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姚宇 | 董事 | 出差 | 徐永丽 |
袁清 | 独立董事 | 出差 | 金桩 |
公司负责人王召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卜海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80,663,282.10 | 701,579,191.60 | 96.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68,518,148.92 | 314,966,447.81 | 144% | |
股本(股) | 136,977,000.00 | 102,617,000.00 | 33.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61 | 3.07 | 82.74%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9,545,087.97 | -70.4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02 | -27.5%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20,129,555.12 | 33.73% | 531,604,373.50 | 3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067,704.47 | 31.43% | 79,937,629.61 | 38.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31.43% | 0.78 | 38.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31.43% | 0.78 | 38.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7% | -0.25% | 22.52%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6% | 0.86% | 19.49%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88,572.1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33,763.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7,060.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421.81 | |
所得税影响额 | -3,696,875.45 | |
合计 | 10,747,977.95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49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6,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552 |
罗勇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夏德胜 | 39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500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磐信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69,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980 |
傅嘉彬 | 354,8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865 |
崔昕 | 345,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413 |
孙惟勤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召明 | 39,896,780 | 0 | 0 | 39,896,780 | 首发承诺;高管锁定 | 2015年9月27日,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孙先红 | 12,141,580 | 0 | 0 | 12,141,580 | 首发承诺;高管锁定 | 2013年9月27日,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徐永丽 | 6,806,800 | 0 | 0 | 6,806,800 | 首发承诺;高管锁定 | 2013年9月27日,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焦果珊 | 5,491,200 | 0 | 0 | 5,491,200 | 首发承诺;同近亲属王召明锁定 | 2015年9月27日,在王召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姚同山 | 5,390,000 | 0 | 0 | 5,39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5,003,000 | 0 | 0 | 5,003,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王秀玲 | 3,660,800 | 0 | 0 | 3,660,800 | 首发承诺;同近亲属王召明锁定 | 2015年9月27日,在王召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周楠昕 | 3,520,000 | 0 | 0 | 3,52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徐永宏 | 2,530,000 | 0 | 0 | 2,530,000 | 首发承诺;同近亲属徐永丽锁定 | 2013年9月27日,在徐永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梁荷莲 | 2,200,000 | 0 | 0 | 2,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杨晓玲 | 1,760,000 | 0 | 0 | 1,76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吉庆萍 | 1,355,200 | 0 | 0 | 1,355,2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吴应登 | 1,320,000 | 0 | 0 | 1,32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王媛媛 | 911,020 | 0 | 0 | 911,02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张红梅 | 895,400 | 0 | 0 | 895,4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陈钢 | 880,000 | 0 | 0 | 88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刘若冰 | 826,760 | 0 | 0 | 826,76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李士晨 | 825,440 | 0 | 0 | 825,44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郭丽霞 | 804,320 | 0 | 0 | 804,32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李进荣 | 704,000 | 0 | 0 | 704,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倪建英 | 660,000 | 0 | 0 | 66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赵益禄 | 657,800 | 0 | 0 | 657,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赵燕 | 600,600 | 0 | 0 | 600,600 | 首发承诺;高管锁定 | 2013年9月27日,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黄文慧 | 577,500 | 0 | 0 | 577,5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郝艳涛 | 506,000 | 0 | 0 | 506,000 | 首发承诺;高管锁定 | 2013年9月27日,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曹秋兰 | 440,000 | 0 | 0 | 44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马巍 | 440,000 | 0 | 0 | 44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邢革志 | 374,000 | 0 | 0 | 374,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宋春辉 | 349,800 | 0 | 0 | 349,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刘占海 | 286,000 | 0 | 0 | 286,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杨永胜 | 286,000 | 0 | 0 | 286,000 | 首发承诺;高管锁定 | 2013年9月27日,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李华辉 | 264,000 | 0 | 0 | 264,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吴全胜 | 143,000 | 0 | 0 | 143,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赵冬莲 | 110,000 | 0 | 0 | 11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7日 |
合计 | 102,617,000 | 0 | 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206.56%,主要是公司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6万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较年初降低85.00%,主要是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3、应收账款: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74.17%,主要是经营规模扩大、工程结算增加及本地区行业回款模式、回款惯例所致。
4、预付账款: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453.46%,主要是公司预付温室大棚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40.73%,主要为宁夏子公司土地建设及竞买保证金所致。
6、存货: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87.53%,主要是工程施工项目增加和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工程施工余额相应增加以及公司各种植基地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2318.38%,主要是公司各种植基地新建温室大棚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35.54%,主要是针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形成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52.50%,主要是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51.09%,主要是经营规模扩大应付项目供应商款增加及各种植基地建设应付款增加所致。
11、预收账款: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24218.57%,主要为预收包头世界鹿园项目工程款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36.92%,主要是公司员工人数增加,相应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56.35%,主要是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交营业税等增加所致。
14、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222.50%,主要是应付公司IPO相关上市费用所致。
15、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1705.70%,主要是收到政府拨付的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大棚建设补贴款。
16、股本: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33.48%,主要是公司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6万股所致。
17、资本公积: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421.23%,主要是公司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6万股,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的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18、未分配利润:本期期末较年初增长75.65%,主要是经营规模扩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6.78%,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工程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4.00%,主要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相应增加营业成本,同时本期营业成本增长小于营业收入增长,为本期工程项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1.47%,主要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0.08%,主要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8.23%,主要是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5.14%,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6.48%,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亏损较上年同期降低42.77%,主要是控股51%的子公司本期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26.45%,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0.83%,主要是公司员工人数增加,相应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2.46%,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各项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降低32.96%,主要是本期项目履约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增加金额为当地政府修建高速公路征地占用公司种植基地的补偿款。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2.68%,主要是本期投入资金进行种植基地大棚建设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8.75%,主要是本期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00.00%,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25.15%,主要是支付银行贷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90%,主要是子公司偿还个人股东借款。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业务回顾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129,555.1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73 %,2012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1,604,373.5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78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67,704.4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73%,2012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937,629.6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86%。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380,663,282.11 元,比年初增长9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8,518,148.92元,比年初增长144.00%。
