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专 版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2年10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A2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15版:信息披露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2-040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3、公司负责人童文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革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周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61,370,026.59304,774,788.14117.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580,024,049.46213,238,889.41172.01%
    股本(股)176,000,000.0066,000,000.0016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303.232.17%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7,102,909.52-289.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1-45.24%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29,975,978.807.47%410,244,059.041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644,972.2618.28%51,845,493.3616.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54.17%0.31-53.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54.17%0.31-53.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5%-5.35%12.16%-13.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3%-5.50%11.12%-14.59%

    注1:公司2012 年4月25日公开发行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2,200万股,总股本由年初6,600万股增加至8,800万股,2012年9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17,600万股。

    注2:计算2012年7 -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适用的股本为17,600万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适用的股本为6,600万股。按照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7,600万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股。

    注3:计算201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适用的股本为166,222,222.22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适用的股本为66,000,000.00股。按照2012年1-9月加权股本166,222,222.22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9,418.6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332,7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287.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0.00 
    所得税影响额-826,215.33 
       
    合计4,416,778.78--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36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钥匙一号集合资金信托1,575,000人民币普通股1,575,000
    周金洪1,379,439人民币普通股1,379,439
    芦佳飞579,202人民币普通股579,202
    中国银行-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79,540人民币普通股479,540
    陈燚304,100人民币普通股304,100
    曹鹏熊292,800人民币普通股292,800
    张思群265,000人民币普通股265,000
    曾惠明256,600人民币普通股256,6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56,560人民币普通股256,56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42,800人民币普通股242,800
    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童文伟9,570,00009,570,00019,14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史亚洲8,910,00008,910,00017,82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钟飞鹏8,382,00008,382,00016,764,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唐军7,854,00007,854,00015,708,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刘昱7,260,00007,260,00014,52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杜振锋4,356,00004,356,0008,712,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吴伟生4,224,00004,224,0008,448,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LI HAI XIA3,168,00003,168,0006,336,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陈真1,980,00001,980,0003,96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刘寅1,452,00001,452,0002,904,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雷鸣1,386,00001,386,0002,772,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区志新1,320,00001,320,0002,64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苏奇志1,320,00001,320,0002,64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李志鹏1,320,00001,320,0002,64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寸怀诚1,320,00001,320,0002,64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黄金南1,188,00001,188,0002,376,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韩朝雄990,0000990,0001,980,000首次发行承诺2015年04月25日
    合计66,000,000066,000,000132,000,00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大幅增长146.4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2)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比年初增长86.6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部分主要客户审批付款周期有所延长,以及根据行业特性,客户的支付高峰主要集中在年末,导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额随之较大幅度增加。

    3)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比年初增长318.5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项目数量大幅增加导致投标保证金、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以及项目周转金等投入大幅增加。

    4)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比年初增长119.6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项目中标数量大量增加,造成在执行而未验收结算的项目较年初大幅增加。

    5)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系统设备所致,报告期内该系统设备尚处于投资组建期。

    6) 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比年初增长4,779.29%,主要是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研发项目验收转入无形资产及新增外购软件所致。

    7) 报告期末公司开发支出余额比年初较大幅度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所致。

    8)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4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工程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9)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年初减少37.86%,主要是由于年初余额中的年终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10) 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比年初减少61.7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需要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有所减少所致。

    11)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减少70.28%,主要是报告期内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12) 报告期末公司实收资本余额比年初大幅增长166.6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取得募集资金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3)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比年初大幅增长647.5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票溢价发行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2012年1-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8.26%,主要是公司的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所致。

    2) 2012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34.95%,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 2012年1-9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76.54%,主要是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 2012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575.40%,主要是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 2012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5.91%,主要是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6) 2012年1-9月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53.06%,主要是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另外由于上年同期公司尚未收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批文,为谨慎起见,上年同期递延所得税适用税率由15%改为25%导致上年同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7)2012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6.59%,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同时有效控制期间费用,净利润相应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 201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10.29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正处在扩张期,业务规模增长、前期投入大,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部分主要客户审批付款周期有所延长,以及客户支付高峰主要集中在年末,导致应收账款和存货大幅增加,占用了较多的资金。

    2) 2012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6.36万元,主要是公司为满足项目数量及人员数量增加对固定资产配置的要求,公司加大了对固定资产的投入所致。

    3) 2012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64.28万元,主要是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经营情况回顾

    2012年1-9月份,宏观经济压力不断加大,国民经济发展处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公司所处信息技术业和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外部经营环境和市场环境整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按计划实施募投项目,稳步推进业务大区建设,全国市场销售渠道体系已初步成形。公司在保持基础网络服务业务增长的基础上,加大了系统解决方案业务的市场拓展力度,信令产品销售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升级ERP管理系统,优化管理团队及组织架构,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生产成本控制,提升管理效益,确保公司经营情况维持良好发展局面。

