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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海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莹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余额4127.45万元,较期初增长211.3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客户的票据增加。

    2、预付款项余额10651.15万元,较期初增长53.67%,主要原因系本期采用预付方式采购业务增加。

    3、存货余额50156.76万元,较期初增长33.75%,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南都能源和南都华宇产品备货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余额562.70万元,较期初增长52.63%,主要原因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货业务支付的保证金及期末持仓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5、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085万元,较期初增长117.00%,原因系本年增加了对大连新源投资585万元。

    6、在建工程余额22401.15万元,较期初增长221.464%,主要原因为支付募投项目进度款及控股子公司南都国舰尚处于建设期。

    7、开发支出余额3369.87万元,较期初增长37.52%,主要原因为技术开发投入增加。

    8、短期借款余额30500万元,较期初增长40.43%,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增加流动资金银行借款9635万元。

    9、应付票据余额17316.92万元,较期初增长1136.92%,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南都华宇比期初增加应付票据15145万元。

    10、预收款项余额1732.47万元,较期初增长32.90%,主要原因系本期采用预收货款结算的业务增加。

    11、应付职工薪酬余额153.20万元,较期初下降85.05%,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预提年终奖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1222.14万元,较期初下降201.51%,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南都华宇和南都国舰增值税进项留抵金额增加。

    13、应付利息余额105.04万元,较期初下降74.2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南都华宇非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

    14、其他应付款余额322.82万元,较期初降低75.94%,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南都华宇、长兴南都股权受让款8731.2万元所致。

    15、长期借款余额11270.00万元,系子公司南都国舰新增的项目贷款。

    16、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3947万元,较期初增长7794.00%,主要原因系本期初子公司南都动力收到项目财政资助3382万元所致。

    17、少数股东权益余额16814.49万元,较期初增长183.93%,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南都华宇、长兴南都股东权益增加,合并南都国舰报表所致。

    18、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51.80%,主要原因系通信业务较上年度大幅度增长,同时新增动力电池业务合并了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

    19、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158.66%,主要原因系通信业务较上年度大幅度增长,同时新增动力电池业务合并了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

    20、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113.40%,主要原因系通信业务大幅增长,本期又增加了动力电池业务,合并了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

    21、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8.7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动力电池业务,合并了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其次,储能及动力电池新业务的拓展费用增多。

    22、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1.16%,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动力电池业务,合并了南都华宇、长兴南都及南都国舰。

    2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04.36%,主要原因系随着资金的使用,银行存款减少,同时,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增加,使本期较上年同期存款利息减少,借款利息增加。

    2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27.95%,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动力电池业务,合并了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同时营业收入增加使得应交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增加。

    25、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72.08%,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且控股子公司适用于25%税率所致。

    26、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47.8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5.13%,主要原因系通信业务规模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同时本期包含动力电池业务,动力电池业务现金流较好,故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均大幅增加。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6.7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及本年收财政资助4200余万元,收回其他应收款3000余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2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4.6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7.22%,主要原因系本期包含子公司南都华宇和南都国舰,该两家子公司为了扩大产能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同时本期支付了收购南都华宇和南都国舰的股权受让款10306.56万元,及投资新源动力585万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2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5.76%,主要原因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南都华宇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1.68%,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9.76%,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12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8%;实现营业利润13997.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7.56%;实现净利润11,107.79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281.92%,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35.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0.36%。

    公司1-9月份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需求稳定,通信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此外,本期还包含了2011年四季度收购的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的业绩。

    南都华宇与长兴南都前三季度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0.12亿元,其中,南都华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7.99万元,长兴南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17万元,两家公司对公司的业绩贡献合计为3368.16万元。南都国舰已开始试生产,前三季度对公司的业绩影响是-194.28万元。剔除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业绩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1.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23%;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7.43%,比上年同期下降0.19个百分点。

    2、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1)市场与销售情况

    在通信电池领域,公司1-9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72%。公司的国内外市场份额均进一步增大,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8.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43%;海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37%。第三季度,国内通信市场在完成中国电信2012年集采招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国移动的招标工作,充分做好中国移动招标前的各项工作。目前,中国移动2012年蓄电池招标已开始启动,公司现正积极筹备投标工作。中国移动本次蓄电池集中采购将更加关注投标单位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技术创新及服务等非价格因素,运营商采购策略的逐步转变将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在海外市场中,先后在巴基斯坦、非洲、亚太等地区获得重要订单,并成功进入墨西哥、玻利维亚等新市场。

