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2-03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付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73,656,342.63 | 3,673,056,448.37 | 8.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303,243,014.98 | 2,242,383,348.26 | 2.71% | |||
股本(股) | 960,000,000.00 | 960,000,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 | 2.34 | 2.56%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55,816,382.38 | -2.44% | 1,142,707,450.55 | 1.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660,436.68 | -24.97% | 108,850,701.65 | -28.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9,413,318.21 | -191.6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8 | -188.8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 | -26.47% | 0.113 | -28.0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5 | -26.47% | 0.113 | -28.0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0.39% | 4.79% | -2.1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 | -0.34% | 4.71% | -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01,440.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2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58,480.81 | |
所得税影响额 | -323,081.48 | |
合计 | 1,953,959.10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75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乐凯保定化工设计研究院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298,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9,298,584 |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2,300,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790 |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顺中国系列基金 | 1,841,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1,040 |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 1,818,3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8,335 |
周建群 | 1,612,5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2,541 |
何建军 | 1,325,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5,227 |
贾宏先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 1,194,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4,259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前十名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为人。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收款项余额较年初减少32.32%,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发货冲抵前期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2、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261.1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额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减少83.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进出口银行借款15,000万元于2012年6月21日到期偿还。
4、长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69.14%,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增加30,294万元,其中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行两年期借款18,000万元,续贷中国进出口银行两年期借款15,000万元,以上增加借款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2.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增加,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58万元。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1.16%,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34.26%,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8.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取得的财政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1.6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增加,垫付前期材料及工程款增加。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2.65%,主要原因是公司基建项目逐渐完工,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23.78%,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增加30,294万元,其中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行两年期借款18,000万元,续贷中国进出口银行两年期借款15,000万元,以上增加借款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1)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2)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3)杨会茹、姚香、张虹、姚军战、陶虹、杨将、杨帅、杨赛、杨超、杨旭、姚远、姚飒、杨海润、肖岸凇、肖姗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 | 2010年01月26日 |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10年1月26日至2013年1月26日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原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买卖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计划:继续严格履行。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40% | 至 | 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084.18 | 至 | 16,806.97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069,715.1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国内宏观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整体工业运行形势下降,,致使公司下游钢铁\造船等行业不景气,导致公司业绩预计下降,预计业绩下降幅度小于40%。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8月02日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一、参观公司展厅;二、观看公司宣传片;三、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四、向公司推介限售股股东减持和大宗交易优惠政策,以及投资项目、案例介绍。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建忠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2-03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与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述议案签署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肆亿肆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原材料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签署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2-03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16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冀证监发【2012】113号《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履行承诺,营造良好诚信环境,要求各上市公司对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及时、认真的对本公司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的清理与检查,现将结果告知如下:
一、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
公司简称 | 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 承诺完成 期限 |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 | 超期未履行的原因(如未超期请注明) | 解决方案 |
巨力索具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的流通限制 。 | 36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 | 每年 | 严格履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长期 | 严格履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 每年 | 严格履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1) 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巨力集团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2)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实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3)杨会茹、姚香、张虹、姚军战、陶虹、杨将、杨帅、杨赛、杨超、杨旭、姚远、姚飒、杨海润、肖岸凇、肖珊霞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上述15名股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1) 杨建忠、杨建国在解除“第1条第(2)款”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仍当选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限制。两位实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2)本公司其他55名自然人股东(不包括杨建忠、杨建国两位实际控制人)在解除“第1条第(2)款、第(3)款)”或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仍当选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限制。上述股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巨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上述单位或人员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1)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就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为避免与巨力索具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做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并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不会:
①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②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巨力索具或巨力索具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③ 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就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为避免与巨力索具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做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承诺并确保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不会:
①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②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巨力索具或巨力索具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③ 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具体情况详见“第2条”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其他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做出其他承诺,亦未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