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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2-05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飘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继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晓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104,291,382.142,107,351,592.82-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701,005,351.741,660,829,179.792.42%
    股本(股)228,800,000.00228,8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43457.25892.42%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4,273,790.5113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246136.2%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28,008,290.6926.2%327,131,773.792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664,013.7223.31%63,056,171.953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3423.24%0.27563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3423.24%0.27563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8.51%3.75%26.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20.19%3.77%27.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71.41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34,833.10主要系捐款及处置办公用品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65,649.71 
       
    合计-372,154.80--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81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746,449人民币普通股2,746,44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776,953人民币普通股1,776,953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5,076人民币普通股1,075,076
    左本俊881,108人民币普通股881,108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669,968人民币普通股669,968
    徐嘉韵675,794人民币普通股675,794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31,496人民币普通股631,496
    潘尾兰540,231人民币普通股540,231
    黄文进440,478人民币普通股440,478
    王艳林416,112人民币普通股416,112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王飘扬70,785,000  70,785,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胡安君30,888,000  30,888,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婷婷20,592,000  20,592,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安朴5,148,000  5,148,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冬梅5,148,000  5,148,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朱俊5,148,000  5,148,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刘建斌4,290,000  4,290,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启瑞3,432,000  3,432,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魏淑芸3,432,000  3,432,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魏淑芳3,432,000  3,432,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石晶波2,676,960  2,676,96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范飞2,574,000  2,574,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凯龙2,059,200  2,059,2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黄祁2,059,200  2,059,2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微波1,716,000  1,716,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张标1,716,000  1,716,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刘文义1,716,000  1,716,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宫正858,000  858,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战广林858,000  858,0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袁玉兰772,200  772,2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大鸣514,800  514,8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冯国雁343,200  343,2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蕾171,600  171,6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刘英171,600  171,6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许欣171,600  171,6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孟翠鸣171,600  171,6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王长荣171,600  171,60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徐春来102,960  102,96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罗华霖102,960  102,96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仲夏102,960  102,96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张珊珊102,960  102,96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陆剑锋102,960  102,96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葛慧艳68,640  68,640首发承诺2013年2月26日
    合计171,600,000  171,600,00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7.35%,主要系根据合同约定预付烯烃二期项目、中煤项目设备款及预付房屋购置款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5.05%,主要系集中收取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41.09%,主要系本期购置办公软件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9.71%,主要系主要系本期新增加烯烃联合泵房整改工程烯烃电缆改造工程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0.24%,主要系本期票据付款减少、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45.05%,本年按照合同约定新增了大唐克旗、吉化循环水、大庆石化等项目的预收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94.53%,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员工薪资尚未完成支付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13.60%,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大幅增加引起应交增值税大幅减少及本期支付烯烃循环水项目税金引起应交营业税大幅减少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62.31%,主要系报告期吉林市财政局代本公司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土地使用税款、本公司收取烯烃二期等项目招标保证金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388.80%,主要系中煤项目与业主方工程结算累计金额,其中包括设备采购进度款,大于工程施工和工程毛利差额。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9.92%,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取得利息收入凭据,相应将前期预计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2年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同期增长45.83%,主要系土建及安装业务收入及设计费收入等营业税应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012年1-9月,销售费用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长77.07%,主要系主要系公司为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公司市场服务,增加市场部人员配置,引起市场部人工费等大幅增加所致;同时公司加强广告宣传引起广告费的增加也导致销售费用的增长。

    2012年1-9月,管理费用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长74.90%,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办公房屋租金、管理人员人工费、业务招待费等相应增加所致。

    2012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153.22%,主要报告期内集中收回工程款,相应冲减原按坏账政策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2012年1-9月,营业外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59.44%,主要系报告期内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董事会决议及捐赠协议向北京师范大学捐赠50万元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2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6.20%,主要系本期内收到工程结算款增加及按合同约定预收烯烃二期、大唐克旗工程款所致。

    2012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期减少35.11%,主要系与上年同期相比,新收购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处于施工期发生在建工程支出金额较大所致。

    2012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18.57%,主要系本期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的2011年度现金分红较上年同期支付的2010年现金分红大幅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2 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13.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9.99%;实现营业利润7426.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76%;实现利润总额7383.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5.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08%。

    2、2012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2012年第三季度积极开展以下的工作:

