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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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郭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凌富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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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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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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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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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255.23%,主要是以下五方面原因综合影响所致:
①上网电价调整导致本报告期内发电主业盈利较2011年1-9月同比增加:⑴2011年6月和12月,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恒运C厂#6、#7机组、恒运D厂#8、#9机组上网电价上调0.18分/千瓦时(含税)和2.3分/千瓦时(含税,不含脱硝电价);⑵2012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核定黄埔电厂5、6号机组等发电企业脱硝电价的批复》(粤价[2012]159号文),同意恒运C厂#6、#7机组、恒运D厂#8、#9机组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增加0.8分/千瓦时(含税)的脱硝电价,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②2011年4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实施,公司对恒运C厂的股权比例从45%增加至95%,对恒运D厂的股权比例从52%增加至97%;另外,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竞拍购买和协议受让方式取得恒运C厂剩余5%股权,使公司对恒运C厂的股权比例最终达到100%。上述两方面因素导致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1年1-9月同比增加。
③报告期内电煤市场价格同比下跌,公司电煤采购成本相应同比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成本较2011年1-9月同比减少。
④公司按权益法确认对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11年1-9月同比增加。
⑤另一方面,公司1-9月共完成上网电量46311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7.93%。
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增加279.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收到预售楼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增加220.21%,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加,同时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实施,公司股本规模扩大两方面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增加171.57%,主要是①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收到预售楼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②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4亿元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应收票据款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付账款增加318.41%,主要是报告期内恒运D厂支付机组增容改造及脱硫技改工程预付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收款增加1,714.53%,主要是报告期内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按行业惯例为购房客户垫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加所致;②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竞买联合体竞拍广州开发区KXC-I4-3-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暂付竞标保证金增加(截至报告披露日,相关竞标保证金已转为土地出让款),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资产增加5,068.6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按预售楼款相应预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列入其他流动资产,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股权投资增加43.3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完成所致。
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50.3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按预售楼款相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列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票据增加339.40%,主要是报告期内未到期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账款减少63.6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燃煤采购款余额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收账款增加1,049.71%,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园对外预售收到预收楼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91.09%,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未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交税费增加58.20%,主要是2012年第三季度实现的利润额及应纳税所得额比2011年第四季度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利息增加189.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应付未付的中期票据利息,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1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股利减少97.2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以1,233万元(包含广东电力设计院在恒运C厂未领取的已分配应得股利342.36万元)的价格竞拍购买广东电力设计院持有恒运C厂1%股权,使恒运C厂应付股东股利减少所致。
1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付款减少94.4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暂收的契税及优惠权证登记费增加所致。
1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减少90.79%,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年初预提未付的管网租赁费进行结算,相应减少预提费用所致。
1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借款减少37.86%,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1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债券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4亿元所致。
1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未分配利润增加100.88%,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增加486.3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发生的广告及销售代理促销费用增加所致。
2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02.28%,主要是报告期内按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2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增加1,271.71%,主要是报告期内①按权益法确认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②2012年2月27日,公司收到袁州联社股金红利605万元,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增加108.73%,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增加274.08%,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2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增加50.58%,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38.21%,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收到预售楼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95.1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暂收的契税及代收物业维修资金,以及公司收到的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2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71.07%,主要是报告期内①公司实现利润增加、支付的税费相应增加;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按预售楼款预缴相关税费,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36.51 %,主要是报告期内划转应付票据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3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袁州联社股金红利605万元,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3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120,480.84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机组关停存量废旧资产拍卖款,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3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32.76%,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回江西宜春市袁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投资诚意金,而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该项业务所致。
3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42.23%,主要是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支出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304.1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完成所致。
3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61.53%,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江西宜春市袁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投资诚意金以及支付资产重组顾问费,而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3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99%股权)与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1%股权)合资成立广州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应收到的少数股东的投资资金所致。
3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无收到的筹资性往来款所致。
3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30.93%,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52.66%,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实施中期利润分配,而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4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86.57%,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筹资性往来款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控股的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竞拍广州开发区KXC-I4-3-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7月21日公司公告)。最终以起始价7013万元拍得该地块,并联合成立了广州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地块的开发建设。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林卓英,注册资本一亿元,其中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99%股权,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1%股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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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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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1—03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1—03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对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2-03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25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穗恒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完成相关实施工作。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对象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和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作出了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3月29日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所做的承诺事项除下述承诺事项外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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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795,857,199.62 | 6,493,811,351.87 | 20.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213,751,947.89 | 1,978,855,135.36 | 11.87% | |||
股本(股) | 342,541,410.00 | 342,541,41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46 | 5.78 | 11.76%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56,515,987.14 | -16.46% | 2,416,925,751.08 | -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837,116.87 | 183.62% | 214,866,054.81 | 255.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86,076,739.25 | 27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4.3384 | 27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47 | 183.6% | 0.6273 | 220.2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47 | 183.6% | 0.6273 | 220.2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4% | 1.75% | 10.25% | 6.6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2% | 1.82% | 10.29% | 6.78%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46,787.4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9,612.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25,473.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4,931.62 | |
所得税影响额 | 532,591.08 | |
合计 | -1,025,125.73 | --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无 | 无 | 无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2,5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89,457,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89,457,355 |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62,851,693 | 人民币普通股 | 62,851,693 |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6,4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68,800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11,991,3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1,359 |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648,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8,108 |
中国工商银行-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99,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9,869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 2,46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2,800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2,375,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5,471 |
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13,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3,584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57,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7,726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下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外,其他前十名股东,公司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在2011年12月31日前,直接办理或督促并确保下属恒运C厂、恒运D厂办理完毕相关经营性房产的房产证。 | 2011年01月09日 | 2011年12月31日前 | 截至目前,恒运C厂、恒运D厂相关经营性房产均已取得国有土地证,绝大部分已取得房产证,目前正在积极办理剩余极少数房地产证。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由于相关房产建造已久,需要搜集、整理及补齐相关资料。目前资料已经准备齐全,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无 | ||||
解决方式 | 无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未违反承诺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7月11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富基金翁海波、日信证券代丽萍、富安达基金余思贤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提供定期报告 |
2012年07月13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广发证券范宇、谢军、招商证券李亚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提供定期报告 |
2012年07月17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通证券陆凤鸣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提供定期报告 |
2012年07月19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证券秦石、周衍长、华夏基金钟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提供定期报告 |
2012年08月30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北证券王师、马斌博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提供定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