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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周瑞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庄明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胡基荣

    公司负责人周瑞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明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基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358,196,543.302,492,954,326.73-5.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180,197,756.831,179,842,123.17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632.620.0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184,282.60-88.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88.39
     报告期

    (7-9月)

    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55,554.9311,777,283.55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50.0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50.0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81.00增加1.3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1-1.84增加0.3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6,164.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414,632.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1,183,248.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1,557.40
    所得税影响额-6,481,447.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13.96
    合计33,490,911.9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0,40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129,207,382人民币普通股129,207,382
    合肥工大复合材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2,855,540人民币普通股12,855,540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970,762人民币普通股5,970,762
    吕顺发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王继波1,334,698人民币普通股1,334,698
    丁学军1,154,601人民币普通股1,154,601
    张惠娟1,101,083人民币普通股1,101,083
    陈兴文1,100,000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
    陆歆932,800人民币普通股932,800
    吴禛885,060人民币普通股885,060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序号项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14,508,470.842,892,867.54401.53%
    2应收票据35,004,278.72168,896,763.05-79.27%
    3预付账款175,490,511.7650,702,805.74246.12%
    4应收利息523,707.357,339,689.59-92.86%
    5其他流动资产33,167,875.6723,622,031.0240.41%
    6在建工程40,227,133.434,523,823.99789.23%
    7应付职工薪酬6,431,586.4311,070,419.74-41.90%
    8应交税费1,814,494.527,692,125.26-76.41%
    9其他流动负债8,859,900.00————

    变动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01.53%,主要系期货中的浮动盈亏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9.27%,主要系收到的票据减少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46.12%,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年产12万吨铜杆项目、40kt高精度电子铜带项目设备采购和土地款以及供应商原料款,供应商来料待分选,未开票结算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92.86%,主要系定期存单到期利息收回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0.41%,主要系公司应交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89.23%,主要系报告期内继续建设铜杆12万吨项目及40kt高精度电子铜带项目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1.90%,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6.41%,主要系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8,859,900.00元,主要系公司期末未结算的铜期货套期合约变动所致。

    3.1.2 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序号项目2012年1-9月份2011年1-9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减
    1资产减值损失-5,508,776.4827,121,328.49-120.31%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7,103.305,070,384.22-36.55%
    3投资收益27,966,145.52-3,715,465.43——
    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4,298.44-41,764.17-53.96%
    5营业外支出74,337.59296,570.86-74.93%
    6所得税费用-808,474.136,527,806.14-112.39%

    变动原因:

    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0.31%,主要系本期冲回年初计提存货跌价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55%,主要系套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681,610.95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约平仓收益及出售鑫龙电器股票收益所致;

    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3.96%,主要系对科汇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4.93%,主要系上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2.39%,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3.1.3 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序号项目2012年1-9月份2011年1-9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减
    1收到的税费返还15,376,302.104,634,564.10231.77%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87,048.573,185,476.3144.00%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5,815,656.9028,818,502.97128.38%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511,904.95388,873.43——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5,700.00438,308.10-78.17%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9,500,622.1632,679,903.41357.47%
    7投资支付的现金69,000,000.0016,550,000.00316.92%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9,825,520.00——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23,515,585.89579,935,412.0076.49%

    变动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1.77%,主要系本公司母公司收到土地使用税奖励、出口退税增加,子公司鑫源物回、鑫古河公司税费返还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4.00%,主要系收到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8.38%,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期货保证金增加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123,031.52元,本期出售鑫龙电器股票产生收益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17%,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理部分废旧设备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7.47%,主要系本期投资12万吨铜杆项目和40kt高精度电子铜带项目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6.92%,主要系本期支付期货保证金增加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825,520.00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鑫古河收到增资款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6.49%,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为建立和健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瑞庭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12—03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周瑞庭先生签署银行融资担保合同,其签署的银行融资担保合同与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董事会不再对此银行融资担保形成单独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针对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岳远斌、吴春玲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保荐意见签署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保荐机构对鑫科材料拟为全资子公司鑫晟电工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铜杆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铜杆分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具体办理该公司的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2年11月13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2—03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2年10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铜杆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12—03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6日

    ●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国信大酒店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

    3、会议地点:芜湖市国信大酒店;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12年11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2年11月9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联 系 人:张龙

    联系电话:0553-5847423

    传  真:0553-5847423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3号

    邮  编:241006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12—04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电工”)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3.4亿元,目前为止本公司未向鑫晟电工提供担保。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5.1亿元(含为控股子公司鑫古河提供的担保1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运作正常,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日常经营活动,本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玖千万元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电工用铜线坯及各类束绞线、汽车用低压电线及各类电线电缆、辐照加工、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器、电工器材及其它新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

    4、法定代表人:张晓光

    5、住 所: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31室

    6、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公司没有为其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事宜。

    7、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9月30日,鑫晟电工总资产24336.68万元,负债5485.53万元,净资产18851.15万元,2012年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89072.69万元,营业利润-281.10万元,净利润-195.6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周瑞庭先生签署银行融资担保合同,其签署的银行融资担保合同与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董事会不再对此银行融资担保形成单独决议。

    四、保荐人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保荐意见签署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保荐机构对鑫科材料拟为全资子公司鑫晟电工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5.1亿元(含为控股子公司鑫古河提供的担保1亿元),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鑫晟电工2012年9月财务报表;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