    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大型数据中心的建设量逐步增大,带来了对电池的进一步需求,电池在大型数据中心应用规模逐步扩大,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电池产品在新领域的应用和市场需求,在第三季度,公司突破多家著名外资及合资品牌的重围,成功中标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移动国际数码信息港、杭州华数IDC机房等重要项目,并在项目中取得较大份额,为公司产品在该新领域的应用推广奠定了基础。

    另外,公司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市场本期拓展情况良好,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0.25%,并且经过近两年的拓展和积淀,无论是在国内还是海外市场,从本季度开始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销售将逐步实现稳步增长,生产经营将进入良好的发展势头。

    公司新产品高温电池市场拓展顺利,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08.63%,在国内大部分省份已实现批量应用或试用。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加坡成功举办高温电池培训会,吸引多个国家及地区的合作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参会,进一步拓宽了公司高温电池的销售网络和客户渠道。与此同时,高温电池是国际上首创的节能新产品,节能效果明显,公司正积极进行广泛推广,以进一步提高新产品销售,给公司带来高盈利。

    在动力电池领域,针对现有电动自行车市场,公司继续积极构建和完善自有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市场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直销网点及代理商客户数量进一步增加,产品销售稳步增长;积极进行服务理念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服务网络,降低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同时,努力拓展低速电动车用动力电池市场,在已实现批量销售的前提下推进与多家行业知名的低速电动车企业的深度合作。

    在纯电动和节能汽车领域,公司持续推进动力锂电池与国内外著名汽车厂商等终端客户进行技术对接和合作,积极进行产品送样及方案设计,并有较好的进展。同时,也在积极推广铅炭电池在节能型混合动力汽车启停电源等方面的应用。

    在储能领域,公司整合技术与市场资源,积极参与国内外储能项目,储能产品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63.49%。公司持续开展与国内外电网公司及其他储能用户的合作,加速推进铅炭电池在储能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公司中标以使用铅炭电池为主的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吐鲁番示范区微电网试点工程储能电站项目。2012年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底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21G W)以上,这意味着未来3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有望扩大6倍以上,相关部门鼓励国内太阳能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储能电池在相关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2)技术创新情况

    在通信领域,在2V系列高温电池全面应用的基础上,已完成12V系列多个型号高温电池的设计并开始批量供货。经过整个夏季的高温应用与测试,高温电池各方面的应用性能均能达到设计要求并获得验证,实测节能效果显著。同时,高温电池获得了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公司一体化通信电源系统(Power Cube)经过两年多的研发、测试、试用,已于报告期内正式通过了沃达丰的测试,该系统非常适合应用于无电或缺电地区,替代油机的节油率高达60%以上,现已逐步产生订单。

    在动力领域,低速电动车用动力电池已批量供货,经过长时间的测试、使用,产品性能和应用效果良好,公司继续开展合金、配方等相关核心技术的研发,以持续提高低速电动车电池的性能和使用寿命,提升产品竞争力;南京嘉远纯电动乘用车电池和南京依维柯警用柴电混合动力车电池项目整车实况测试尚在进行中;适用于动力、储能等领域的锂电技术平台开发项目开始启动,电动汽车用电池模块化开发项目已经完成中试样品设计制作,目前已进行相关产品测试。

    在储能领域,公司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及能源管理系统的集成技术研究开发方面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提供各种储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完成多个型号铅炭电池的开发,在港口起重机上的应用得到推广,节能效果显著,深受客户欢迎;在新能源储能系统、港口及汽车启停等应用外,公司还积极研究和推进铅炭电池在大型柴油发电机能量回收储能系统、风电路灯、电厂应急供煤系统等新领域的应用。

    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总数为68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外观设计12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9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新申请并已受理专利1项,为发明专利。公司高度重视对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商标■在13个国家或地区注册成功或受保护。

    (3)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完成投资12,961.07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9.97%。报告期内正在进行厂房建设,完成了电力系统的初步设计及厂房的基础施工验收工作。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都国舰于9月份开始试生产,预计可在10月份取得生产许可证。

    (5)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限制性股票和800万份股票期权,该计划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无异议函,现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环保风险及应对措施

