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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隅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临2012-029

      北京金隅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四)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主持;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共计2,863,931,553股(其中A股为2,417,664,257股,H股为446,267,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283,737,060股的66.86%;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名单如下:

      蒋卫平、姜德义、石喜军、臧峰、王洪军、王世忠、于世良、胡昭广、张成福、徐永模、叶伟明。

      臧峰为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董事。

      胡昭广、张成福、徐永模、叶伟明为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14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

      1、蒋卫平

      表决结果:2,753,481,552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335,817,265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6.14%;109,006,031股(其中A股0股,H股109,006,031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3.81%;1,444,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444,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5%。

      2、姜德义

      表决结果:2,830,724,5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13,060,2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8.84%;32,207,000股(其中A股0股,H股32,207,0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1.12%;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3、石喜军

      表决结果:2,753,925,522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336,261,265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6.16%;109,006,031股(其中A股0股,H股109,006,031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3.80%;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4、王洪军

      表决结果:2,827,282,0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09,617,7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8.72%;35,649,500股(其中A股0股,H股35,649,5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1.24%;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5、王世忠

      表决结果:2,827,282,0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09,617,7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8.72%;35,649,500股(其中A股0股,H股35,649,5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1.24%;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6、于世良

      表决结果:2,839,416,0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21,751,7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9.14%;23,515,500股(其中A股0股,H股23,515,5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82%;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7、胡昭广

      表决结果:2,833,390,5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15,726,2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8.93%;29,541,000股(其中A股0股,H股29,541,0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1.03%;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8、张成福

      表决结果:2,833,390,5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15,726,2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8.93%;29,541,000股(其中A股0股,H股29,541,0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1.03%;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9、徐永模

      表决结果:2,833,390,5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15,726,2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8.93%;29,541,000股(其中A股0股,H股29,541,0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1.03%;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10、叶伟明

      表决结果:2,862,931,0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45,266,7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9.96506%;500股(其中A股0股,H股5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0002%;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3492%。

      董事简历参见《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名单如下:

      刘义、李璧池、胡景山、钱晓强、张登峰、张一峰、王欣。

      张登峰、张一峰、王欣为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监事。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14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

      1、刘义

      表决结果:2,783,856,631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366,192,374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7.20%;79,074,922股(其中A股0股,H股79,074,922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2,76%;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2、李璧池

      表决结果:2,783,856,631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366,192,374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7.20%;79,074,922股(其中A股0股,H股79,074,922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2,76%;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3、胡景山

      表决结果:2,860,663,582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42,999,325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9.88%;2,267,971股(其中A股0股,H股2,267,971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8%;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4、钱晓强

      表决结果:2,783,856,631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366,192,374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7.20%;79,074,922股(其中A股0股,H股79,074,922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2,76%;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4%。

      监事简历参见《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执行董事薪酬:由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非执行董事薪酬: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表决结果:2,862,929,5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45,265,2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9.96501%;2,000股(其中A股0股,H股2,0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0007%;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3492%。

      (四)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控股股东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单独另行支付薪酬;

      其他股东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职工监事:不单独另行支付薪酬。

      表决结果:2,862,930,0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45,265,2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9.96503%;1,500股(其中A股0股,H股1,5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0005%;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3492%。

      (五)关于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1、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

      (1)修改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i)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最近三年向股东分配股利不少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ii)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iii)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新增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i)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ii)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年均可分配利润指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iii)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新增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i)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经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ii)公司因前述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新增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外币时,兑换率应以宣派股利或其他分派当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外币兑人民币的平均中间价折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5)新增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关于 “总裁”、“副总裁”称谓的修订

      将《章程》中涉及“总裁”、“副总裁”的称谓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其他治理文件中涉及“总裁”、“副总裁”称谓的,一并根据本次《章程》修订原则予以相应修订。

      3、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修订

      (1)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董事会职权(十一)项

      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价值金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2)新增第一百六十条总经理职权(十一)项

      决定公司每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价值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表决结果:2,862,931,0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45,266,7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9.96506%;500股(其中A股0股,H股5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0002%;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3492%。

      (六)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项目投资与资金运营的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76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76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额为准);

      2、发行品种:短期融资券;

      3、证券期限:不超过一年;

      4、发行利率:债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银行贷款,补充少量流动资金;

      7、发行的前提条件

      (1)公司的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

      (2)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注册。

      8、授权事宜

      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任何两名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以下事宜:

      (1)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注册公司剩余可注册短期债券额度、发行规模、分期发行计划、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票据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以及选择合格的专业机构参与本次债券的发行;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和执行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根据监管机构上市公司监管的要求,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如需);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债券发行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发行方案做适当调整;

      (4)采取所有必要且符合公司利益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2,862,931,053股(其中A股2,417,664,257股,H股445,266,796股)赞成,占投票表决股份的99.96506%;500股(其中A股0股,H股500股)反对,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0002%;1,0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0股)弃权,占投票表决股份的0.03492%。

