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2-02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文件要求,现对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上市公司分红的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现金分红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12-2014 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3、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 年 9 月 18 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2年到2014年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二、 主要股东上市的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上市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不再从事与公司同一或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从而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不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和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01 年 5 月 23 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三、 主要股东股改的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股改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持有的广东榕泰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广东榕泰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05 年 10 月 28 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四、 主要股东增持的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增持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如果在未来6个月内“广东榕泰”股价继续下跌,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拟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二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含前次增持公告股份)。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 年 7 月 30 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2年7月27日至2013年1月26日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