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陶喜军 | 董事 | 工作原因 | 无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丁晓枫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杨占海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颖 |
公司负责人丁晓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占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4,554,932,241.91 | 18,002,472,210.28 | -19.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771,102,497.15 | 5,763,850,244.93 | 0.1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46 | 3.242 | 0.1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78,260,827.28 | -15.05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3378 | -15.05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261,968.25 | 334,949,579.59 | -31.1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8 | 0.188 | -31.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 | 0.203 | -7.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8 | 0.188 | -31.7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7 | 5.75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6.19 | 减少0.1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9,553.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00,892.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9,436,009.1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050,664.2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491,515.12 |
| 所得税影响额 | -5,215.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98,248.59 |
| 合计 | -25,137,860.6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0,314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 1,140,262,1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沪 | 23,985,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13,782,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 10,000,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314,4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652,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44,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19,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088,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 | 增减比率(%) |
| 1 | 货币资金 | 74,351 | 220,984 | -146,633 | -66.4% |
| 2 | 应收票据 | 4,849 | 11,900 | -7,051 | -59.3% |
| 3 | 预付款项 | 132,581 | 94,505 | 38,076 | 40.3% |
| 4 | 存货 | 373,677 | 581,551 | -207,874 | -35.7% |
| 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4 | 829 | -715 | -86.2% |
| 6 | 在建工程 | 36,372 | 28,699 | 7,673 | 26.7% |
| 7 | 长期待摊费用 | 995 | 727 | 268 | 36.9% |
| 8 | 短期借款 | 295,192 | 584,833 | -289,641 | -49.5% |
| 9 | 应付票据 | 8,454 | 13,000 | -4,546 | -35.0% |
| 10 | 应付账款 | 70,485 | 117,640 | -47,155 | -40.1% |
| 11 | 应付利息 | 11,380 | 3,808 | 7,572 | 198.8% |
| 12 | 专项储备 | 173 | 60 | 113 | 188.3% |
| 序号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 | 增减比率(%) |
| 1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01 | 179 | 322 | 179.9% |
| 14 | 销售费用 | 17,725 | 22,512 | -4,787 | -21.3% |
| 15 | 投资收益 | 277 | 383 | -106 | -27.7% |
| 16 | 营业外收入 | 1,484 | 2,193 | -709 | -32.3% |
| 17 | 营业外支出 | 6,136 | 407 | 5,729 | 1407.6% |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146633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系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积极偿还银行借款形成。
2、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7051万元,下降59.3%,系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完毕形成。
3、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38076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系北大荒米业子公司预付收购水稻款和北大荒龙垦麦芽子公司预付的收购大麦款形成。
4、存货比年初减少207874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系尚未到农产品收购期,正常生产经营耗用和销售农产品形成。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715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系触媒和储粮物资摊销形成。
6、在建工程比初增加7673万元,主要原因系粮食仓储设施工程和食品园管网工程(一期)增加形成。
7、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268万元,增长36.9%,系触媒摊销增加形成。
8、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289641万元,下降49.5%,系充分利用销售回款及土地承包款等资金积极偿还银行借款形成。
9、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4546万元,下降35%,系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形成。
10、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47155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系本期偿付粮食采购款形成。
11、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7572万元,增长198.8%,系暂未到付息期的短期融资券利息和银行借款利息增加形成。
12、专项储备比年初增加113万元,增长188.3%,系浩良河化肥分公司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增加形成。
1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32万元,增长179.9%,主要原因系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14、销售费用同比减少4787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系本期加大属地销售力度,铁路运费支出同比减少形成。
15、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06万元,下降27.7%,系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亏损形成。
16、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09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系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增值税减免同比减少形成。
17、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5729万元,增长1407.6%,主要原因系本期加大惠农力度,对农户的农机和肥料等补贴支出增加形成。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1月12日累计向公司以外的房地产公司拆借资金97625万元。(详见2012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IPO,收购北大荒米业、纸业和兴建麦芽公司,发行可转债中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所作的承诺持续有效并正在履行。主要内容如下:
1、集团公司在2001年作出的《放弃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因其下属的部分农场也从事稻谷的深加工及其经营活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向股份公司及其众多的股东保证和承诺,集团公司将会在以后适当的时候进行相应的重组安排,以消除业已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同意股份公司在上市后的将集团公司从事稻谷深加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售与股份公司,以消除该同业竞争关系,并在其经营业务中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众多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2、集团公司在2003年作出的《放弃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及北大荒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份公司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进行与米业公司及纸业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共同出资兴建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后,因所属企业中存在从事与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相同的业务活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向股份公司及公众股东保证和承诺,将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和业务转让给股份公司以消除同业竞争关系。”
3、集团公司在2007年作出的《放弃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要内容是:“除已有的农业业务外,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012年5月17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项决议已于2012年6月15日实施完毕。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晓枫(代)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2-1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告第三项议案独立董事朱小平、李一军投弃权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10名董事除陶喜军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表决外,其他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丁晓枫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等事宜中代行董事长职权的议案;
目前公司董事长缺位,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的规定,经大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丁晓枫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等事宜中代行董事长职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提供资金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鑫都)和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签订协议联合开发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双方按4.5:5.5的比例进行投资和利润分配,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具体位置为木兰街西侧,新建火车站南侧,夹信子街北侧,项目占地面积为512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888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28亿元,按双方约定投资比例北大荒鑫都需投资6.2亿元,对方需投资5.08亿元,预计可实现销售总收入16.53亿元,可实现利润5.25亿元。该项目已取得土地开发许可证并于2011年11月奠基,预计2012年实现主体封顶,2013年工程竣工。目前没有完成2012年主体封顶的工程目标,预计2013年5月主体封顶,2013年底工程竣工。
截至目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累计向该项目拆借资金3.02亿元,合作方累计投入资金2.7亿元并为北大荒鑫都垫付资金7000余万元。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意本公司为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拆借资金2000万元。该笔拆借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向该项目拆借资金3.22亿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2票。
独立董事朱小平对此项议案选择弃权,理由是:总的原则是对房地产企业拆借资金我反对。前3个亿是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现要拆借2千万又是为了解救前期投入资金的安全。这让我左右为难。只能投弃权票。最好能定一个限额,有关责任人对其负责。
独立董事李一军对此项议案选择弃权,理由是:关于议案3,因未在董事会讨论过,对情况不清楚。
四、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银行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5)通过的《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该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开展情况,同意在其担保额度40亿元的范围内,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上游支行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为其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等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效益,充分发挥农业分公司优势,推动农业分公司扩大农产品自营规模。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3年度工业原料收储及农产品经营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司目前经济运行及资金使用的情况。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协商,拟向其分别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亿元、1亿元,用于水稻、玉米、甜菜等农产品的收购。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在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且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宜: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单笔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值10%的上述事项应报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公司此项人民币5亿元贷款的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决定权限,且此项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急需,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分别贷款人民币4亿元、1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