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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胡季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陈岳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陈岳忠

    公司负责人胡季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岳忠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45,171,305.532,960,438,817.3516.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485,675,599.821,420,765,823.94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12.024.4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8,774,684.0146.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746.61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9,793,030.08177,860,260.091.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251.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2447.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251.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112.06增加0.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011.29增加1.4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51,951.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589,767.01浙江松阳县财政局技术改造补助498.6万元,递延收益转入215.41万元;江西余江县政府扶持资金111.68万元;云南省科技局专项基金拨款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研究及上市品种二次开发项目110万元;金华财政局战略专项资金48万元,金华康恩贝公司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返还97.35万元;东阳康恩贝公司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补助43.40万元。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3,406,410.86根据2011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并受让云南雄业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先行向云南雄业制药公司增资和之后又受让其原股东云南雄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权的方式,出资6,505万元,最终取得雄业制药公司84%的股权。本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负商誉计入当期损益340.64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2,790.02 
    所得税影响额-1,570,457.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33,924.48 
    合计12,137,054.4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1,48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137,872,000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康恩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3,092,64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024,54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766,708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7,064,765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5,400,91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5,042,808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4,991,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负债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减率
    应收账款355,880,085.11220,381,933.1461.48%
    应收利息4,819,466.13535,504.90799.99%
    预付款项113,497,462.9751,143,277.51121.92%
    其他应收款83,811,585.7134,977,969.35139.61%
    生产性生物资产2,691,247.942,034,238.4232.30%
    在建工程233,156,286.06149,272,259.8356.20%
    无形资产269,163,400.29179,193,515.1250.21%
    商誉156,824,598.2528,057,299.75458.94%
    短期借款474,960,000.00203,000,000.00133.97%
    应付利息10,600,000.0018,550,000.00-42.86%
    应交税费50,067,233.9974,410,780.08-32.72%
    其他应付款311,388,650.39170,174,058.9682.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000,000.00-100.00%
    长期借款35,000,000.00 100.00%
    其他流动负债467,166.661,556,666.67-69.99%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61.4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及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销售,公司通常在会计年度期间会适当放宽商业单位的赊销额度,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余额有所增加。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799.9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银行定期存单利息收入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21.92%,主要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预付银杏叶、花粉货款2,146万元;控股子公司云南康恩贝植物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康恩贝公司”,原名“云南雄业制药有限公司”)技改工程预付设备款785万元,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公司”)订购设备预付款(大观霉素、质控大楼项目正处在设备订购阶段)及紧缺原料采购款预付较期初增加888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天保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保公司”)预付土地租金及青苗补偿款510万元;控股子公司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施康公司”)预付设备及原料款363万元。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39.61%,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广告宣传费及市场备用金增加所致。

    (5)生产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32.30%,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浙江天保公司银杏树种植基地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6.2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基本药物目录扩产项目,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阿洛西林扩产GMP技改项目、大观霉素国际化认证项目、质控大楼项目,控股子公司江西天施康公司保健食品系列中药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生物科技产业发展基地项目建设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0.2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云南康恩贝公司和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康恩贝公司”,原名“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公允价值增加无形资产原值7,501万元。

    (8)商誉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458.94%,主要是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20,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公司88%股权,本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商誉12,877万元。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33.9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2.8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企业债券利息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2.72%,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上期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中药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预缴企业所得税额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82.9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期末应计未付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00.00%,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3,500万元后,重新借入长期借款,计入长期借款3,500万元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9.99%,主要是报告期内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2、公司损益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率
    营业税金及附加27,589,812.8921,149,939.0330.45%
    销售费用828,975,747.78636,122,905.5230.32%
    财务费用31,651,933.5715,658,045.12102.14%
    资产减值损失6,428,628.184,059,969.8658.34%
    投资收益21,039,827.0482,997,379.48-74.65%
    营业外收入25,278,432.3615,067,694.3067.77%
    营业外支出3,618,871.952,499,905.8844.76%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0.45%,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引起增值税增量所致。