      上述第(一)项至第(二)项议案采取了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第(一)项至第(四)项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五)项至第(六)项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2-03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10:5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为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蒋卫平出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选举蒋卫平、姜德义、石喜军、臧峰、王洪军、王世忠出任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以下人员出任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

      主任:蒋卫平

      副主任:姜德义

      委员:胡昭广、张成福、徐永模、王洪军

      (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胡昭广

      委员:于世良、张成福、徐永模、石喜军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张成福

      委员:胡昭广、于世良、徐永模、叶伟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姜德义出任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李伟东、郭燕明、王世忠、付秋涛、王肇嘉、刘文彦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王洪军出任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的议案

      聘任吴向勇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刘斐出任公司秘书。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参见《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简历

      附件:

      李伟东先生简历

      李伟东,男,汉族, 1968年6月出生,籍贯吉林梅河口,中共党员。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工作简历:

      1990.07—1992.08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旋窑车间技术员

      1992.08—1993.04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水泥车间技术员

      1993.04—1993.05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机修车间副主任

      1993.05—1994.12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机修车间主任

      1994.12—1995.12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厂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1995.12—2001.06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副厂长

      2001.06—2002.11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常务副厂长

      (其间:1999.09—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2.11—2006.03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厂长

      2006.03—2008.0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事业部部长、腾达大厦经理

      2008.02—2009.1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不动产事业部部长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2009.12—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其间:2008.09—2010.07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管理硕士学位)

      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燕明先生简历

      郭燕明,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籍贯北京东城,中共党员。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85.08—1985.12 北京市建材制品总厂生产计划科干部

      1985.12—1989.07 北京市建材制品总厂企业管理科副科长

      1989.07—1997.09 北京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干部

      1997.09—1997.12 北京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

      1997.12—1999.03 东陶机器(北京)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部副部长

      1999.03—2001.11 东陶机器(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1.11—2002.09 东陶机器(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陶瓷厂党委副书记

      2002.09—2003.06 北京陶瓷厂党委书记

      东陶机器(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3.06—2003.08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3.08—2005.0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生产经营部经理

      2005.01—2006.03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6.03—2009.04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2009.04—2012.0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付秋涛先生简历

      付秋涛,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籍贯内蒙古赤峰,中共党员。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92.07—1993.03 北京水泥厂筹建处凤山矿

      1993.03—1994.05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院借调

      1994.05—1995.12 北京水泥厂凤山矿技改办技术员

      1995.12—2003.05 北京水泥厂凤山度假村销售员、销售经理

      2003.05—2003.12 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2003.12—2005.07 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北京金隅凤山温泉度假村经理

      2005.07—2008.02 北京新北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北京金隅凤山温泉度假村经理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2008.02—2009.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新北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北京金隅凤山温泉度假村经理

      2009.10—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肇嘉先生简历

      王肇嘉,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籍贯河北定兴,中共党员。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 2011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84.09—1987.09 山西农业大学基础部助教

      (期间:1987.09—1990.04就读山西大学研

      究生,攻读理学硕士学位)

      1990.04—1992.03 北京市建材科研院物化室工程师

      1992.03—1994.04 北京市建材科研院耐碱玻纤室副主任、主任

      1994.04—1996.05 北京市建材科研院副院长

      1996.05—1999.09 北京市建材科研院副院长

      北京赛姆菲尔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9.09—2001.04 北京市建材科研院副院长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北京圣戈班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1.04—2001.09 北京市建材科研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北京圣戈班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1.09—2005.02 北京市建材科研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北京圣戈班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5.03—2006.08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北京市建材科研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6.09—2009.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北京市建材科研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9.10—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技术中心主任

      北京建材科研总院有限公司经理、

      党委副书记

      (其间:2008.07—2011.07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建材科研总院有限公司经理

      

      刘文彦先生简历

      刘文彦,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籍贯辽宁铁岭,中共党员。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89.09—1994.01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技术改造办公室干部

      1994.01—1995.01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新线分厂烧成车间工长

      1995.01—1996.10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新线分厂中控室操作员

      1996.10—1998.04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新线分厂

      中控室值班主任

      1998.04—2000.03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技术能源处工艺工程师

      2000.03—2001.01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制成分厂副厂长

      2001.01—2001.1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制成分厂厂长、

      党支部书记

      2001.12—2002.09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有限公司

      生产管理部调度长、党支部书记

      2002.09—2002.1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有限公司

      生产管理部 部长、党支部书记

      2002.12—2004.0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党支部书记

      2004.02—2007.03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有限公司副厂长

      2007.03—2009.10 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副书记

      2009.10—2012.0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2-03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11:3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五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7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为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刘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义出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