    2012年1月-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24.41万元,比上年同期34,689.43万元增加6,334.98万元,增长18.26%;实现毛利额14,504.47万元,比上年同期13,029.91万元增加1,474.56万元,增长11.32%;实现利润总额5,974.57万元,比上年同期4,753.72万元增加1,220.85万元,增长25.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84.55万元,比上年同期4,446.95万元,同比增长16.59%。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业务项目数量有所增加,促使公司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保持稳步增长。

    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12年1-9月,研究开发支出2,508.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11%。公司2012年1-9月份共完成4项专利申报,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各1项。另外,以往年度申报,2012年1-9月,获授权通知的专利共5项,分别为: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公司不断完善软硬件条件和基础环境,引进高素质的技术研发人员,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研发团队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实力不断得到提升,为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产品创新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2)未来展望

    3G和下一代4G网络LTE部署的步伐加快,中国移动不断加大在全国范围的部署力度,预计中国移动除了继续加大3G网络建设投入外,今年还将完成覆盖14个城市,2万个TD-LTE基站的建设任务,并不断扩大TD-LTE体验客户的规模,今年实现了中国大陆和香港TDD LTE、FDD LTE的漫游,预计今年年底将启动超过100个城市的TD-LTE的采购工作,明年TD-LTE基站建设将超过20万个。

    公司将加快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扩大基础网络建设业务量,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换代的同时加大对应用产品线的投入,抓住4G网络发展的契机,在通信产品市场上进一步扩大领域和份额。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全体17名自然人股东(含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此五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为一致行动人)如因有关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我们需要补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我们将无条件、自行承担并缴纳该等税负,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我们全体承诺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因任何承诺人未缴纳相关税负而致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我们将向公司无条件承担连带全额赔偿责任。2010年10月11日长期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做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全体17名自然人股东(含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此五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为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一致行动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及股东吴伟生、杜振锋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其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其不会利用从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若将来出现其控股、参股的除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其承诺在公司提出异议后促使该等企业或组织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者在公司提出要求时出让其在该等企业或组织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公司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五人及股东杜振锋、吴伟生、LI HAI XIA、陈真、刘寅、雷鸣、区志新、苏奇志、李志鹏、寸怀诚、黄金南、韩朝雄分别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吴伟生,LI HAI XIA、刘寅、黄金南、雷鸣同时分别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其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三)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承诺:公司全体股东出具《承诺函》: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以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而须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其将共同足额补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且毋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公司全体股东出具《承诺函》: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而须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其将共同足额补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且毋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四)关于对租赁物业可能引致费用承担连带全额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承诺,在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内,因任何原因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经营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替代性场地的租赁费用超出现租赁物业的租赁费用部分,实际控制人将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无条件承担连带全额赔偿责任,且无需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支付任何对价。2011年02月15日(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长期;(二)股票锁定承诺期限:一致行动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五人及股东杜振锋、吴伟生、LI HAI XIA、陈真、刘寅、雷鸣、区志新、苏奇志、李志鹏、寸怀诚、黄金南、韩朝雄股份锁定期限: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限: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承诺期限:长期;(四)关于对租赁物业可能引致费用承担连带全额赔偿责任的承诺期限:长期。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做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全体17名自然人股东(含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此五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105,082,576.14元以及2012年1月1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之日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2012年02月02日长期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做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无。
    解决方式无。
    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2012年9月30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做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693.97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60.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02.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1,976.5311,976.53566.533,840.3032.07%201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6,008.706,008.70596.381,861.5330.98%201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3,458.403,458.40197.691,000.3428.92%2013年0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1,443.6321,443.631,360.606,702.17--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2,4002,40002,4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4002,40002,400--不适用--
    合计-23,843.6323,843.631,360.609,102.17--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3,693.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2,250.34万元。 2012年5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于今年上半年实施完毕。截至2012年9月30日,超募资金利息收入23.78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9,874.12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35号《关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至2012年5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资金总额为4,842.47万元。其中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先期投入3,032.99万元,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先期投入1,105.54万元,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先期投入703.94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42.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42.47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及全体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经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有计划、分步地投资于三个募投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0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其中网下配售4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760万股。2012年7月25日起网下配售的440万股开始上市流通。

    2、2012年9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决定以201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2年9月26日完成。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6,000,000股。

    3、公司2012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瑞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海瑞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瑞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公司于2012年7月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2年7月25日,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制定了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对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更加具体、清晰和明确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更加完备。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此次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合规、透明。

    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得2012年9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201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2年9月26日完成。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6,000,000股。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2010年1月8日,公司与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签订了电信人力资源采购框架协议,双方对订购程序、工程师资质要求、工程师工作日单价、服务提供方责任、赔偿、所有权和保密、有效期和通知期、争议与仲裁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从2010年1月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协议项下订单并已经确认的营业收入累计金额为295,321,888.49元;2012年1-9月公司收到协议项下订单并已经确认的营业收入为66,416,831.49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6.19%。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童文伟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