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徐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立超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许立超 |
公司负责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立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立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652,141,549.23 | 8,445,139,822.90 | 26.1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919,344,864.65 | 2,821,453,326.28 | 3.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6 | 4.37 | -52.8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8,742,115.35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4 | 不适用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56,502.16 | 103,320,880.50 | -48.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3 | 0.0728 | -49.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8 | 0.0734 | -44.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3 | 0.0721 | -48.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6 | 3.60 | 减少0.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8 | 3.62 | 减少0.30个百分点 |
注1:经公司2012年5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64,5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77,400万股。此次转增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1,900万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的规定,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按转增后的股数计算。按转增后的股数计算,公司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104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1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104元。
注2:上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本报告期末数系按转增后的总股数计算,上年期末数系按照转增前的总股数计算。如按同口径计算,上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99元/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上年末增长3.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179.25 | 本项目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9,153.70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8,791.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0.20 | |
合计 | -799,741.9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77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333,895,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18,336,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普宁市恒宏业贸易有限公司 | 5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524,1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30,479,21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26,220,53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487,57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12,652,14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1,907,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资产和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2-9-30 | 2011-12-31 | 增减变动 | 变动百分比(%) | 变化原因 |
货币资金 | 209,460.90 | 33,616.32 | 175,844.57 | 523.09 | 主要是销售回款和取得银行贷款增加 |
预付账款 | 31,027.54 | 28,656.32 | 2,371.22 | 8.27 | 预付工程款所致 |
存货 | 725,493.79 | 687,260.86 | 38,232.93 | 5.56 | 在建开发产品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228.70 | 17,481.00 | 3,747.70 | 21.44 | 探矿投入 |
短期借款 | 45,985.00 | 38,500.00 | 7,485.00 | 19.44 | 取得借款 |
预收账款 | 84,497.02 | 25,100.70 | 59,396.33 | 236.63 | 项目预售回款增加 |
应付利息 | 4,154.49 | 1,475.17 | 2,679.32 | 181.63 | 短期借款应计的利息 |
其他应付款 | 38,397.38 | 64,287.50 | -25,890.12 | -40.27 | 主要是偿还信托资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00.00 | 109,900.00 | -107,800.00 | -98.09 | 归还借款 |
长期借款 | 498,608.73 | 207,232.97 | 291,375.76 | 140.60 | 取得借款 |
项 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变动 | 变动百分比(%) | |
营业收入 | 83,890.79 | 106,083.49 | -22,192.70 | -20.92 | |
营业成本 | 46,646.29 | 67,334.99 | -20,688.70 | -30.73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445.94 | 5,939.86 | 5,506.08 | 92.70 | 按规定计缴的各项税费 |
营业费用 | 2,591.94 | 2,386.49 | 205.45 | 8.61 | 广告宣传及销售代理费同比增加 |
管理费用 | 7,655.19 | 5,030.60 | 2,624.59 | 52.17 | 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及本期摊销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
财务费用 | 839.48 | 1,557.26 | -717.78 | -46.09 | 归还借款所致 |
项 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变动 | 变动百分比(%)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74.21 | -48,370.36 | 111,244.57 | 不适用 | 公司各开发项目销售状况良好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98 | -61,872.06 | 62,635.04 | 不适用 | 转让股权投资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242.18 | 34,804.58 | 77,437.60 | 222.49 | 取得借款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7月,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订,并于2012年7月23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
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程序:公司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修改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 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若公司的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时,当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
(四)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五)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64,5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1,900万股。2012年6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具体实施情况为: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3日;除权日:2012年7月4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7月5日。上述方案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成。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红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