    研发和创新方面:公司加强新技术引进及研发项目的筛选及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的研发进程。各研发项目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主营业务方面: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不断加强业务拓展工作,另一方面各在建工程项目正常施工,正在按进度计划稳步进行;托管运营项目按年度制定的经营计划平稳运营,实现计划收入。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继续稳步推进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和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中心项目、吉林固废项目的实施和建设进程。重点增强项目实施和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效率。

    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始终重视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完善和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施行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为人才提供宽松的成长环境。同时加大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投入,不断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凝聚力。

    内部控制规范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积极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降低风险。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监管部门等方面关系的管理工作,做好投资者调研的接待、记录及档案保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管理。

    3、未来发展展望

    环保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将污泥处理装置、工业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等工程列入“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公司未来将继续持续与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电力等企业的项目合作,并且将在详细评估各项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现总承包业务、托管运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大对外投资和研发工作力度,力争在新产品、新材料领域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方面实现突破。公司将牢牢把握这一发展契机,实现经营业绩的稳定持续增长。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王飘扬家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飘扬家族就规范关联交易的问题承诺如下: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现在和将来均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现在和将来在公司审议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时均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的规定。

    2010年02月26日2010年02月26日至2013年02月25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均遵守了所作承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8,844.46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8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203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20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58.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14,496.8314,496.8341314,268.9698.43%2011年09月30日100.2
    2、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14,369.1816,979.3196.2510,290.4860.61%2013年06月30日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8,866.0131,476.13609.2524,559.44--100.2--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014,000014,000100% 0不适用
    2、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15,00015,0001,499.716,517.8343.45% 0不适用
    3、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10,000180.94180.941.81% 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39,00039,0001,680.6520,698.77--0--
    合计-67,866.0170,476.132,289.945,258.21--10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的建成将提升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开发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12年8月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拟精简和调整原有的实验设备投资,同时,为满足多个功能分区的要求增加建筑工程投资,本次调整后的投入概算比原计划增加2,610.12万元,增加部分使用超募资金补足。本项目原计划投资14,369.18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6,979.30万元。2012年8月27日,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的决议。因项目投资额增加,本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可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0 年4 月1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4,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0 年6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1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增资已完成,已于2012年1月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6517.83万元。2012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通过决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江苏盐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截至2012年5月24日出资10,000.00万元已完成。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180.94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8月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拟精简和调整原有的实验设备投资,同时,为满足多个功能分区的要求增加建筑工程投资,本次调整后的投入概算比原计划增加2,610.12万元,增加部分使用超募资金补足。本项目原计划投资14,369.18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6,979.30万元。2012年8月27日,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的决议。因项目投资额增加,本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可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0年4月2日,本公司累计投入4,006.35万元用于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托管项目。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006.35万元,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4月2日出具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10773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12年9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99,214,549.53元,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监局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相应修订,并于2012 年7 月30 日召开的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综上,公司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具体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执行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元)现金分红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率(%)
    2011 年度22,880,000.0075,575,078.7266,708,638.3334.30
    2010 年度11,440,000.0061,524,291.7155,443,876.9120.63
    2009 年度26,400,000.0081,075,576.3372,968,018.7036.18
     最近三年平均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元)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最近三年平均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率(%)
     20,240,000.0072,724,982.2565,040,177.9831.12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托管、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托管和同

    报告期内,无新增重大托管合同。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

    2012年8月21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达” 或“公司”)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榆林”)签订了《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Ⅰ)工程污水、回用水及脱盐水装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

    1、中标情况

    2012 年5 月28 日,公司收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煤招中【2012】0720号),经综合评标,确定公司为中煤榆林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Ⅰ)工程污水、回用水及脱盐水装置EPC 总承包中标单位。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利用项目一期(Ⅰ)工程污水、回用水及脱盐水装置

    工程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煤化学工业园内

    工程内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全厂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回用水处理装置最大限度处理全场可回收利用的废水,作为全厂循环水补水;脱盐水装置包括新鲜水制脱盐水系统、透平冷凝液处理系统,为全厂提供合格除盐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人民币51,300万元。

    包括:设计费;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安装费;临时设施费;HSE费;现场服务费;批准和许可费

    4、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将会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对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经营业绩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中煤榆林公司形成依赖,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5、其他事项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