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载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兴利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飞宇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兴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飞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298,083,129.63 | 7,755,743,892.21 | 32.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305,027,557.13 | 4,111,565,619.23 | 4.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69 | 7.34 | 4.7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35,667,569.0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4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980,796.05 | 303,882,213.30 | 61.5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54 | 35.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51 | 29.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54 | 35.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0 | 7.16 | 减少0.79个 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6 | 6.77 | 减少0.79个 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30,562.24 |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517,162.28 | 当期新增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本期摊销额合计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4,141.46 | 远期外汇掉期合约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96,401.83 | |
所得税影响额 | -2,861,590.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4.67 | |
合计 | 16,175,635.4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74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 78,0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8,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8,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嘉喜乐投资有限公司 | 1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524,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9,397,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6,395,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5,047,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78,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111,521,218.24 | 1,706,567,133.70 | -34.87% |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营运资金支出增加及募投项目逐步投入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730,618.24 | -100.00% | 主要系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交割所致 |
预付款项 | 277,167,490.51 | 96,859,845.47 | 186.15% |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工程预付材料、劳务款项增加以及合并范围变动(新增承达集团)所致 |
存货 | 3,754,293,416.44 | 1,865,350,493.99 | 101.26% |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尚未办理结算的项目增加以及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603,380,256.77 | 459,844,430.15 | 31.21% | 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投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4,353,367.59 | 90,008,467.01 | -95.16% | 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投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1,026,556,290.93 | 343,179,472.40 | 199.13% |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198,430,592.98 | 876,106,273.38 | 36.79% |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承兑汇票结算额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2,360,944,161.74 | 1,515,162,519.03 | 55.82%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付材料、劳务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837,810,591.74 | 640,972,927.75 | 30.71% | 主要系公司新中标项目增加,预收的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1,921,179.51 | 90,448,524.28 | -31.54% | 主要系公司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103,420,864.35 | 76,398,668.96 | 35.37% |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计提的税金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6,889,507.54 | 15,871,477.85 | 510.46% | 主要系公司合并范围变动(新增承达集团)所致。 |
长期借款 | 213,560,000.00 | 50,000,000.00 | 327.12% |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5,663,070,740.13 | 3,838,454,220.89 | 47.54%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合并范围变动,新增内装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98,656,617.29 | 364,637,500.24 | 36.75%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人力资源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7,754,723.18 | 42,581,839.44 | -34.82% | 主要系公司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1,157,682.43 | 7,520,481.13 | 181.33% | 主要系当期新增政府补助及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
净利润 | 299,501,448.94 | 218,175,181.90 | 37.28%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合并范围变动,新增内装业务所致 |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667,569.03 | -1,199,527,575.64 | 30.33% | 主要系公司工程回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917,774.37 | -111,583,205.44 | -232.41% | 主要系公司收购承达集团及基建项目支出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002,317.10 | 2,145,932,019.74 | -73.95% | 主要系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河幕墙香港有限公司收购承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承达集团”)85%之股权已于2012年6月26日完成交割手续,并将承达集团纳入合并报表。本报告期内已合并承达集团的损益。
2、2012年8月6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内装修业务拓展和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资267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2190万元)。具体见公司于2012年8月7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增资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3、2012年9月3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具体见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文件。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刘载望 | 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发行人股份。 | 是 | 是 |
股份限售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 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由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控股期间,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北京嘉喜乐投资有限公司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赵美林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王飞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王德虎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回报股东的意识,在《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完备了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9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幕墙 公告编号:临2012-028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29日,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设立成都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西南地区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设立成都子公司,拟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股本结构: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占100%;
4、注册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
5、子公司负责人:熊宝;
6、子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制造、销售幕墙、门窗、钢结构产品。销售石材,玻璃,金属材料,五金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幕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当地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