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7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2012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6月2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编号:2012-029),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3、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订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承诺期限: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承诺履行情况:对于该项承诺,目前公司正处于执行阶段。
二、公司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2008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的减持承诺公告》(编号:2008-048)。公司的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四人承诺于2009年12月29日后四人解除限售的冠福家用股票,自2009年12月29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既锁定至2012年12月28日。在此期间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09年12月29日-2012年12月28日
承诺履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四大股东在承诺期内无出售其持有的股票,无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