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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庞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克彩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沈宝东

    公司负责人庞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克彩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宝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9,658,053,948.0052,321,050,859.0014.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370,729,452.009,731,789,083.00-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73.71-3.7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56,240,367.00126.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78114.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5,965,795.00-282,948,538.00-272.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11-281.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13-28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减少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减少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147,1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853,5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9,853,8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963,635
    合计53,890,90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9,68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英维特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194,765,000人民币普通股194,765,000
    北京联合信投资有限公司113,575,000人民币普通股113,57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999,918人民币普通股9,999,918
    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622,198人民币普通股5,622,198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415,325人民币普通股4,415,3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238,284人民币普通股4,238,28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3,862,784人民币普通股3,862,784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169,515人民币普通股3,169,515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002,914人民币普通股3,002,914
    广州明佳仓储有限公司2,898,550人民币普通股2,898,5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538,808人民币普通股2,538,808

    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庞庆华实际控制企业,庞庆华自2012年6月12日起的六个月内由其本人或者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亿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科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变动比率
    应收票据112,040,00027,865,446302.08%
    预付账款6,395,964,5244,518,410,90941.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172,123,9443,045,331,11137.00%
    长期股权投资183,558,79230,894,030494.16%
    短期借款13,690,858,0409,527,887,59843.69%
    应付账款2,056,299,0613,441,768,790-40.25%
    应付职工薪酬91,140,99347,049,38993.71%
    应交税费186,572,795333,304,023-44.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35,439,1401,724,659,223122.39%
    长期借款3,545,721,5482,248,006,70757.73%
    应付债券2,279,307,2750 
    预计负债80,318,79249,976,80160.71%
    少数股东权益47,741,77636,328,74031.4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6,040-549,941-97.08%

    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12,040,000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302.08%,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销售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6,395,964,525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41.55%,主要是本公司预付给汽车厂家的预付采购整车和备件的款项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4,172,123,944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3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在本期内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销售整车产生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较2011年同期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83,558,792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494.1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在本期新设立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所致。

    (5)短期借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3,690,858,040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43.69%,主要是本公司于本期新增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056,299,062元,较2011年12月31日减少40.25%,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应付汽车生产厂商的应付款金额减少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91,140,993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93.71%,主要是本公司2012年用工成本和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86,572,795元,较2011年12月31日减少44.02%,主要是本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2011年12月31日减少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3,835,439,140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122.39%,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3,545,721,548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57.73%,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应付债券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279,307,275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2,279,307,275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12)预计负债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80,318,792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60.71%,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47,741,776元,较2011年12月31日增加31.42%,主要是由于本期少数股东增加所致。

    (1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6,040元,较2011年12月31日减少97.08%,主要是由于本期位于蒙古国的子公司其记账货币图格里克相对人民币汇率较2011年贬值所致。

    3.1.2 利润表变动情况

    科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9月30日变动比率
    管理费用1,456,440,4121,105,503,28031.74%
    财务费用1,073,433,521467,159,257129.78%
    营业外支出35,322,77218,925,32286.64%
    营业利润-113,528,329969,025,393-111.72%
    利润总额-41,673,7911,038,732,288-104.01%
    净利润-282,948,539709,285,044-139.89%

    变动原因分析:

    (1)管理费用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456,440,412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31.74%,主要是由于本期发生的折旧摊销、租赁费用以及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073,433,521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129.78%,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35,322,772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86.64%,主要是由于本期发生的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4)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变动主要由于汽车消费市场整体增速放缓,商用车销售持续低迷,钓鱼岛事件影响公司日系品牌汽车销售,致使公司7至9月销售收入同比减少,同时公司各项费用尤其财务费用持续增加,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

    3.1.2 流量表变动情况

    科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9月30日变动比率
    收到的税费返还37,200,99819,576,01190.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349,03513,120,461352.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25,824,4301,673,266,10162.9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650,000,000-1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482,9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1,235,373155,051,121139.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0,000,000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118,081,41183,604,12241.24%
    投资支付的现金371,450,1981,131,281,786-67.17%
    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97,956,08840,669,838140.86%
    减少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1,059,635,331564,817,20087.61%
    发行新股所收到的现金06,040,006,746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9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023,226,48911,796,673,69978.2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16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9,270,557612,842,26336.9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797,54573,552,570-85.32%

