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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王运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孙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陈文灏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1,040,446,179.4931,602,584,711.44-1.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519,922,895.055,886,433,857.171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04712.751010.7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69,254,995.52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4811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9,329,082.27514,955,615.271,965.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790.24071,965.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880.2481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790.24071,965.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1198.2777增加3.089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4178.5331增加4.08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0,315,923.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573,284.8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05,99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5,727.90
    所得税影响额-3,783,601.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34,375.99
    合计-15,888,895.9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3,4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916,646,3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403,465,7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3,371,56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6,566,26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387,39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1,504,215人民币普通股
    唐建华16,160,23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438,031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10,897,920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088,61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1) 受国家火电价格上调利好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控参股企业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同比上调;(2) 报告期内国内煤炭价格总体下降,降低了公司燃料成本。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于2012年9月4日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方可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由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在实现盈利并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尽量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时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以年度利润分配为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理由,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六)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召开了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总股本2,139,739,25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7月16日实施完毕。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运丹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2-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2012年第三季报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正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公司关于《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正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正案

    原条款修改前的内容修改后条款修改增加的内容
    附则7.3 本制度未尽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7.4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实施。

    附则7.4 本制度未尽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7.5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