二、未来展望
公司立足于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坚持“蒙草抗旱”的节约型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模式,夯实公司在本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多业务领域的工程施工能力与市场竞争地位,持续进行工程设计施工与植物配置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持续进行蒙草的培育市场开发,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充分发挥已经积淀的人才、体制、资源等优势,进一步拓展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业务深度与广度,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本地区节约型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是:充分利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推动本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业务的持续增长,扩大蒙草培育与苗木生产基地建设的规模,提升技术研发与创新的水平,稳步提高市场份额,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力争在未来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王召明 | 1、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蒙草股份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蒙草股份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蒙草股份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蒙草股份构成同业竞争。3、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给蒙草股份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全额赔偿蒙草股份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 2011年03月25日 | 无 | 严格履行 |
王召明、孙先红、徐永丽、赵燕、郝艳涛、杨永胜 | 公司以截至201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8,947.04万元为基数,以净资产中的10,261.70万元折为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未折股的净资产8,685.34万元转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其中3,474.12万元由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入。若今后发行人用该3,474.12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按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在发行人中的持股比例承担,本人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不因上述纳税义务的履行致使发行人和发行人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 2011年10月18日 | 无 | 严格履行 | |
王召明 | 实际控制人王召明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下属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首次公开发行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受到罚款处罚,本人将以现金足额补偿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全部支出和所受损失。 | 2011年03月18日 | 无 | 严格履行 | |
王召明、孙先红、徐永丽、赵燕、郝艳涛、杨永胜 | 本人单独持有蒙草股份的股份,与他方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也未与他方签订可能引起蒙草股份股份发生变更的协议或安排。 | 2011年03月09日 | 无 | 严格履行 | |
王召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召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除前述作为股东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3月21日 | 自发行上市后36个月 | 严格履行 | |
孙先红、徐永丽、赵燕、郝艳涛、杨永胜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作为股东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3月21日 | 自发行上市后一年内 | 严格履行 | |
王召明、孙先红、徐永丽、赵燕、郝艳涛、杨永胜 | 1、未来公司发行上市后,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时,本股东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2、未来公司股东大会根据章程的规定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本股东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 2012年02月22日 | 无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361.4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3,669.11 | 201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工程营运资金 | 否 | 12,000 | 201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669.1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11,692.30万元,目前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6)》具体内容如下:(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4)2012—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抗旱 公告编号:(2012)004号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姚宇和独立董事袁清由于出差不能到达会议现场,姚宇董事委托徐永丽董事出席会议、袁清董事委托金桩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召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 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抗旱 公告编码:(2012)006号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5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5,44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1,833,928.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614,071.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9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9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13,669.11万元、补充工程营运资金12,000 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2000万元用于归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贷款,1500万元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10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 471900119010906 | 136,691,100.00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盛乐园支行 | 019101201090120403 | 108,572,204.63 |
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6401014210006172 | 116,922,971.50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362,186,276.13 |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98万元,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进行的。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运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后,上述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行实施。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七、备查文件
1、《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抗旱 公告编号:(2012)007号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艳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2012 年10 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抗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蒙草抗旱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蒙草抗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5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5,44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1,833,928.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614,071.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9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9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1 | 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 | 13,669.11 |
2 | 补充工程营运资金 | 12,000.00 |
3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蒙草抗旱计划以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蒙草抗旱承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蒙草抗旱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运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蒙草抗旱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2012年10月24日,蒙草抗旱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也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蒙草抗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蒙草抗旱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3、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东海证券同意蒙草抗旱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冯文敏 杨茂智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24日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独立董事签名:
袁 清 金 桩
德力格尔巴图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签名:郝艳涛 杨永胜 于玲玲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抗旱 公告编号:(2012)005号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