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方朝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小英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詹剑平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剑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31,046,845.30 | 5,533,267,363.12 | 14.4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060,161,046.79 | 1,931,469,626.19 | 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51 | 3.29 | 6.6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3,190,761.97 | -2,079.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3 | -1,866.67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310,527.54 | 160,167,901.82 | -45.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7 | -44.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8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7 | -44.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3 | 8.04 | 减少3.1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5 | 8.16 | 减少3.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06,591.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31,971.30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01,425.8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92.68 |
所得税影响额 | 273,920.2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10.94 |
合计 | -2,573,270.5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99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95,940,729 | 人民币普股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920,644 | 人民币普股 |
六安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00,978 | 人民币普股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1,963,925 | 人民币普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1,958,290 | 人民币普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18,229 | 人民币普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6,433,832 | 人民币普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5,495,592 | 人民币普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500,000 | 人民币普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科 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增减幅度(%) | 原因分析 |
应收票据 | 42,966,162.00 | 85,941,064.73 | -50.01% | 主要为期末工程款票据结算减少影响所致 |
预付款项 | 184,584,375.98 | 77,003,598.86 | 139.71% | 主要为材料款增加及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7,154,875.63 | 162,885,421.96 | 33.32% | 主要为保证金增加及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52,555,871.21 | 20,337,378.59 | 158.42% | 主要为投资营业单位影响所致 |
在建工程 | 66,558,522.13 | 113,547,655.32 | -41.38% | 主要为子公司筹建完成转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627,585.90 | 350,144.20 | 79.24% | 主要为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所致 |
短期借款 | 843,000,000.00 | 633,000,000.00 | 33.18% | 主要为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所致 |
应付利息 | 24,814,622.82 | 2,963,989.16 | 737.20% | 主要为本期发行债券而计提利息影响所致 |
应付股利 | 709,307.09 | 265,552.21 | 167.11%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分红影响所致 |
应付债券 | 691,448,010.73 | 0.00 | 100.00% | 主要为本期发行债券影响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36,849,130.81 | 4,724,497.19 | 679.96% | 主要为本期收购子公司影响所致 |
科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幅度(%) | 原因分析 |
销售费用 | 66,931,389.91 | 50,354,375.26 | 32.92% | 主要为销售机构增加及运费增加影响所致 |
管理费用 | 251,410,523.31 | 163,826,627.33 | 53.46% | 主要为合并范围变化及职工薪酬福利增加影响所致 |
财务费用 | 102,396,487.75 | 34,817,078.54 | 194.10% | 主要为银行借款增加、合并范围变化、债券利息计提影响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234,942.09 | 6,677,165.97 | -133.47% | 主要为本期收回帐龄较长应收帐款影响所致 |
投资收益 | -7,781,507.38 | 2,385,469.87 | -426.20% | 主要为股权投资亏损影响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7,391,486.92 | 4,335,101.68 | 70.50% | 主要为本期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3,441.10 | 0.00 | 100.00% | 主要为本期增加出口业务影响所致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9,074,027.75 | 197,024,755.52 | 56.87% | 主要为合并范围变化及职工薪酬福利上涨影响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0.00 | 1,470,000.00 | -100.00% | 主要为本期联营企业没有支付分红影响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84,106.67 | 797,128.77 | 48.55% | 主要为资产处置增加影响所致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98,983,554.72 | -100.00% | 主要为上期处置子公司股权影响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081,639.86 | 79,592,537.81 | 37.05% | 主要为子公司筹建投入影响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1,408,335.97 | 385,613,701.56 | -50.36% | 主要为收购子公司差异影响所致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为本期发行公司债影响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75,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为本期公司债发行费用影响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76,047,379.35 | 534,252,486.81 | 101.41% | 主要为本期银行借款规模增加及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8,519,804.13 | 54,559,012.12 | 117.23% | 主要为本期支付借款利息增加影响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592.74 | 852,638.10 | -99.34% | 主要为本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非竞争承诺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 | 是 | 是 |
与公司债相关的承诺 | 债券担保承诺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为7亿元公司债提供给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
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的现金分红政策,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良好。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2012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4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48)。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投标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4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提供
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62,624.53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应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的要求,公司拟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 | 拟担保企业名称 | 贷款银行 | 担保额度 | 备注 |
1 |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 | 10,000万人民币 | 各类工程类保函,其中5,500万为续保,4,500万元为新增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
2 | 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3,000万人民币 | 流动资金贷款或敞口银行承兑汇票,续保,连带责任担保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法人代表:孙关富,注册资本35,31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7,090.76万元、净资产73,879.28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锦翔路1号,法定代表人:钱卫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高层重钢结构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22,030.98万元、净资产7,011.73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62,624.53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上述拟担保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因此所对应的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郑金都、孙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其的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62,624.53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4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承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月至9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新接业务73.0亿元人民币,其中,7-9 月承接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重大项目包括:盘锦体育中心补充协议(3.00亿元)、海阔天空海南国瑞城二期工程(1.05亿元)、伊拉克纳加夫体育场(1.02亿元)、湛江体育中心主场馆屋盖工程(1.00亿元)、苏州国际财富广场(1.00亿元)、济宁小松钢结构工程项目(0.98亿元)、东营奥体中心体育馆(0.75亿元)、杭州国际博览中心(0.71亿元)、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老厂搬迁异氰酸酯一体化项目(0.7亿元)、Petrobras化肥厂项目(巴西石油)(0.68亿元)、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TPA项目主装置钢结构项目(0.63亿元)等。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5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未履行
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2〕283 号)要求,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对近年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截止目前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现将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方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予以披露。
一、非竞争承诺
公司重大重组时,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出具非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持有权益达50%以上的子公司(“附属公司”)将尽可能避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拟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2、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证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3、本公司不利用所处地位,就股份公司与本公司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股份公司必须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和接受股份公司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给予股份公司赔偿
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处于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股东地位为止。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履行情况较好。
二、公司债担保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3月发行的7亿元公司债出具了担保函,在该担保函中作出如下承诺:
对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果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划入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上述承诺截止日为本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截止到目前,公司尚未到公司债付息时间。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