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2-050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余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玉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尹建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097,001,093.88 | 910,124,803.75 | 20.5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88,186,384.33 | 658,317,837.29 | -10.65% | |||
| 股本(股) | 68,530,000.00 | 68,530,000.00 | 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58 | 9.61 | -10.65%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60,378,537.63 | -21.92% | 314,183,997.53 | -5.4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954,251.63 | -29.11% | -71,966,102.96 | -46.0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56,501,755.86 | -125.21%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2.28 | -126.11%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28.03% | -1.05 | -45.85%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28.03% | -1.05 | -45.8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2% | -1.15% | -11.56% | -3.7%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1% | -1.14% | -11.52% | -3.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683.82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00 |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支持资金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4,338.5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3,330.58 | |
| 合计 | -254,691.79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 罚款支出 | -134,338.55 | —— |
| 捐赠支出 | -120,000.00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69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北京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 8,122,963 | 人民币普通股 | 8,122,963 |
| 彭小军 | 579,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9,14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14,211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211 |
| 陈学东 | 410,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215 |
| 李超勇 | 369,9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968 |
| 陈一中 | 35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500 |
| 俞明佳 | 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 |
| 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600 |
| 景诗婷 | 292,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560 |
| 任华梨 | 289,5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521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对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7,398.77万元,较期初减少33.79%,主要是在施项目采购付款增加。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06.66万元,较期初增加45.25%,主要是收到承兑汇票。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5,512.47万元,较期初增加153.83%,主要是在施项目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
(4)存货期末余额26,020.81万元,较期初增加113.00%,主要是在施项目设备采购增加。
(5)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6,703.15万元,较期初增加809.33%,本期主要是办公楼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0万元,较期初减少100.00% ,主要是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2,950.81万元,较期初增加590.17%,主要是募投研发项目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8)开发支出期末余额0万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募投研发项目转入无形资产。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4,000.00万元,较期初增加180.00%,主要是信息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银行借款。
(10)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3,847.76万元,较期初增加76.54%,主要是在施项目设备采购增加。
(1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24,121.03万元,较期初增加138.27%,主要是在施项目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455.62万元,较期初减少46.76%。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
(1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854.76万元,较期初减少507.15%,主要是在施项目设备采购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143.52万元,较上期减少71.58%,主要是冲回自产软件免征营业税所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15)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11,921.98万元,较上期增加32.15%,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所计提的折旧、摊销。
(16)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44.23万元,较上期增加67.90%,主要是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1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581.48万元,较上期增加43.88%,主要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增加。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陈俭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俭承诺:在作为联信永益股东期间不从事与联信永益业务相同、类似以及其他可能与联信永益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人违反承诺承担由此给联信永益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 2010年03月18日 | 作为股东期间;3年 | 严格履行 |
| 李超勇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超勇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从公司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3月18日 | 任职期间 | 严格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无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无 | ||||
| 解决方式 | 无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无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2012年度净利润亏损(万元) | 8000 | 至 | 9000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04,148.23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投资进度不断放缓、工程建设周期延长,导致公司收入规模下降、收入确认滞后、利润率下降。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赵余粮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48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余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该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49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监事会主席王振山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51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监[2012]182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 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俭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3月18日-2013年3月18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俭先生承诺:
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类似以及其他可能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如违反承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