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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郑坚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黄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葛瑜斌

    公司负责人郑坚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瑜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39,996,536.133,324,315,272.343.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035,623,305.352,023,626,268.48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087.58-32.9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512,263.90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2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5,372,766.34145,497,036.8725.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3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36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3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67.17增加20.3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27.07增加28.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89,146.6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3,483,107.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59,301.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20,239.13
    所得税影响额-350,379.81
    合计1,982,642.7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0,79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王文杰2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陆安君2,724,100人民币普通股
    竺琪君1,757,993人民币普通股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694,415人民币普通股
    黄龙飞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周忠祥879,000人民币普通股
    蒋育成81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月梅806,290人民币普通股
    章慧敏782,718人民币普通股
    联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68,90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58.79%,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及进行背书支付货款所致。
    2) 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34.52%,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新尚智能预付设备款项增加所致。
    3)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62.80%,主要系公司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176.4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新尚智能厂区建造工程按进度施工及工程费结算所致。
    5)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89.79%,主要系公司采购量加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货款支付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较多。
    6)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46.78%,主要系公司本年计提的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7)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49.11%,主要系公司采购量增加相应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应缴纳的增值税减少。
    8)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99.52%,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新尚智能厂区建造按进度施工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9) 报告期内,实收资本比期初增加50%,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0)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93.61%,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毛利率提升,增值税增加相应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1)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4.68%,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及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所致。
    12)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809.08%,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13)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01.02%,主要系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1、限售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和何意菊、自然人股东郑江、何锡万、陈光辉、郑建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和何意菊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与公司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无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详见2012年5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1 年末的总股本2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500,000元,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同时以2011年末股本总数267,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33,500,000股。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已经于2012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29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2年7月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7月5日,发放对象为截止2012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案于2012年7月5日实施完毕。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坚江

    201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2- 040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0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坚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建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决定聘任黄程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黄程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黄程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建华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财务负责人简历

    黄程,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广州华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黄程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未持有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