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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静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夏震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蔡君

    公司负责人张静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67,096,819.261,252,348,690.62-6.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52,708,579.99556,124,921.70-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22872.2425-0.6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0,513,944.90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843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01,228.08-3,416,341.71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26-0.0138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26-0.013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26-0.0138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0.6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0.62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29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8,126,189

    袁超2,461,521

    边天琪2,101,053

    唐佳玮1,950,000

    翁翼飞1,024,493

    汪道玉902,9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4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35,047

    秦永水811,900

    何元武794,099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790,000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事项

    报表项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32,235,266.2373,484,135.70-56.13%支付工程款。
    应收账款115,983.60253,951.85-54.33%本期加大收款力度,应收帐款减少。
    预付款项51,670,086.3016,474,194.50213.64%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36,711,557.34136,047,492.09-73.02%本期收回土地保证金6,150万元,收回中粮置业股权转让款3,400万元。
    短期借款49,900,000.000.00100.00%本期新增短期借款4,990万元。
    预收款项2,774,000.005,698,201.50-51.32%本期将预收楼款结转至主营收入。
    应交税费26,910,526.8668,929,178.40-60.96%本期2011年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缴纳入库。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100,000.0010,000,000.00131.00%本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10万元。
    长期借款122,000,000.00180,000,000.00-32.22%本期归还长期借款1.1亿元,新增委托贷款5,200万元。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事项

    报表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39,188,532.3198,720,604.59-60.30%本期结转的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26,915,842.4249,517,654.27-45.64%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2,814,330.517,346,212.81-61.69%营业收入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706,881.40140,731.50402.29%本期销售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3,375,652.42969,375.14248.23%本期对中粮置业的股权转让应收款账龄增加,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8,110.00-100.00%本期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65,662,618.17-100.00%本期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0.00650.00-100.00%本期无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0.00301,461.52-100.00%本期无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4,093,748.6032,926,465.85-112.43%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事项

    报表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386,349.2220,542,412.6077.13%本期楼款销售收入增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2,552,883.64323,521,846.79-59.03%上年同期收到合作方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承担的江阴澄地2010-C-89号地块45%的土地出让金,共3.04425亿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1,897,668.26571,964,943.04-83.93%上年同期支付江阴澄地2010-C-89号土地出让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73,514.113,331,709.1355.28%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44,264,827.6516,673,103.34165.49%本期支付土地增值税22,016,758.66元。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8,117,167.74195,527,108.03-49.82%上年同期支付了土地履约保证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000,000.00374,445.468980.09%本期收回出售上海新兰房产投资款3,400万。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210,000.00-100.00%本期无投资收益。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00.00-100.00%本期未购入固定资产。
    投资支付的现金-445,373.05-100.00%本期无投资支付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00.00-100.00%本期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5,000,000.00200,000,000.00-42.50%本期新增借款11,500万元。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本期归还借款1.1亿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事项。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适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公司现有的现金分红政策。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静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2-1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张余庆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日前,该所向公司发函称,经财政部批准,该所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其上海分所与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经公司研究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拟改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中国注册会计师300余人,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