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6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沈雯董事长、沈臻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参加,委托郭峰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彭胜浩董事因病假未出席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沈雯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秦正余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艳 |
公司负责人沈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正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473,354,189.93 | 10,130,347,691.09 | 3.3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674,751,725.41 | 3,755,593,727.13 | -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6 | 2.61 | -1.9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10,661,823.37 | -19.6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9 | -20.97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7-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960,411.14 | 217,778,414.38 | -73.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4 | 0.152 | -73.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0.142 | -74.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4 | 0.152 | -7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 | 5.73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5.36 | 减少4.1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21,666.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448,343.1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02,513.8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156,5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2,941.74 |
所得税影响额 | -6,788,650.7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84,571.63 |
合计 | 14,084,552.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9,83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330,375,073 |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0,224,808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009,961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13,391,363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6,718,746 | ||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 | 6,590,000 | ||
沈雯 | 6,000,403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5,416,419 | ||
深圳南方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4,500,000 | ||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 4,027,034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预付款项 | 31,653.99 | 51,269.78 | -38.26% |
长期股权投资 | 103,564.67 | 73,189.88 | 41.50% |
在建工程 | 33,586.40 | 19,423.02 | 72.92% |
商誉 | 14,404.97 | 9,277.61 | 55.27% |
应付票据 | 13,564.34 | 43,731.50 | -68.98% |
预收款项 | 10,017.24 | 15,143.85 | -33.85% |
应付职工薪酬 | 3,689.05 | 6,613.71 | -44.22% |
应交税费 | 4,083.62 | -444.42 | 1018.87% |
应付利息 | 5,720.61 | 1,294.30 | 341.99% |
应付股利 | 186.07 | 129.72 | 43.44% |
其他应付款 | 17,495.59 | 11,462.03 | 52.64%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83.93 | 14.38 | 423293.12% |
变动原因:
1、预付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公司在报告期末预付原材料采购款较少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对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的第三期出资2.7亿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紫江企业有限公司完成对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的第三期出资1,650万元。
3、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期末容器包装事业部、瓶盖标签事业部和紫日包装、四川紫日、紫丹食品、紫江彩印等购入机器设备尚未安装投入使用所致。
4、商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衢州好利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华联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和杭州华商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大于按照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收购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从而增加商誉。
5、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兑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6、预收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减少等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末公司预提年终奖金而本期支付所致。
8、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销售正常而上年末购买原材料较多应抵扣进项税较多而导致应交增值税同比增加较多。
9、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的10亿元公司债采取每年12月28日付息一次而导致已计提未支付的利息较多。
10、应付股利增加主要原因是尚未支付的少数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计提运费、大修理费等较多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发行了2012年第一期、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二)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财务费用 | 23,633.06 | 15,648.22 | 51.03% |
资产减值损失 | 96.46 | 175.63 | -45.08% |
投资收益 | 4,255.53 | 13,596.23 | -68.70%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71.13 | 1,194.91 | 98.44% |
营业利润 | 32,647.31 | 69,307.36 | -52.89% |
利润总额 | 34,120.28 | 70,967.47 | -51.92% |
所得税费用 | 9,014.67 | 15,727.64 | -42.68% |
净利润 | 25,105.61 | 55,239.83 | -54.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777.84 | 50,488.48 | -56.87% |
其他综合收益 | -928.38 | -15,348.95 | 93.95% |
变动原因:
1、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及融资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汇兑收益大幅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中恒电气股票获得收益而报告期没有。
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实现收益而上年同期该公司尚未设立。
5、营业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毛利减少、财务费用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6、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营业综合毛利减少、财务费用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8、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所有中恒电气股票完毕,本报告期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价略有下跌所致。
(三)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002.93 | 49,083.20 | 91.5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94.83 | 7,322.08 | -72.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48.44 | 516.66 | 664.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946.19 | 56,921.93 | 75.5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987.10 | 54,053.36 | -40.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3,393.73 | 71,147.05 | 73.4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890.04 | 8,599.09 | -43.13%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137.41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2,886.56 | 282,821.36 | 45.9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0,000.0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28.97 | -9,224.83 | 185.95%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1.99 | 3,400.68 | -125.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808.48 | 5,744.33 | 210.02%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752.84 | 110,134.92 | -42.11% |
变动原因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赎回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参股公司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的2,800万元分红以及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268万元分红等较多,而报告期收到参股公司分红减少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设备给合营企业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而上年同期没有。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赎回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机器设备等支出减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对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的第三期出资2.7亿元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紫江企业有限公司完成对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的第三期出资1,650万元,以及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企业购并子公司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入资本金而报告期没有。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发行了2012年第一期、第二期短期融资券而上年同期没有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银行贷款到期归还较多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兑付短期融资券而报告期没有。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以及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1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人民币兑美元贬值而上年同期人民币兑美元升值较多。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和投资活动净流出减少所致。
15、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货币资金余额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1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7573.6万元人民币受让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所持有的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4.67%股权。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以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未来三年紫江国贸净利润预测为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为了保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表明紫江集团对紫江国贸未来持续经营盈利能力的信心,紫江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紫江集团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如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则由紫江集团以现金方式向紫江国贸补足经审计的净利润与紫江集团承诺的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下简称"盈利差额"),并由紫江集团在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盈利差额支付至紫江国贸指定的银行账户。
紫江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2年8月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利润分配预案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未来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状况提出,经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政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量情况、股本规模、公司发展的持续性等因素。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向股东大会提交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盈利且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沛,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3、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比例规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的比例原则上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作出决议。
公司1999年上市以来每年坚持现金分红。
本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201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7月17日发布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7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7月23日为除息日,7月27日为红利发放日。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雯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2-02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10月16日以E-MAIL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6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沈雯董事长、沈臻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参加,委托郭峰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彭胜浩董事因病假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并于获得注册后在该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招标方式发行。
如果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议案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金额,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2-02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重大提案:《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2-021号)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2年11月7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四、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2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27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请在表中授权对议案投的是: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项 目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2-02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关联方
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和上海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所有承诺事项均按承诺履行,未出现未履行情况,现将在承诺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公告) 时间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履行情况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收购承诺 | 2011年1月28日 | 公司2011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7573.6万元人民币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的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4.67%股权。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以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未来三年紫江国贸净利润预测为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为了保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表明紫江集团对紫江国贸未来持续经营盈利能力的信心,紫江集团做出如下承诺:紫江集团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如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则由紫江集团以现金方式向紫江国贸补足经审计的净利润与紫江集团承诺的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下简称“盈利差额”),并由紫江集团在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盈利差额支付至紫江国贸指定的银行账户。 | 2011年1月28日-2014年1月27日 | 正在履行。(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1524.64万元,完成了其净利润预测) |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