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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2012]477号)要求,公司对近年来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和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完成期限承诺履行情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公司控股股东汇鸿集团与原开元集团的重组情况:2011年4月,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1]258号)批准,同意将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7425.1871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8月开元集团与汇鸿集团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汇鸿集团。2012年4月,“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1、自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江苏开元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20元/股(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14年4月6日在承诺期限内,持续履行中
    2、自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开元集团不会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或协议转让使其所持有的江苏开元股份占江苏开元总股本的比例低于40%。2016年4月6日在承诺期限内,持续履行中
    3、将其所持江苏开元股份在保荐机构华泰证券指定交易,并接受华泰证券监控。同时,开元集团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所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上市公司所有。无明确期限按承诺持续履行中

    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完成期限承诺履行情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2)对于确实无法满足注入条件的,汇鸿集团通过放弃控制权、出售、关停、清算注销等方式,不控制或放弃相关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业务的资产或公司;或者由江苏开元放弃相关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业务的资产,由汇鸿集团转让其他优势产业与江苏开元等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2、解决同业竞争的过渡期间安排在本次国有股权划拨过户完成后至与上市公司消除同业竞争之前,汇鸿集团承诺,将保持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架构及经营模式不变,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及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将不利用控股地位使本公司及其他所属企业谋求上市公司的业务机会和商业利益;如果发生利益冲突及业务竞争,本公司将放弃或促使所属企业无条件放弃与上市公司利益冲突及竞争的业务机会,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到损害。

    2014年7月1日在承诺期限内,持续履行中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