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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力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25,376,885.341,195,212,682.66-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72,597,870.68455,837,302.233.68%
    股本(股)246,542,015.00246,542,015.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921.853.78%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41,330,683.806.87%405,341,243.151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24,882.3785.22%15,059,843.904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643,803.47494.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405494.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784.47%0.061144.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784.47%0.061144.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0.71%3.24%0.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0.71%3.18%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3,575.5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3,560.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13,891.87 
       
    合计293,244.33--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53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42,847,964人民币普通股42,847,964
    孙希阁1,840,890人民币普通股1,840,89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98,199人民币普通股1,798,199
    郁谦1,436,888人民币普通股1,436,888
    李晓晖1,408,000人民币普通股1,408,000
    黄杰1,249,210人民币普通股1,249,2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113,667人民币普通股1,113,667
    刘康855,200人民币普通股855,200
    刘安让832,866人民币普通股832,866
    方修键780,000人民币普通股780,000
    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预付款项

    上年末预付账款余额3,381,459.88元,本期预付账款余额8,120,767.76元,较上年末增加140.16%,主要系国庆节、中秋节预付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二)预收款项

    上年末预收账款余额2,346,042.30元,本期预收账款余额3,418,326.99元,较上年末增加45.71%,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三)应付股利

    上年末应付股利余额1,606,133.71元,本期应付股利余额7,502,440.32元,较上年末增加5,896,306.61元,主要系三亚航食计提股利款所致。

    (四)其他应付款

    上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111,992,184.56元,本期其他应付款余额178,,031,318.55元,较上年末增加58.97%,主要系经营性往来款项所致。

    (五)财务费用

    上年同期财务费用7,129,715.34元,本期财务费用15,077,338.0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47,622.67元,主要系新增借款后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六)营业收入

    上年同期营业收入359,168,626.90元,本期营业收入405,341,243.1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172,616.25元,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航空、铁路新增配餐量所致。

    (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增加,主要系配餐企业收入、利润稳步增加的同时,宝鸡地区企业亏损幅度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履行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托管协议》,据此协议,本公司拥有对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6%股权除股权收益和处置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

    (二)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鸡国贸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酒店”)及陕西国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实业”)将其合计拥有国贸大楼22873.95 平米的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全部出租给宝鸡市华创天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酒店(具体详见《关于国贸大楼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的公告》2012-029)。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1、商业控股关于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机构独立性的承诺;2、商业控股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3、商业控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4.商业控股关于交易形成的宝商集团对商业控股5049.23万元负债,在置入资产业绩高于本次交易前宝商集团业绩的情况下,债务3年停息挂账,该部分资产所产生的收益也由宝商集团享有,锁定期满之后由商业控股与宝商集团协商该债务的处理方案,或以资产、现金形式清偿债务,或免除、部分免除该债务;5.关于宝鸡商业中山路房产瑕疵、宝鸡商业出资资产中,存在部分承租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形,同时存在部分租赁土地上自建房屋,或租赁房屋改扩建的情形,商业控股承诺永远不向宝商集团追索,并愿意承担该等资产可能给宝商集团造成的全部损失;6.关于宝商集团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转移相关债务承诺:因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转移而导致宝商集团或者因该部分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而导致宝鸡商业遭受的任何损失,商业控股将在接到宝商集团或宝鸡商业通知后十日内无条件全额补偿其各自所遭受的全部损失。7.就商业控股与宝商集团的重大资产置换事宜, 商业控股承诺:如因商业控股原因导致宝商集团、航食公司承担超出《资产置换协议》所涵盖范围之外的经营损失,商业控股将代宝商集团、航食公司承担。2010年01月01日第1、2、3、5、6、7项承诺事项持续有效;第4项承诺事项承诺期限至2013年1月1日。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田力维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田力维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公告2012-031)。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的变化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2012年5月21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公告2012—016),鉴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繁忙且负责本公司的审计人员已经安排至其他项目,为保证审计质量,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不再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提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执业资格最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及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决议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的变化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该决议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该决议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通知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㈠召开时间: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10:00时,会期半天

    ㈡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

    ㈢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㈣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㈠审议《关于更换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㈡审议《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㈢审议《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 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3: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㈡登记时间:2012年11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㈢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㈣联系电话:010—85072301;传真:010—85072303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议 案 名 称表决意见
    1.《关于更换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 ] 反对[ ] 弃权[ ]
    2.《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 ] 反对[ ] 弃权[ ]
    3.《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如本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准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航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接受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备案的通知书》(深证上[2012]34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接受北京航食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私募债券备案。该通知书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北京航食董事会根据上述通知书要求尽快办理本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