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管连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姜海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15,946,577.04 | 735,867,856.60 | -2.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00,044,884.12 | 670,624,139.51 | 4.39% | |
股本(股) | 121,500,000.00 | 40,500,000.00 | 2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76 | 16.56 | -65.2%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4,310,476.70 | -18,316.8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5 | -4,370%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64,460,007.49 | 126.14% | 178,136,029.82 | 73.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30,628.02 | 43.19% | 37,520,744.61 | 17.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30.77% | 0.31 | 14.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30.77% | 0.31 | 14.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3% | 0.4% | 5.49%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0.36% | 5.39% | 0.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7,500.00 | |
合计 | 722,500.00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32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21,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1,340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甬江十号 | 922,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2,140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行828 | 918,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918,925 |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6,137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137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580,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781 |
刘伯新 | 452,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452,259 |
李松 | 310,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422 |
上海钜信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2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000 |
杨菊芳 | 19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000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屹立东方一期 | 190,3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378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因所持股份用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冲抵保证证券导致股东持股比例与前一次定期报告相比发生变动的情况。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管连平 | 10,640,000 | 21,280,000 | 31,920,000 | 首发承诺 | 自2011年1月25日起 36个月 | |
霍卫平 | 7,980,000 | 15,960,000 | 23,940,000 | 首发承诺 | 自2011年1月25日起 36个月 | |
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788,000 | 9,576,000 | 14,364,000 | 首发承诺 | 自2011年1月25日起 36个月 | |
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192,000 | 6,384,000 | 9,576,000 | 首发承诺 | 自2011年1月25日起 36个月 | |
毛自力 | 1,396,500 | 2,793,000 | 4,189,500 | 首发承诺 | 自 2010年3月5日起36个月 | |
金凤 | 1,263,500 | 2,527,000 | 3,790,500 | 首发承诺 | 285万股自2009年11月23日起 36个月,94.05万股自2009年12月23日起36个月 | |
张靖 | 1,064,000 | 2,128,000 | 3,192,000 | 首发承诺 | 240万股自2009年11月23日起36个月,79.2万股自2009年12月23日起36个月 | |
合计 | 30,324,000 | 60,648,000 | 90,972,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4%,主要系使用部分资金支付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有关的土地购置款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购置土地款93,613,013.75元以及子公司开展业务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78%,主要系定期存款到期结算,收回利息所致。
(4)存货较期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实施新项目增加投入且各子公司备货增加所致;
(5)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184%,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96%,主要系本期缴纳年初结余的应交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所致;
(7)预收帐款较期初减少72%,主要系上年度结余预收款确认收入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65%,主要系报告期内年初余额中的年终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9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收购东华信通股权转让相关款项所致;
(10)股本较期初增加了2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和201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2、损益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1)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3.63%,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有所增长并且增加合并了北京东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一,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增长相应的成本增加;二、新增合并全资子公司;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03.92%,主要原因系:一,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增长;二,营业税应税收入增长的影响。
(4)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6.52%,主要系新增合并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强化市场营销职能增加营销相关投入等所致;
(5)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7.23%,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使得管理费用相应增加。管理费用增长主要为薪酬福利费用、差旅费、研发费用以及增加办公基础环境投入。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系:一,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二,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业务项目增加引致相应的人员薪酬支出、管理费用、日常经营费用等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变动,主要系支付土地购置款和收购东华信通款项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本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扎实推进商业智能全产业链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相关的人员和基础环境投入,细化和加强市场营销职能开拓非电信行业市场,深度挖掘商业智能市场潜力,巩固和强化了在电信行业商业智能领域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将经营业务向商业智能产业链下游延伸和扩张,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813.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2.07万元,同比增长17.83%,净利润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差距较大,主要原因系:(1)母公司业务项目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季度经营业绩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公司报告期内优化组织机构,强化市场及研发职能,增设部门,增加相关人员和基础环境投入,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3)公司新设子公司吉林子公司、成都子公司处于运营初期尚未实现效益。再有,天津子公司因受到运营商佣金政策调整、内部经营成本暂时性提高以及上半年部分热销手机趋缓,iphone5等新亮点手机推迟上市使三季度成为断档期等因素影响,第三季度业绩出现下滑;(4)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软件增值税退税32.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47%,公司本年度1-9月应退未退软件产品增值税税额61.1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业务合同部分条款发生变更,满足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的业务类型减少,同时符合营业税免税条件的业务收入有所增加,可享受营业税免税优惠政策。
2、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1)公司本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实现净利润6,800-8,000万元,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达1.7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2.07万元,2012年度经营目标有望实现。
(2)公司在非电信行业市场拓展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前三季度非电信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17.22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1.22%。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目标,招纳了对目标行业有深入理解的高级人才,并配备了研发、商务、项目实施及管理等人员,先后与金融、能源、新闻等行业内企业进行了商谈。不同行业对于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营销的需求日渐迫切,公司跨行业拓展的局面已逐渐打开。但由于不同行业在经营业务、信息化水平以及发展阶段等方面均存在各自的特点,某些在电信行业的技术应用并不能直接适用于其他行业,因此将商业智能应用由电信行业拓展至非电信行业需要经过科学、严谨的研究和论证。报告期内,因目标行业企业投资计划及行政审批程序等原因,目前合同签署情况未能达到预期。
(3)本报告期,公司结合项目研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作出了调整,各募投项目均按照最新计划稳步有序推进。
(4)截止目前,母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登记证书的软件著作权共49项,其中本年新增软件著作权16项。
(5)投资并购方面,公司完成了北京东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宜;购置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土地使用权,已中标目标地块并支付了土地购置款,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中;再有,公司投资新设吉林子公司、成都子公司和北京子公司,进一步将经营业务向商业智能产业链下游延伸和扩张。
3、未来展望
