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曹和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程秀茹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程秀茹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秀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秀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637,157,767.92 | 6,160,878,341.43 | 7.7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71,065,995.90 | 991,490,794.07 | 8.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73 | 6.23 | 8.0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2,490,747.87 | 296.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78 | 297.14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693,030.69 | 129,349,733.58 | 24.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4 | 0.813 | 24.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4 | 0.788 | 17.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4 | 0.813 | 24.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5 | 12.54 | 增加0.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7 | 12.15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06.7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07,016.15 | 子公司柳影路超市、超市连锁公司收到的地方政府补助及子公司白城欧亚购物中心、辽源欧亚置业收到的税收返还增加。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3,653.6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70,740.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8,837.40 | |
合计 | 4,013,384.8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48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 | 36,313,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07,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88,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63,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86,96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89,352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挪威中央银行 | 3,449,3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2,716,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2,541,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主要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 | 2,361,140.29 | 844,352.70 | 179.64 | 本期批发销售客户欠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1,147,000,000.00 | 732,000,000.00 | 56.69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银行借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68,177.42 | 34,925,063.10 | -47.98 | 上年计提的激励基金于本年支付。 |
应交税费 | -657,782.19 | 71,412,009.72 | -100.92 | 本期流转税已交税金增加。 |
应付利息 | 18,186,388.89 | 12,472,394.44 | 45.81 |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计利息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49,791.45 | 410,488,610.38 | -95.82 | 本期归还短期融资券4亿元。 |
长期借款 | 260,000,000.00 | 180,000,000.00 | 44.44 | 本期新增2年期流动资金银行借款。 |
应付债券 | 463,306,734.96 | 100.00 | 公司发行4.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88,465.65 | 2,271,168.74 | -30.06 | 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降低,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主要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4,142,829.91 | 29,248,114.00 | 85.12 | 随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全资子公司辽源欧亚置业、通化欧亚置业本期销售房地产,相应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加。 |
销售费用 | 155,065,943.88 | 119,072,166.50 | 30.23 | 公司门店增加,相应人工成本增加;促销宣传活动费增加。 |
财务费用 | 64,389,553.59 | 19,934,336.86 | 223.01 | 银行借款利息、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券应支付的利息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1,944,230.42 | 663,906.84 | 192.85 | 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
投资收益 | -430,457.07 | -892,232.22 | 51.76 | 联营企业济南大观园有限公司本期亏损较同期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6,149,882.49 | 1,959,849.56 | 213.79 | 子公司柳影路超市、超市连锁公司收到的地方政府补助及子公司白城欧亚购物中心、辽源欧亚置业收到的税收返还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2,990,747.87 | 111,724,706.07 | 296.50 |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447,281.39 | -501,305,594.89 | -71.24 | 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4,505.04 | 44,342,922.26 | -97.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出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47,726,422.50元。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和平
201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2—02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2年10月9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贰亿元人民币,向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壹亿元人民币,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