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专 版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2年10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A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51版:信息披露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陈建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严剑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汤海燕

    公司负责人陈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剑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海燕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816,307,322.333,180,357,519.53-11.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417,716,890.661,500,332,749.83-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962.07-5.3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1,211,287.6235.0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331.58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7-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617,210.4259,486,419.16-27.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60.082-2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70.084-29.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60.082-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24.18减少0.2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64.27减少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349.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0,90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597,980.1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98,131.83
    所得税影响额-33,228.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3.35
    合计-1,282,963.9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8,57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314,104,357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乔53,110,0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29,775,53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808,993人民币普通股
    张超强3,679,03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3,376,421人民币普通股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264,15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855,828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420,537人民币普通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783,13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变动变动说明
    货币资金287,041,162.87669,218,546.86-57.11%主要系支付清远、青岛两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款和归还到期借款
    应收账款42,226,534.004,732,201.00792.32%主要系银行办理与按揭下放时间差
    预付帐款57,323,800.67125,450,544.32-54.31%主要系结算预付投资款
    应收股利 6,403,770.86-100.00%收回股利
    其他应收款77,792,122.15111,613,399.43-30.30%收回代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45,000,000.00 100.00%龙信投资的首次出资款由预付帐款转入和对歌斐鸿乾首次出资款
    投资性房地产4,124,923.0011,571,805.00-64.35%经营租赁到期转入存货
    递延所得税资产8,814,154.8913,544,215.31-34.92%主要系子公司盈利,调整本期可抵扣亏损额
    短期借款 140,000,000.00-100.00%归还到期借款

    应付账款142,096,819.67213,112,386.37-33.32%主要系结算工程款
    预收款项75,535,196.93189,038,727.67-60.04%结转收入
    应付利息 1,216,056.11-100.00%支付借款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000,000.00307,000,000.00-57.65%归还到期借款
    长期借款720,250,000.00296,250,000.00143.12%新增借款
    资本公积75,568,529.86217,670,808.19-65.28%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收购价与收购日净资产所享有份额的差,冲减资本公积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变动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5,248,442.7222,294,796.19-31.61%主要系广告费支出减少
    财务费用8,779,801.691,494,389.33487.52%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4,440,606.1811,554,576.66-61.57%商誉摊销比去年同期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97,980.13 -100.00%本期投资性房地产租赁到期转入存货
    净利润58,905,815.05100,165,977.27-41.19%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及毛利率下降
    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变动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211,287.62-140,428,110.9735.05%主要系支付税费、工程款比去年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112,504.12-3,189,440.11-10218.82%主要系购买清远、青岛两家公司少数股权和及对龙信投资、基金公司投资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837,346.66205,247,065.39-74.74%归还到期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2年7月25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股昆山歌斐鸿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出资5,000 万元参股昆山歌斐鸿乾股权投资中(有限合伙),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本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非基石有限合伙人。

    2、公司2012年7月25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分别出资人民币5,000 万元认缴绍兴歌斐鸿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绍兴歌斐鸿龙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

    3、公司2012年7月25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以5000万元将公司持有墨水湖置业20%的股权出让给绍兴歌斐鸿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以5000万元将公司持有墨水湖置业20%的股权出让给绍兴歌斐鸿龙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出让后,公司仍持有墨水湖置业6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公司2012年7月25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墨水湖置业向绍兴歌斐鸿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绍兴歌斐鸿龙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借款20,000万元。公司同意为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2012年7月25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天香南园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向上虞市海纳新农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截至2012年9月30日,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1,7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8%。

    7 、截至报告期,公司2009年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截止2012年4月23日,清远市五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向公司委托借款的募集资金252,325,020.53元;上虞市卧龙天香华庭置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向公司委托借款的募集资金520,000,000.00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卧龙置业承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卧龙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卧龙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卧龙地产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保证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卧龙地产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亦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成先生承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卧龙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卧龙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保证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卧龙地产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亦遵守上述承诺,本人将促使相对控股的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已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证监局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二)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三)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发放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配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并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成

    201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40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股份370,478,583股,占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1.0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按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与独立董事共九名(选举时董事与独立董事按章程规定实行分开投票),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1、选举陈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2、选举范志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3、选举王彩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4、选举王希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5、选举郭晓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6、选举严剑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7、选举黄速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8、选举张志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9、选举黄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二)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陈体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2、选举方君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70,478,583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孙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41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建成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建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志龙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彩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郭晓雄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杜秋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俊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严剑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马亚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斌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主任黄建新,成员张志铭,严剑民

    提名委员会:主任黄速建,成员黄建新,王彩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张志铭,成员黄速建,范志龙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陈建成,成员张志铭、范志龙、王希全、郭晓雄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简历:

    1.董事长陈建成先生: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 10月-2004年1月任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欧力—卧龙振动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副董事长范志龙先生:1960年出生,毕业于绍兴市委党校,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上虞市副市长,浙江省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04年6月—2007年8月担任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2008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卧龙置业董事、卧龙控股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3.总经理王彩萍女士: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上虞县娥江乡妇联主任、上虞多速微型电机厂办公室主任、浙江卧龙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浙江卧龙集团电机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部负责人、卧龙控股总裁助理、卧龙控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卧龙置业董事、卧龙控股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4. 常务副总经理郭晓雄先生:1970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绍兴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副总经理杜秋龙先生:1962年出生,毕业于杭州商学院,主修管理学,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上虞市大通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动车事业部总经理,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6.副总经理谢俊虎先生:1962年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浙江省上虞市建筑设计院院长、上虞市城建规划设计管理站站长、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7.财务总监严剑民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1995 年5 月进浙江卧龙集团公司工作,历任浙江卧龙集团公司助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主办会计,卧龙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8.董事会秘书马亚军: 1975年生,中共党员,1999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8月进入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8月至2003年12月曾在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工作, 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9.证券事务代表陈斌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在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2007年7月至今担任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彩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郭晓雄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杜秋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俊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严剑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马亚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王彩萍女士、郭晓雄先生、杜秋龙先生、谢俊虎先生、严剑民先生、马亚军先生符合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排除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聘任决议。

    特此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黄速建 张志铭 黄建新

      201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 42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陈体引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体引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

    陈体引先生: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79年参加工作,曾任上虞联丰玻璃钢厂销售科副科长,上虞多速微型电机厂副厂长、厂长,浙江卧龙集团公司副监事长、供应部部长、审计室主任;现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等。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