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2-039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文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41,666,026.52 | 2,451,555,656.69 | 32.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604,641,320.24 | 1,545,434,890.16 | 3.83% | |||
股本(股) | 267,800,000.00 | 267,800,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99 | 5.77 | 3.81%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86,977,470.99 | 65.25% | 2,107,119,349.31 | 61.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194,154.42 | 104.2% | 112,766,430.08 | -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28,970,020.06 | 104.7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98 | 106.2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25 | 104.2% | 0.4211 | 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25 | 104.2% | 0.4211 | 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2% | 1.4% | 7.15% | -0.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 | 0.94% | 6.99% | -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2,318.5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19,15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94,738.2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80,202.3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327.33 | |
所得税影响额 | 448,271.05 | |
合计 | 2,536,423.72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10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吴江市中威纺织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许婷婷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潘银珍 | 1,5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8,000 |
阮荣林 | 1,37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7,100 |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07,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7,169 |
许美兰 | 809,024 | 人民币普通股 | 809,024 |
沈小平 | 704,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959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63,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590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99,933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933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了47.42%,主要是2012年1-9月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150.24%,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形成。
3、预付账款: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了61.91%,主要是公司与供应商进行了及时货款结算。
4、其他应收款: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63.56%,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期末支付的各类保证金增加较多形成。
5、存货: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51.04%,主要是一方面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和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增加,另一方面公司未执行完毕的合同较
多,造成公司期末产成品增加较多。
6、在建工程: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531.94%,主要是公司光棒项目及光纤扩产项目建设投入较多形成的。
7、递延所得税资产: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71.33%,主要是本期期末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8、短期借款: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76.21%,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基建规模扩大,资金需求量增加较多形成。
9、应付票据: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82.91%,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结算量增加,期末开出了较多承兑汇票形成。
10、预收帐款: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75.15%,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预收客户货款增加形成。
11、应交税费: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207.81%,主要是期末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形成。
12、应付利息: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925.18%,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规模扩大,期末未结算的借款利息增加形成。
13、其他应付款: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53.29%,主要是公司期末预估的未结算运费和销售业务费增加形成。
14、长期借款:2012年9月30期末余额增加,主要是公司向工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光纤扩产项目的项目贷款。
15、营业收入: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1.09%,主要是公司销售通信光缆、室内软光缆、射频电缆等数量增加形成。
16、营业成本: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7.68%,主要是随着公司销售通信光缆、室内软光缆、射频电缆等数量增加,相应产品销售成本增加;同时由于主要产
品售价下降,导致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17、销售费用: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9.59%,主要是随着公司生产经营及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相应产品销售的运输费用及销售业务费增加形成。
18、管理费用: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6.85%,主要是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人员岗位增加,人员薪酬及折旧费用等增加以及研究开发费用增
加较多形成。
19、财务费用: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11.62%,主要是公司借款总额规模上升,利息支出增加形成。
20、资产减值损失: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26.92%,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形成。
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82.69%,主要是公司去年同期期货投资期末浮动亏损,本期期末转为浮动盈余形成。
22、投资收益: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0.73%,主要是一方面本期收到吴江农商行的分红多于去年同期,另一方面本期期货投资损失小于去年同期。
23、营业外收入: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8.58%,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多形成。
24、营业外支出:2012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40.03%,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较多形成。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沈小平、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陆建明、沈丰、沈良 | 自通鼎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鼎光电股份,也不由通鼎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0月21日 | 三年 | 均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沈小平承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通鼎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通鼎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承诺。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1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27,458,655.7 | 至 | 175,255,651.6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323,319.6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9月04日 | 公司注册地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研究员,共4人。 | 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公司的经营情况。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小平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2-038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支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免去高志荣先生审计部负责人职务,免去其审计部负责人职务之后,高志荣先生将在公司财务部任职。
聘任倪庆华女士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倪庆华女士,1966年10月出生,中级会计师,大专学历。2005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财务部任总账会计。倪庆华女士通过其配偶间接持有公司6,100股股份(截至2012年10月22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对董事长特别授权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及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截止到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公告于2012年6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2年6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支行(以下简称“吴江建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光电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
名称: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在江苏省吴江市震泽八都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小平
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特缆特种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光电科技资产总额为16,726.95万元,负债总额为7,212.3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为7,212.3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0,净资产为9,514.5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11,006.67万元,利润总额为-844.28万元,净利润为-728.16万元(经审计数据)。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光电科技资产总额为18,121.00万元,负债总额为6,880.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80.9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0,净资产为11,240.08万元,2012年1月~9月营业收入为9,455.45万元,利润总额为2,061.24万元,净利润为1,725.52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待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正式与光电科技及吴江建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均为0。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保证光电科技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吴江建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对光电科技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铁路市场因去年温州动车事故经历了将近一年的低迷之后,已开始回暖,其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贷款,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光电科技2011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光电科技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