(1)公司高度重视营业成本大幅增长的态势,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投资子公司较多,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增派人员、搭建统一的管控网络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管控水平;
(3)随着非电信行业市场取得进展,公司需及时调配、补充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等相关人员,做好市场跟进、维系和扩展工作,确保非电信行业市场树立品牌并持续发展;
(4)公司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尽力做到项目资金如期回款。
(5)公司将快速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调配内外资源全力保障募投项目按计划顺利完工,以促进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实施成本、提高实施效率;并不断提高研发创新水平、完善研发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管连平、霍卫平 |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和霍卫平承诺:(1)本人、本人控股和参股的公司以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附属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3)本人将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股份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4)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该股东地位,就股份公司与本人或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不利于股份公司的行动,或故意促使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股份公司必须与本人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人及附属公司将不会要求或接受股份公司给予比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5)本人及附属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股份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股份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同意给予股份公司赔偿。(7)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持有股份公司的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为止。(8)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9)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投资东方国信并通过仁邦翰威和仁邦时代持有东方国信股份之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对外投资行为。但是本人在此确认,上述承诺将适用于本人在未来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子企业。(二)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和霍卫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已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3月12日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为:长期;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正在履行 |
仁邦翰威、仁邦时代 | 公司股东仁邦翰威和仁邦时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0年03月12日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正在履行 | |
毛自力 | 公司股东毛自力承诺:自2010年3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0年03月12日 | 自2010年3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 | 正在履行 | |
金凤、张靖 | 公司股东金凤和张靖承诺:自其在2009年11月23日完成对公司增资扩股新增的股份,自2009年11月2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其在2009年12月23日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在2009年12月23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且在东方国信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前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 | 2010年03月12日 | 自2009年11月23日起三十六个月;自2009年12月23日起三十六月 | 正在履行 | |
管连平、霍卫平、金正皓、胡淑瑜、朱军峰、王红庆、陈桂霞、彭岩、冯志宏、赵光宇 | 公司董事管连平、霍卫平,监事彭岩、冯志宏和高级管理人员赵光宇分别作出承诺:自东方国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仁邦时代间接持有的东方国信的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进行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间接持有的东方国信股票数量占所持东方国信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0年03月12日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均严格履行了所做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334.34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89.8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705.6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商业智能应用构建工具项目 | 否 | 4,903.11 | 4,903.11 | 347.08 | 3,313.36 | 67.58%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探索式数据分析及应用平台项目 | 否 | 4,004.56 | 4,004.56 | 349.57 | 2,773.34 | 69.25%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企业数据仓库构建系统项目 | 否 | 3,413.65 | 3,413.65 | 308.24 | 995.08 | 29.15% | 2013年07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全业务营销及维系挽留系统项目 | 否 | 3,092.2 | 3,092.2 | 293.88 | 1,193.17 | 38.59% | 201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数据集成和管理工具项目 | 否 | 3,714.4 | 3,714.4 | 391.11 | 1,369.38 | 36.87% | 201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9,127.92 | 19,127.92 | 1,689.88 | 9,644.3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增资天津子公司 | 否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2011年11月01日 | -118.47 | 否 | ||
收购北京东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 否 | 5,200 | 5,200 | 5,200 | 100% | 2012年03月01日 | 457.14 | 否 | ||
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项目 | 否 | 12,000 | 12,000 | 9,361.3 | 78.01% | 201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设立吉林子公司 | 否 | 500 | 500 | 500 | 100% | 2012年06月01日 | -15.66 | 否 | ||
设立北京子公司 | 否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2012年10月31日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5,000 | 5,000 | 5,000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4,700 | 24,700 | 1,000 | 22,061.3 | - | - | 323.01 | - | - |
合计 | - | 43,827.92 | 43,827.92 | 2,689.88 | 31,705.63 | - | - | 323.0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201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国信(吉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抢抓移动业务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延伸公司产业链,将BI应用扩展至市场终端,进而涉足更为广泛的商业智能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在吉林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复制和发展天津子公司成功的商业模式,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为股东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实施完毕。 2012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利用公司现有基础和BI技术优势,延伸产业链,将BI应用扩展至市场终端,进而涉足更为广泛的商业智能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363,270.0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12,363,270.05元,已经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2011)京会兴(专审)字第5-009号《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有计划、分步地投资于五个募投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01号),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更加具体、清晰和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分配股利;2、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3、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三)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该等事项所涉的支出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六)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3、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形成关于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留存资金用途和预期收益等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上事项及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4、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八) 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采用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表决提供条件。
2、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政策,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二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充分论证和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2年2月,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即以公司总股本4,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现金分红81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100万股。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2年2月实施完毕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12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二届十次董事会、二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2年8月13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50万股。按照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2年8月实施完毕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