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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侯彦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李金华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金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28,872,618.552,935,051,012.1116.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604,644,024.462,516,193,998.72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472.0743.5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4,677,086.694.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284.1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4,698,627.18100,582,025.74-9.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0.083-8.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079-1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0.083-8.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3.92减少0.5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3.73减少0.7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 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0,946.72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60,000.00政府发放的2011年度企业发展扶持基金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875,524.99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627,263.32 
    合 计4,757,314.95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8,40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217,396,393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新6,351,300人民币普通股
    侯志新5,455,950人民币普通股
    路峰涛4,417,500人民币普通股
    肖玲玲3,672,300人民币普通股
    陈政伯3,031,412人民币普通股
    戴筱倩2,983,267人民币普通股
    安新华1,983,788人民币普通股
    李欣华1,834,900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690,831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账款14,898,321.059,307,865.3760.06主要是子公司大连东高本期新增应收销货款。
    预付款项26,749,816.0738,813,796.78-31.08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办公楼已转入固定资产同时冲减预付款
    存 货855,305,864.67468,020,126.7882.75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新增经营用地
    长期待摊费用10,583,020.8315,000.0070,453.47本期公司办公楼装修费用转入
    应付账款34,502,179.7121,413,167.1461.13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应付办公楼购置款转入
    应付股利5,968,036.07 100.00本期新增应付控股股东2011年度股息红利
    长期应付款505,680,000.00127,500,000.00296.61控股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新增应付少数股东土地出让金借款
    未分配利润279,415,970.04190,965,944.3052.67本期新增净利润
    利润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成本136,651,354.1396,818,817.8841.14本期调增公路及附属设施折旧标准
    销售费用772,691.911,438,349.53-46.28公司之子公司因销售业务下降,销售费用相应减少
    财务费用524,693.40-6,776,654.59-107.74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同时,本期因持有货币资金减少而较上年同期利息收入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875,524.99-2,348,130.02222.46本期公司之子公司持有的股票价值回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投资收益-412,581.92539,085.50-176.53本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营业外支出127,148.6066,272.7991.86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上期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5,022,283.57162,092,128.48174.55控股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收到少数股东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8,999,851.3821,839,612.581,818.53控股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本期为获取经营用地支付的资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805,413.8436,426,172.1153.20本期因公司之分公司新增员工而增加了人力成本支出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36,293,316.88316,266,540.16-88.52本期较上期减少了转让联营公司股权收回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9,358,645.70598,627,200.00-95.10本期较上期减少了投资龙江银行的资金支出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团")在东北高速分立时做出的正在履行和持续履行的承诺:

    a.在分立上市方案实施完成后,自龙江交通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龙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江交通的股份,也不由龙江交通回购龙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江交通的股份。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可以豁免该锁定承诺的情形除外。

    b.在分立上市事项完成后,龙高集团将积极支持龙江交通的持续发展,在两年内选择适当时机依法、合规地将其拥有的高速公路等优质资产注入龙江交通;以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

    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向新公司注入资产的批复》文件批准,拟向龙江交通注入鹤大公路牡丹江至杏山段高速公路资产。

    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财资便字【2012】11 号《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注入问题的复函》,国家交通部已暂停受理收费公路资产审批事项,原承诺事项无法如期履行。

    公司于2012年3月1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目前,大股东龙高集团正积极研究继续履行承诺、注入资产的途径和办法,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c.龙高集团向龙江交通出具了《规范、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将在其作为龙江交通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尽量减少与龙江交通的关联交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龙江交通《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关联交易。

    d.龙高集团向龙江交通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在龙江交通存续期间,龙高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会从事与龙江交通所属收费高速公路或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龙江交通或证券监管部门认为龙高集团不时拥有的业务与其形成实质竞争,龙高集团将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e.龙高集团向龙江交通作出《关于完善土地、房屋权属的承诺函》,承诺其将确保龙江交通及其子公司按照现有的条件继续以租赁的方式向龙高集团租赁相关土地、房产,并将积极完善所涉及的土地租赁手续。对于龙高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出租方,龙高集团亦承诺促使其作出类似的承诺或安排。在龙江交通上市后的两年内,如果龙江交通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施所占用的自有土地、房产仍无法取得使用权证书或者存在其他权利瑕疵,龙高集团同意通过注资、回购或者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f.龙高集团作出《关于分立后公司独立、规范性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保证龙江交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其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促使分立后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6月2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121,3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3,200.00元,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12年8月18日发布了《二O一一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8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 年8月28日。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熠嵩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