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门槛降低
2012-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孙忠
险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门槛明显放低,信用放在重要位置。
昨日,保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放宽了债权发行限度,降低发行门槛。
保监会要求保险资金审慎选择偿债主体,其为项目方或者是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应该符合:具备担任融资和偿债主体的法定资质;具有稳定可靠收入和现金流,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无违约记录,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还款来源明确、真实可靠,能覆盖债权投资计划的本金和收益等。
显然,项目的信用程度成为考量的重要因素。不过,保监会对于项目方也不是没有资本数量要求。即债权投资计划的项目方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30%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比例的规定,在建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60%。同时,保监会还专门确定了有效的A类和B类、C类的信用增级。
为了更加公开透明,保监会要求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依规注册或备案,并在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发行,实现受益凭证的登记存管和交易流通。
由于股市债市疲弱,加上各地发力稳增长,大量保险资金有望被吸引进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市场。
截至目前,保险行业累计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已超70个,金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仅年初以来就新增金额约5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