    2012年7月,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对蓄电池企业生产规模、工艺装备、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同时,电池行业的自律性也在不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及管理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加速行业优胜劣汰,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同时也对现有企业的环保能力、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工艺技术装备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环保及职业卫生安全作为公司的常态化工作,将始终得到高度重视及有效实施。公司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并覆盖全部生产基地,同时将供应商纳入同样的考核体系。公司已满足《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并不断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提高装备水平等措施,提升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保证无环境、职业安全卫生事件发生,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全球仍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欧美经济复苏滞缓,对中国的贸易壁垒进一步加大,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速下降,政治形势动荡,国际经济形势处于复杂态势;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主要动力,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将继续加大。受全球经济环境影响,国内外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公司在保持现有主营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引领传统主业的产业升级,持续提高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技术进步,推动新领域的业务拓展,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把握国内外产业结构调整机遇,逐步实现企业的战略转型升级。

    (3)新行业的投入风险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等新领域的技术和市场开发投入,但目标产业仍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并存、产业成熟度不高的风险,民营企业在市场资源、持续投入能力、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公司对这两大领域的技术和市场开发投入持续增加,仍面临投入较大、市场开拓难度大、经济效益短期尚不明显的风险。

    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在前期研发高投入并形成较强技术积累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研发与市场资源,积极发掘新的应用市场,通过技术引导与市场开拓相匹配,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在新领域的应用和成果转化,尽快获得良好的回报。同时,在战略上谋求与政府部门、重点客户、国内外研究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合作,通过战略与技术合作提升研发及市场开拓效率,降低新行业的技术和市场投入风险。

    (4)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主要原材料铅已在期货市场挂牌交易,金融市场的变化可能导致铅价波动幅度加大;同时由于全球经济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仍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将继续通过合理利用铅期货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应对铅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深入研究原材料市场行情变化趋势,灵活运用规模采购策略,降低非铅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19日推出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200万份限制性股票和800万份股票期权,关于目前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事宜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2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2年8月13日,公司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证监会备案,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形成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2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申报的股权激励事宜确认备案无异议。

    3、2012年10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股权激励计划事宜仍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将于2012年11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方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同时及时办理相关信息披露和登记结算事宜。

    上述有关股权激励事宜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2年7月20日、2012年9月26日及2012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search/search.jsp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浙江监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司已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主要是涉及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条款,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标准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内容,修订程序公开、透明,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修改后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search/search.jsp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了能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利润分配的权益,上市前一年即2009年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滚存的所有可分配利润于公司上市后分配。2010年公司上市以来两年时间均实施了的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0年、201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30.38%和41.74%;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5,45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2.98%,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预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11800-139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65-95%。由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停产,三季度恢复生产,四季度集中销售,且在四季度合并了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使2011年四季度单季实现4221.43万元的盈利,占2011年全年净利润的59.21%。因此,2012年全年度的增幅较前三季度的增幅有所下降。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689,730,579.663,241,524,651.401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663,517,942.772,605,548,146.502.22%
    股本(股)297,600,000.00297,6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958.762.17%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663,158.9796.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96.36%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826,456,043.99157.58%2,266,983,763.701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842,420.40199.78%87,356,496.1620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200%0.2916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200%0.2916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0.91%3.31%2.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0.9%3.22%2.23%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7,447.1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356,375.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52,024.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0,722.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44,180.49 
    所得税影响额-506,092.57 
       
