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于民众权利缺失
⊙马涤明
难产8年的收入分配方案终于出台在即。10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谈到第四季度各项工作时提出,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由于涉及利益重新分配,方案从一开始制订就产生各种分歧。从2007年至2009年,国家发改委曾举行过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各部委及各方专家围绕收入差距大小的判断、控制垄断行业薪酬、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敏感议题,一直争议不断。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迟迟未能成行,专家认为既得利益群体的阻碍是主要因素。两年前即有官方智囊人物透露,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公之于众,很大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较量。所谓既得利益者,大致包括新富者阶层、行政事业单位、垄断和准垄断产业,对于后两者,更确切地说是这些行业的各级高管。收入分配改革的主旨在“提低、控高、扩中”,无疑,上述既得利益团体不仅属于“控”的对象,而且拥有强大的话语权和博弈优势,因此,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也就很难出台。
实际上,参与改革的部门本身也有很大阻力。近些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些尝试,结果差距不是缩小而是越拉越大,也证实了这一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除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达4553倍外,企业内部近五年来高管工资增幅明显超过普通职工工资增幅。如果改革方案的具体操作者本身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改革自然难以跳出“马太效应”的循环。并且,中央精神在层层落实过程中往往被掐头去尾、改头换面、瞒天过海,那么弱势阶层也就难逃“被增长”、“被平均”的命运。比如有的地方被上面指出财政收入增长过快,而居民人均收入过低,于是地方便雷厉风行地推行“增长计划”——给行政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发补贴。这种补贴既师出有名,符合上级精神,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在统计数字上也得到立竿见影的提高。而于普通百姓和职工来说,这样的“平均增长”不但无份,却因“平均增长”而多缴社保费。收入差距就这样再次拉大。现实中这种情形数不胜数。
曾有学者指出,按现行体制机制下的“增长”政策,普通阶层的收入永远不会比强势阶层更多,而且还会被由此带来的“增长”效应给拉向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决定权永远是掌握在强势阶层手中。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强势阶层会充分运用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将国家政策变通、勾兑,以为自身的利益服务。比如,国家提出多建保障房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于是“住房困难群体”会在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群体中大量“涌现”;一些政府部门利用各种权力变相专供、团购乃至直接建设福利房,美其名曰“解决机关人员住房困难”。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晒出的保障房资金预算更是令人咋舌。而统计数字所显示的,则是居民人均保障支出提高了多少,结果是平均数字越高,分配差距越大。
因此,实质问题在于,指望既得利益者来削弱自身的利益,原本是一种悖论。因为需要直面巨大的利益矛盾,收入分配改革,可以说是一项空前的挑战。
公共政策的公平性,离开公众的发言权与参与权是不可想象的。温家宝总理多次提出,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在的问题不仅是民众在分配改革中缺少参与权,而是总体概念上的民众权利的缺失。笔者认为,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样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舍此便很难谈到保障民众权利。而如果民众权利不保,分配制度改革很可能就是一座空中楼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后,在实施过程中会否变样、走偏,便是艰巨的考验,充满了悬念。
(作者系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