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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建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冬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孙冬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94,727,346.65531,808,097.0112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156,011,031.07302,858,813.27281.7%
    股本(股)80,000,000.0060,000,000.00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455.05186.27%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7,885,585.92-43.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2-57.92%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26,069,641.966.32%358,030,480.56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798,953.47-11.54%102,932,217.8024.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33.66%1.41.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33.66%1.41.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6%-8.98%11.96%-2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23%9.01%-26.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928.6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39,526.6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887,938.34其中,本期收到奥地利ISOVOLTA AG公司业务补偿款300.70万欧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4,488,230.46 
       
    合计25,433,305.93--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94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494,050人民币普通股494,050
    高艺菲438,880人民币普通股438,880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4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
    北京雅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6,000人民币普通股306,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7,556人民币普通股257,55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38,570人民币普通股138,570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101,568人民币普通股101,568
    李豫晓101,200人民币普通股101,200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1,000人民币普通股101,0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王建新20,004,0000020,00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800,0000010,800,000首发承诺2015.3.29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3,642,000003,642,000首发承诺2015.3.29
    王克3,000,000003,000,000首发承诺2015.3.29
    刘勤学1,428,000001,428,000首发承诺2015.3.29
    韩伟嘉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陈建新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王希平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陈静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张伯言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徐其白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徐都南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张静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卞根大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梅继承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刘守忠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陈长春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徐鹏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刘全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任正泽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姚维林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姚国妹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姚炯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陈慧琴1,074,000001,074,000首发承诺2015.3.29
    陈琼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刘敏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宋小芬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符雄杰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朱晓俊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顾洪林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孙冬萍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朱益明90,0000090,000首发承诺2015.3.29
    合计60,000,0000060,000,00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增加395.11%,主要系公司本期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2、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增加100.82%,主要系期末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尚未到期较多;

    3、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238.46%,主要系部分客户信用期限延长致应收款项增加;

    4、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减少94.73%,主要系本期收到大部分上期末的应收款;

    5、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807.18%,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原材料款增加;

    6、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96.30%,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产能增加而增加的库存所致;

    7、期末固定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147.89%,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入所致;

    8、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231.01%,主要系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9、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还清了短期借款;

    10、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余额增加66.67%,主要系本期开具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1、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余额减少49.63%,主要系本期发货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预收款项较多;

    12、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期初减少40.11%,主要系本期发生的工会费减少;

    13、期末应付利息余额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末有息贷款已还清无需计提借款利息;

    14、期末长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减少98.26%,主要系本期偿还了大部分长期借款;

    15、期末其他长期负债余额较期初增加93.9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6、期末实收资本较期初增加33.33%,主要系公司本期公开发行2000万股股票增加股本;

    17、期末资本公积余额较期初增加8,936.32%,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

    二、利润表项目:

    1、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税费较上期减少91.01%,主要系本期应交流转税为零;

    2、期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322.00%,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3、期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2,194.56%,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4、期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63.97%,主要系本期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5、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12,756.19%,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及收到的业务补偿款。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期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增加2,342.3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

    2、期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608.55%,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的增加及收到的业务补偿款;

    3、期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34.91%,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项减少;

    4、期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45.11%,主要系本期解冻的为购置固定资产的保证金增加;

    5、期初至报告期末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60.59%,主要系本期购建4#生产线的支出;

    6、期初至报告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期初增加77,702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

    7、期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期初减少96.08%,主要系本期借款减少;

    8、期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37.07%,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

    9、期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62.84%,主要系本期分配的现金股利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发展。今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803.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17%;实现营业利润为9,102.0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93.22万元,同比增长24.53%;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9,472.73万元,负债总额为3,871.63万元,股东权益总额为115,601.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4%。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3#线投产,光学基膜品质得到明显提升,销量得到进一步扩大;积极应对处于“双反”寒冬中的太阳能光伏行业需求的变化,耐水解聚酯薄膜批量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可;加大专业人才引进的力度,提升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并顺利通过复审认定;继续推进以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通过关注细节,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三、未来工作安排和发展计划

    公司将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专注主营业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新品研发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光学反射膜、低萃取物聚酯薄膜、综丝用耐磨聚酯薄膜等研发进度;进一步加强在线涂层光学基膜的研制工作。

    2、在市场销售方面,大力拓展光学聚酯薄膜和耐水解聚酯薄膜的销售市场,积极做好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加强销售人员对新市场、新产品的培训工作,增强销售人员的市场应变能力,构建未来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

    3、在项目建设方面,尽快做好超募项目“年产1 万吨高端特种电子专用聚酯薄膜生产线”的调试工作,力争年底前投入试运行;有序推进“功能性聚酯薄膜技术研发中心”、“分切综合厂房及装卸平台”等建设项目。

    4、在规范管理方面,扎实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上市前股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有股东(王建新、北京人济、上海佳信、王克、刘勤学、任正泽、卞根大、刘全、刘守忠、张伯言、张静、陈长春、陈建新、陈惠琴、陈静、姚国妹、姚炯、姚维林、徐其白、徐都南、徐鹏、梅继承、韩伟嘉、王希平、孙冬萍、陈琼、朱益明、朱晓俊、顾洪林、符雄杰、宋小芬、刘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自上述承诺期届满后的前三十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后,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建新、王克、刘勤学、刘全、陈琼、宋小芬、孙冬萍等7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2年03月29日36个月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履行了上述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王建新2011年2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与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并于2011年2月18日和2011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裕兴科技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裕兴科技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裕兴科技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裕兴科技构成同业竞争。 (3)本人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投资或参与投资与裕兴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企业。 (4)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给裕兴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全额赔偿裕兴科技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2011年02月18日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报告期内,王建新履行了上述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股东均遵守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702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16.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813.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5万吨高端中厚规格BOPET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19,034.819,034.81,137.219,283.48101.31%

    注1

    2012年05月10日1,048.4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9,034.819,034.81,137.219,283.48-- --
    超募资金投向 
    追加投资年产1万吨高端特种电子专用聚酯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15,131.0715,131.071,390.7410,541.4269.67%    
    功能性聚酯薄膜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3001,300201.34201.3415.49%    
    年产1万吨功能性聚酯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4,5004,500       
    分切综合厂房及装卸平台建设项目78078035.8735.874.6%    
    分切综合厂房二期工程项目8008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1,00011,000 11,000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33,511.0733,511.071,627.9521,778.63-- --
    合计-52,545.8752,545.872,765.1541,062.1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7,70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8,667.20万元。2012年5月12日,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年产1万吨高端特种电子专用聚酯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131.07万元用于追加投资年产1万吨高端特种电子专用聚酯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万元用于投入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年产1万吨功能性聚酯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投入年产1万吨功能性聚酯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分切综合厂房及装卸平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0万元投入分切综合厂房及装卸平台建设项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分切综合厂房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万元投入分切综合厂房二期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934.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已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有计划的投资于相关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实际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248.68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相应修订,并于2012年8月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用自有资金对外进行重大投资且投资金额高于上一会计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2、公司因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