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7,215.80万元。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以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重庆顾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18日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三条 | 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于2012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于2012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修改本章程时,不得对本款规定进行修改。 |
第二十一条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
第四十条 | 增加“第四十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
第四十一条 | 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 |
第四十二条 |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 |
第四十三条 | 增加“第四十三条 发生资金占用情况时,董事会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 |
第四十四条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第四十五条 |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第四十七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
第八十一条 |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八十六条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第一百零八条 |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 |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三)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超出以上董事会批准权限的投资项目或资产处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 (四)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下的融资等重大经营合同的审批(对外担保合同除外)。若公司就一项交易需签订多个合同,则该多个合同累计金额不超过前述比例。 超出以上董事会批准权限的投资、融资项目或资产处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
第一百二十八条 |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二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七条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若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事会一经查证,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或予以罢免。 |
第一百三十八条 |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样适用于监事。 |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样适用于监事。 |
第一百八十二条 |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一百八十三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编号:【2012-008】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0月13日已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侠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重庆顾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以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重庆顾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专项审核后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7,215.80万元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7,215.80万元,内容及程序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专项审核后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94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编号:【2012-009】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2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147,401.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52,598.7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2]100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与本次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了“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截至2012年9月8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累计金额为7,21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额 |
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 | 15,790 | 13,385 | 7,215.80 |
合 计 | 15,790 | 13,385 | 7,215.80 |
根据公司2012年5月23日签署的《首发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对募集资金运用的安排:“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鉴于公司201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2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重庆顾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计划以募集资金7,215.80万元置换“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7,215.80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2年10月17日出具了勤信鉴证 [2012]1024号《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500 吨管道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7,215.80万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215.80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以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重庆顾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专项审核后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7,215.80万元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7,215.80万元,内容及程序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215.80万元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7,215.80万元。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查认为:
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重庆顾地年产26,500吨管道扩建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0】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鄂州市吴都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07)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一)。法人股东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个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外,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吴都大道9号公司董秘办。
(四)、会议联系人:王宏林 许璐 吴建婷
联系电话:0711-3350050
联系传真:0711-3350621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19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2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编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