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起 | |
基金主代码 | 38000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0月2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起A类 |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起B类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380003 | 380004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2〕1307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4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2年10月26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10,113 | |||
份额级别 |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起A类 |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起B类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 2,700,938,195.41 | 452,644,000.00 | 3,153,582,195.41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175,452.69 | 30,840.25 | 206,292.94 | |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700,938,195.41 | 452,644,000.00 | 3,153,582,195.41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75,452.69 | 30,840.25 | 206,292.94 | |
合计 | 2,701,113,648.10 | 452,674,840.25 | 3,153,788,488.35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 - | 10,000,900.00 | 10,000,90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2.2093% | 0.3171%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基金管理人2012年10月22日认购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起B类,适用认购费率为0(本基金不收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100,000.00 | - | 100,00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37% | - | 0.0032%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2年10月26日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数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 10,000,900.00 | 0.3171% | 10,000,900.00 | 0.3171% | 3年 |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10,000,900.00 | 0.3171% | 10,000,900.00 | 0.3171% | 3年 |
注:本基金发起资金为本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bocim.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首个运作期到期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