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宏强先生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潘建华女士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广立先生 |
公司负责人刘宏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广立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118,225,245.02 | 1,091,784,576.55 | 2.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66,174,564.35 | 715,779,236.91 | 7.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5 | 2.20 | 6.8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8,402,558.78 | -83.90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8 | -83.78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721,604.21 | 47,708,718.72 | 76.4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5 | 10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3 | 1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5 | 10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1 | 5.96 | 增加0.6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2 | 5.23 | 增加0.5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855.2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368.86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799,586.19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117,995.4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4,968.2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946,768.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9.50 |
| 合计 | 5,840,473.91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488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 11,638,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益通投资有限公司 | 7,720,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600,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 4,637,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91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黑龙江东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421,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莱芜市中丹毛皮饲养有限公司 | 2,18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向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49,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琦 | 1,814,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胡克锋 | 1,488,0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报告期内资产负责表指标变化情况 | ||||
| 项目 | 期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 |
| 应收账款 | 3,627,013.63 | 18,729.46 | 19,265.29 | 主要系本期合并秋林食品公司和新天地公司使应收账款增加 |
| 预付款项 | 2,304,545.97 | 1,122,385.39 | 105.33 | 主要系本期合并秋林食品公司和新天地公司使预付账款增加 |
| 存货 | 15,661,310.74 | 5,969,630.15 | 162.35 | 主要系本期合并秋林食品公司和新天地公司使存货增加 |
| 长期股权投资 | 32,049,951.37 | 21,214,972.04 | 51.07 | 主要系本期增加对海口首佳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所致 |
| 预收款项 | 3,873,952.87 | 1,232,842.91 | 214.23 | 主要系本期合并秋林食品公司和新天地公司使预收款项增加 | |
| 预计负债 | - | 33,091,590.72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回购担保债权使预计负债减少 | |
| 2、报告期内利润表指标变化情况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 | |
| 营业收入 | 283,982,158.65 | 478,898,996.22 | -40.70 | 主要系上期销售颐和黄金捐赠黄金资产实现收入2.43亿元本期无此项业务收入,本期零售和食品加工业增加收入0.48亿元。 | |
| 营业成本 | 202,136,117.91 | 402,844,792.32 | -49.82 | 主要系上期销售颐和黄金捐赠黄金资产实现成本2.28亿元本期无此项业务成本,本期零售和食品加工业增加成本0.27亿元。 | |
| 销售费用 | 5,144,564.16 | 2,356,343.32 | 118.33 | 主要系本期合并秋林食品公司使销售费用增加 | |
| 财务费用 | -934,779.02 | -2,514,516.56 | -62.82 | 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 |
| 资产减值损失 | -3,808,647.80 | -16,599,793.60 | -77.06 | 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款项减少致使转回的坏账准备减少 | |
| 营业外收入 | 10,932,547.70 | 3,403,812.07 | 221.19 | 主要系本期回购担保债权使债务重组收益增加 | |
| 营业外支出 | 3,145,475.15 | 3,455.60 | 90,925.44 | 主要系本期确认北方华旭担保利息支出增加 | |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化情况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402,558.78 | 362,815,797.98 | -83.90 | 主要系上期销售颐和黄金捐赠黄金资产实现销售额2.8亿元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357,739.51 | 11,737.10 | -463,227.51 | 主要系本期收购秋林食品公司、新天地公司、增加对首佳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所致。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80,967.86 | 82,000,000.00 | -129.61 | 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回购担保债权及上期大股东捐赠现金所致。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导致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判决事项已被撤销。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哈民一终字第875号》的判决书,撤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并移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详见“临2012-011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1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新街两处房产产权过户问题的整改方案》(详见“临2011-026号公告”)。
该承诺未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如期完成。
主要原因是房产所有权单位因改制,企业名称发生变化,需经国资部门审批。公司将积极办理,争取尽快完成过户工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528,9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
该方案公司已于2012年8月24日实施完毕(详见“临2012-019号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宏强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名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2—02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整改措施的报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