    变动原因分析

    (1)收到的税费返还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37,200,998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90.03%,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税收补贴和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59,349,035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352.34%,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2,725,824,430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62.90%,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的费用增加及其他应收款占用增加所致。

    (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较2011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收回金额减少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3,482,911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3,482,911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371,235,373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139.43%,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5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11年转让子公司股权在本期收到款项所致。

    (8)取得存款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18,081,411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41.24%,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增加所致。

    (9)投资支付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371,450,198元,较2011年同期减少67.17%,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支付现金减少所致。

    (10)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97,956,088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140.86%,主要原因为本期非同一控制收购子公司支付的现金超过被收购子公司于收购日拥有的现金所致。

    (11)减少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059,635,331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87.61%,主要原因为本期减少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发行新股所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1年同期减少6,040,006,746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没有发行新股所致。

    (1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4,900,000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4,9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投资增加所致。

    (14)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21,023,226,489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78.21%,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银行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15)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2,167,000,000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2,167,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发行债券的增加所致。

    (1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839,270,557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36.95%,主要原因为本期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7)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012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0,797,545元,较2011年同期减少85.32%,主要原因为本期美元和日元汇率变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8日与新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星汽车")签署《合作意向书》,约定本公司与新星汽车在国内12个城市合作设立合资公司进行梅赛德斯--奔驰车辆的销售、售后服务的经营。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目前各合资公司正在筹备设立中;同时根据《合作意向书》的约定,由本公司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土地,按照双方的约定建设厂房,目前已有5个城市的奔驰4S店进入施工建设阶段。

    3.2.2 经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6亿元的中期票据。目前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还在筹备中,尚待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

    3.2.3 经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目前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还在筹备中,尚待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

    3.2.4 2012年8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68,14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通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68,14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12月30日。

    3.2.5 庞庆华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71,2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14%。庞庆华计划自2012年6月12日起的六个月内由其本人或者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亿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庞庆华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增持本公司股份5,622,19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214%。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承诺内容

    (1)避免同业竞争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即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18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庞庆华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上述各方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期间,本人/本公司不会,并保证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但下列情况除外:1)如果庞庆华先生、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获得或发现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其已经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将该业务机会向公司通报而公司放弃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2)第三方首先向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提出要约,经过充分商讨后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不计划投资或从事或参与该项业务计划,并向庞庆华先生和/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和/或18名自然人股东和/或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书面确认,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

    (2)解决关联交易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本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给予公司赔偿。

    (3)股份限售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淑平、尤晓军、庞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贺静云、李金勇、武成、孙志新、赵成满、杨晓光、蒿杨、李新民、贺立新、刘斌、克彩君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贾乐平、李印广、张晓朋、冯建、陈希光、安顺东、车少华、陈志奇承诺:自本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其他承诺

    庞庆华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2012年6月12日起的六个月内由其本人或者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亿元。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3.2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庆华

    201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公告编号:2012-034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正在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证监发[201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履行承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要求各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及时、认真的对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方正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现将正在履行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是否超期履行
    避免同业竞争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即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18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庞庆华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期间,本人/本公司不会,并保证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但下列情况除外:1)如果庞庆华先生、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获得或发现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其已经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将该业务机会向公司通报而公司放弃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2)第三方首先向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提出要约,经过充分商讨后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不计划投资或从事或参与该项业务计划,并向庞庆华先生和/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和/或18名自然人股东和/或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书面确认,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期间未超期
    解决关联交易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本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给予公司赔偿。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期间未超期
    股份限售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014年4月28日未超期
    王淑平、尤晓军、庞伟通过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王淑平、尤晓军、庞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014年4月28日未超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贺静云、李金勇、武成、孙志新、赵成满、杨晓光、蒿杨、李新民、贺立新、刘斌、克彩君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未超期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贾乐平、李印广、张晓朋、冯建、陈希光、安顺东、车少华、陈志奇自本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未超期
    其他承诺庞庆华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12年6月12日起的六个月内由其本人或者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亿元。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超期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