    (2)销售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0.32%,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产品收入结构变化引起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数增长102.14%,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支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数增长58.34%,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增加,引起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4.65%,主要是上年同期参股公司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业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投资比例从26%下降至19.5%,视同处置确认投资收益6,786万元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7.77%,主要是根据2011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并受让云南雄业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先行向云南雄业制药公司增资和之后又受让原股东雄业集团公司所持其部分股权的方式,出资6,505万元,最终取得云南雄业制药公司84%的股权,本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负商誉计入当期损益340.64万元;其次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康恩贝中药公司收到浙江松阳县财政局技术改造补助498.60万元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4.76%,主要是本报告期水利建设基金增加所致。

    3、公司现金流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774,684.0181,012,887.3246.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448,195.83386,204,540.30-71.4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6.61%,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货款回笼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1.40%,主要是上年同期发行公司债券收到5.92亿元,其次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银行贷款2.72亿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其中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4,500万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下限为1,500万股(含本数),上限为4,000万股(含本数);胡孙树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下限为1,000万股(含本数),上限为1,200万股(含本数);赵军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下限为500万股(含本数),上限为800万股(含本数);盛小荣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下限为500万股(含本数),上限为1,000万股(含本数);王建强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5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52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上述事项正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12108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7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材料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审查反馈意见的答复并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改方案中作出特别承诺:(1)其持有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六十个月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康恩贝股份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百分之五,在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在上述六十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只有价格高于10.8元/股(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后转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做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方案实施情况,该价格相应调整后为2.47元/股)时,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才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在A股市场出售康恩贝股份公司的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就不从事同业竞争向本公司作出承诺, 承诺在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报告期内,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3、为积极配合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以下称"本人"或"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及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除康恩贝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康恩贝进行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康恩贝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同时,为保证在未来可预期的期限内切实地避免同业竞争并减少经常性关联交易,本人(康恩贝集团公司)承诺: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本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除康恩贝外的医药生产、研发和销售企业,在取得全部经营资质和资格、具备生产能力,建立了稳定的盈利模式、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或康恩贝认为适当的时候,由康恩贝根据其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采取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医药资产或业务纳入康恩贝或由康恩贝经营管理。

    该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2011年9月30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公司和徐建洪等7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合计99%的股权。根据决议,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集团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确认,对在原披露的承诺事项中涉及并明确的其他有关药业资产,包括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昆明康恩贝医药有限公司、云南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等,将本着有利于康恩贝规范经营和发展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并加快规范化工作,确保及时、充分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4、2011年9月30日,公司完成收购康恩贝集团和徐建洪等7名自然人后持有康恩贝中药公司99%的股权。本次公司收购康恩贝中药公司股权属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则,相关交易方就盈利补偿作出安排并签订了协议。根据康恩贝集团、徐建洪等7名自然人和本公司三方2011年9月13日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如果本次收购康恩贝中药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2014年每年度《审计报告》审核的实际盈利数据低于预测盈利数,康恩贝集团及徐建洪等7名自然人需共同对本公司作出盈利补偿。《盈利补偿协议》中有关盈利预测数据如下:康恩贝中药公司2011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3,586.82万元(含2011年1-7月已经审计的净利润2,022.20万元),2012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4,385.19万元,2013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5,194.96万元,2014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6,107.38万元。

    5、2010年12月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向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以药用真菌乌灵参为原料的相关产品(包括原料、单方制剂以及以乌灵菌粉为君药的复方制剂)的研发和生产。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兼并或新设)除佐力药业以外的其他以药用真菌乌灵参为原料的相关产品的项目。(2)在本公司作为佐力药业主要股东[即持有佐力药业的股权比例5%以上(含5%)]期间,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研发和生产以药用真菌发酵为主要技术的药品原料及制剂,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兼并或新设)除佐力药业以外的以药用真菌发酵为主要技术的药品原料及制剂的项目。(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佐力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主要股东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佐力药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在客户中散布对佐力药业不利的消息或信息;不利用主要股东地位施加影响,造成佐力药业高管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更或波动等不利佐力药业发展的情形;不利用对佐力药业业务经营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佐力药业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佐力药业的其他不当竞争行为(该等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佐力药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广告、宣传上将本公司生产或代理的产品与本佐力药业的产品进行恶意比较,贬损佐力药业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本报告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以前年度现金分红在本报告期内执行的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季强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12-04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以审议有关议案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天施康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简称:中国银行鹰潭市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短期专项银行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所提供担保的标的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一年内该公司在担保授信总量限额内向中国银行鹰潭市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办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贷款。