    合计2,539,956.14--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0,73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陈博7,441,411人民币普通股7,441,411
    黄超6,430,191人民币普通股6,430,191
    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3,750,000人民币普通股3,750,000
    莫爱娟2,400,000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70,014人民币普通股2,170,014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960,100人民币普通股1,960,100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02,187人民币普通股1,902,187
    郭劲松1,629,425人民币普通股1,629,425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号1,564,800人民币普通股1,564,800
    石劲峰1,552,000人民币普通股1,552,0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61,744,2260061,744,226首发承诺2013-04-21
    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468,0000030,468,000首发承诺2013-04-21
    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24,293,2590024,293,259首发承诺2013-04-21
    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303,0000012,303,000首发承诺2013-04-21
    陈博22,324,2310022,324,231高管限售2011-04-21
    王岳能1,676,970001,676,970高管限售2011-04-21
    陈象豹1,293,930001,293,930高管限售2011-04-21
    王红947,88000947,880高管限售2011-04-21
    杜军705,60000705,600高管限售2011-04-21
    王莹娇567,99000567,990高管限售2011-04-21
    合计156,325,086  156,325,086----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星企业公司、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超等二十个自然人。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星企业公司、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向公司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做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3、股东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函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公司上市前作出的关于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所控制的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公司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周庆治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公司股东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5)、公司股东杭州华星企业公司、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陈博、黄超等二十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博、王岳能、童一波、杜军、王红、王莹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7)、公司董事王海光、何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8)、公司监事黄金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9)、公司股东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黄金明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黄金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黄金明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10年04月21日持续截至2012年9月30日,所有承诺人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进环保管理的承诺国家环保部对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在肯定公司环保工作的同时就公司的环保情况提出了改进建议,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公司承诺:在获得当地环境保护局同意、配合的前提下,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建立铅污染物排放日监测制度。2010年04月21日已完成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周庆治关于2007年以来被注销的十一家关联企业的承诺2007年以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注销了成都南都、舟山南都、南都挪威、佳事通南都、南投实业、上海鸿光、上海南都博纳、新加坡三家公司、上海锂电,针对上述十一家企业、周庆治承诺如下:“上述十一家企业不存在税收追缴的风险,不存在可能对南都电源构成重大影响的债权债务。如上述十一家企业出现被追缴税收的情形,本人承诺承担相关税收缴纳义务;如上述十一家企业出现与南都电源有关的债权债务,本人承诺承担南都电源因上述十一家企业可能需负担的债务,并代为支付南都电源应收上述十一家企业的债权,保证不对南都电源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已注销或待注销企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将受到处罚的情形。如上述已注销或待注销企业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将受到处罚的情形,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确保不对南都电源产生不利影响。”2010年04月21日持续截至2012年9月30日,周庆治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周庆治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个人所得税事项的承诺针对公司2000年9月整体变更设立时,王宇波、金涛、童一波等三人因出资成本高于折股后应享有的净资产值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宜,周庆治承诺如下:“如主管税务机关向王宇波等3人追缴个人所得税,周庆治将代为垫付王宇波等三人被追缴的个人所得税。”2010年04月21日持续截至2012年9月30日,周庆治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入职较晚员工社保事项的承诺公司针对部分入职较晚的员工未及时办理社保事宜承诺如下:“对于待办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员工,公司承诺尽快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如存在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经济纠纷或补偿,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0年04月21日持续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周庆治承诺承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补缴社保的全部支出针对部分入职较晚的员工未及时办理社保事宜,周庆治承诺如下:“本人承诺承担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补缴社保的全部费用支出。”2010年04月21日持续截至2012年9月30日,周庆治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1、浙江南都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副总经理陈象豹;1.1、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出具了如下承诺: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募集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承诺事项现仍在严格的履行过程中。1.2、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出具了如下承诺: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1.3、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出具了如下承诺: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1.4、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出具了如下承诺:承诺部位股权激励对象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1.5、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出具了如下承诺: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开展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0 年11月25日出具了如下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交易所备案。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3.1、公司副总经理陈象豹先生于2011年4月13日出具了如下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交易所备案。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持续截至2012年9月30日,上述承诺人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197,472.76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76.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8,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2,388.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3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南都阀控密封电池生产线项目49,837.649,837.6279.2848,123.0296.56%2010年12月31日2,010.42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2,2502,2501.342,071.5792.07%2010年12月31日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2,087.652,087.6280.6250,194.59--2,010.42--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4000万Ah通信用磷酸亚铁锂电池技术改造项目7,6187,61860.637,356.9995.78%2011年12月31日-168.62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50,059.2750,059.27766.0612,961.0725.89%2014年12月31日0不适用
    收购华宇电源51%和五峰电源80%股权24,27624,27696924,276100%2011年10月08日3,368.16
    未明确投资方向的超募资金5,831.895,831.89000%2014年12月31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28,80028,800028,8001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28,80028,800028,800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45,385.16145,385.161,795.69102,194.06--3,199.54--
    合计-197,472.76197,472.762,076.31152,388.65--5,209.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年产4000万Ah通信用磷酸亚铁锂电池技术改造项目” 已于2011年12月底基本完工,项目尚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为:(1)市场应用领域尚不成熟,市场启动进度迟于预期;(2)目前规模效益尚未显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使用超募资金24,276万元收购南都华宇51%股权及长兴南都80%股权,本次收购股权转让款已于本报告期末支付完成。        

    目前,已有具体安排的超募资金139,553.27万元,未明确投资方向超募资金为5,831.89万元,未来将用于公司主业,在实际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时,将及时履行相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4 月26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787.8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0〕2678 号《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获得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实施该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二、2012年9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2012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1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6244.81万元(含利息收入9556.68万元 ),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去向: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