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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三季度
    税收回落近两成
  • 险资运作再松绑
    第二批保险新政四箭齐发 保险公司投资上限提升至50%
  • 境外可买不动产 险资“出海”路子更宽
  • 三季度
    房地产贷款增速回升
  • 保险资管向“大资管”迈步
  • 险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门槛降低
  • 险资或成金融产品
    “大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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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三季度
    税收回落近两成
    险资运作再松绑
    第二批保险新政四箭齐发 保险公司投资上限提升至50%
    境外可买不动产 险资“出海”路子更宽
    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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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资或成金融产品
    “大买家” 
    2012-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看点

      □保险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投资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合计不超过20%,总计50%的比例与原先征求意见稿相比,大大提高。

      □按照6万亿保险资产数量计算,险资投资理财产品等类证券化金融产品数量有望达到1.8万亿,如果加上基础设施和不动产的20%,可投资总额有望达到3万亿。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孙忠

      

      基金、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机构类产品,保险资金今后皆可购买。未来,险资将成为所有金融机构产品的大买家。

      昨日,保监会下发了《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拓宽保险资产公司业务范围,促进保险行业创新。

      具体内容包括: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理财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

      为控制风险,保监会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其资产投资范畴限于境内市场的信贷资产、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公开发行且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且基础资产由发行银行独立负责投资管理,自主风险评级处于风险水平最低的一级至三级。

      同时,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其发行银行上年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应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者为境内外主板上市商业银行,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境外上市并免于国内信用评级的,信用等级不低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级或者相当于BB级的信用级别。

      对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保监会要求入池基础资产限于五级分类为正常类和关注类的贷款。按照孰低原则,产品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投资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合计不超过20%,总计50%的比例与原先征求意见稿相比,大大提高。

      按照6万亿保险资产数量计算,险资投资理财产品等类证券化金融产品数量有望达到1.8万亿,如果加上基础设施和不动产的20%,有望达到3万亿。业内人士认为,险资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大大改善,险资投资收益和经营状况也有望再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