    江西天施康2011年度营业收入4.86亿元,净利润3,983.48万元,截止2011年末的资产总额4.68亿元,资产负债率43.03%(经审计);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1亿元,净利润2,657万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末的资产总额5.66亿元,资产负债率51.28%,短期借款总额9,000万元(未经审计)。该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总额0.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12月31日合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4.21亿元的 5.7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12-04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和关联方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200号)的文件精神,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康恩贝”)对自发行上市后历年来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期未履行的情形。现将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改方案中作出特别承诺:(1)其持有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六十个月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康恩贝股份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百分之五,在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在上述六十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只有价格高于10.8元/股(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后转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做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方案实施情况,该价格相应调整后为2.47元/股)时,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才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在A股市场出售康恩贝股份公司的股票。

    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中。

    2、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就不从事同业竞争向本公司作出承诺, 承诺在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中。

    3、为积极配合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以下称"本人"或"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及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除康恩贝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康恩贝进行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康恩贝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同时,为保证在未来可预期的期限内切实地避免同业竞争并减少经常性关联交易,本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本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除康恩贝外的医药生产、研发和销售企业,在取得全部经营资质和资格、具备生产能力,建立了稳定的盈利模式、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或康恩贝认为适当的时候,由康恩贝根据其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采取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医药资产或业务纳入康恩贝或由康恩贝经营管理。

    该承诺履行进展情况:2011年9月30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建洪等7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合计99%的股权。根据决议,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

    后续履行计划:截止到本公告日,在原披露的承诺事项中涉及并明确的其他有关药业资产,尚有包括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昆明康恩贝医药有限公司、云南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等尚未被收购纳入本公司或由本公司经营管理。为履行有关承诺,公司此前积极会同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本着有利于本公司规范经营和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对上述企业进行规范化工作,并正在开展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安排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等,以确保及时、充分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4、2011年9月30日,公司完成收购康恩贝集团和徐建洪等7名自然人后持有康恩贝中药公司99%的股权。本次公司收购康恩贝中药公司股权属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则,相关交易方就盈利补偿作出安排并签订了协议。根据康恩贝集团、徐建洪等7名自然人和本公司三方2011年9月13日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如果本次收购康恩贝中药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2014年每年度《审计报告》审核的实际盈利数据低于预测盈利数,康恩贝集团及徐建洪等7名自然人需共同对本公司作出盈利补偿。《盈利补偿协议》中有关盈利预测数据如下:康恩贝中药公司2011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3,586.82万元(含2011年1-7月已经审计的净利润2,022.20万元),2012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4,385.19万元,2013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5,194.96万元,2014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6,107.38万元。

    履行情况: 2012、2013和 2014 年度未到期,按承诺履行中。

    5、2010年12月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向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以药用真菌乌灵参为原料的相关产品(包括原料、单方制剂以及以乌灵菌粉为君药的复方制剂)的研发和生产。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兼并或新设)除佐力药业以外的其他以药用真菌乌灵参为原料的相关产品的项目。(2)在本公司作为佐力药业主要股东[即持有佐力药业的股权比例5%以上(含5%)]期间,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研发和生产以药用真菌发酵为主要技术的药品原料及制剂,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兼并或新设)除佐力药业以外的以药用真菌发酵为主要技术的药品原料及制剂的项目。(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佐力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主要股东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佐力药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在客户中散布对佐力药业不利的消息或信息;不利用主要股东地位施加影响,造成佐力药业高管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更或波动等不利佐力药业发展的情形;不利用对佐力药业业务经营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佐力药业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佐力药业的其他不当竞争行为(该等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佐力药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广告、宣传上将本公司生产或代理的产品与本佐力药业的产品进行恶意比较,贬损佐力药业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

    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中。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0日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