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景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484,720,806.78 | 1,549,038,177.74 | -4.1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81,977,125.99 | 861,223,286.42 | 2.41% | |||
| 股本(股) | 270,000,000.00 | 180,000,000.00 | 5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7 | 4.78 | -31.59%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221,514,359.25 | 6.22% | 534,434,959.06 | 23.4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195,085.95 | 2.3% | 38,753,839.57 | 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64,368,051.76 | 5.8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61 | -29.45%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 | 0.14 | 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 | 0.14 | 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 | 0.02% | 4.4% | -0.0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5% | -0.14% | 3.96% | -0.3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574.37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76,843.6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817.9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593.26 | |
| 所得税影响额 | -665,890.45 | |
| 合计 | 3,847,752.23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748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上海劲霸投资有限公司 | 14,71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19,500 |
| 张丹红 | 3,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0,000 |
| 杨华 | 2,263,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3,801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922,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922,915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7,500 |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449,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449,961 |
| 曹飞芬 | 418,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950 |
| 郎宏伟 | 41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800 |
| 陈建民 | 411,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305 |
| 钟盛兴 | 377,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183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8.29%,主要系支付经营性货款及经营性费用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应收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3.应收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5.53%,主要系报告期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5.固定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7.47%,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及子公司去年底预付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本期办理过户手续所致。
6.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37.39%,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力度,研发成果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6.65%,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量增加,票据结算也相应增加所致。
8.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7.76%,主要系本报告期将上年度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8.65%,主要系本期支付期初预提的年终奖金等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10.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2.15%,主要系业务需要备货,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4.98%,主要系前期计提应付利息本期到期支付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8.51%,主要系本期递延收益摊销,而本期新增的递延收益较少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5.0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市场开拓费也相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894.68%,主要系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陈军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5月1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钟盛兴 | 承诺从2011年7月8日至2012年7月7日期间不再买卖公司股票,若在承诺期内发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钟盛兴先生同意将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 2011年07月12日 | 2011年7月8日至2012年7月7日 |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已正常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2008年6月10日,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五位自然人股东为了避免与本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特分别承诺如下:“1、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三元达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三元达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与三元达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及本人三代以内的直系、旁系亲属拥有三元达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三元达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三元达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3、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三元达共同控制人为止。4、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2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133.48 | 至 | 7,700.22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168,477.07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销售业绩的增减变动,公司预计2012年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20%-20%。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7月0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银华基金 | 公司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发展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 |
| 2012年09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招商证券 | 公司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发展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黄国英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2-03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股东和关联方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下发的上市部函[2012]465号《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闽证监公司字[2012]43号《关于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公司对近年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截止目前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现将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方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公布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陈军(公司主要发起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5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公司共同控制人) | 2008年6月10日,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五位自然人股东为了避免与本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特分别承诺如下:“1、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三元达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三元达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与三元达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及本人三代以内的直系、旁系亲属拥有三元达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三元达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三元达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3、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三元达共同控制人为止。4、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 | 2010年05月18日 | 无明确期限 | 按承诺正常履行中。 |
| 关于公积金、医保的承诺 |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公司共同控制人) | 如果公司住所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2008年5月(含2008年5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住所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2008年4月(含2008年4月)之前的医疗保险费进行补缴,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承担。 | 2010年05月18日 | 无明确期限 | 按承诺正常履行中。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3月14日 | 使用后十二个月内 | 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
|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6月13日 | 使用后十二个月内 | 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
| 现金分红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2012年6月13日 | 2012-2014 | 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2-031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