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何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君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高维泉 |
公司负责人何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维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74,485,735.04 | 2,862,573,501.88 | 0.4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91,380,411.73 | 676,154,608.61 | -12.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536 | 2.2337 | -12.5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2,628,014.19 | 156.2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4953 | 156.28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243,230.41 | -81,665,529.8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96 | -0.269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31 | -0.362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96 | -0.269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8 | -12.8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8 | -17.26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28.2 |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515,271 | 出疆棉补贴及贷款贴息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2,503.42 | 应付未付款转入、产品盘盈转入、罚款收入、捐赠支出等。 |
所得税影响额 | -814,023.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76.32 | |
合计 | 28,003,403.00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25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149,817,832 | 人民币普通股149,817,832 |
姚建文 | 1,429,492 | 人民币普通股1,429,49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1,393,724 | 人民币普通股1,393,724 |
高如茂 | 592,940 | 人民币普通股592,940 |
刘冬 | 5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585,00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566,141 | 人民币普通股566,141 |
胡光宇 | 400,458 | 人民币普通股400,458 |
何勇进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400,000 |
李嘉 | 399,800 | 人民币普通股399,800 |
姚凤春 | 3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375,00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合 并 数 | 报告期比上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本期数 | 上年年末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
(1)资产项目 | |||||
应收票据 | 7,505.91 | 1,984.00 | 5,521.91 | 278.32 | 主要是本期公司产品销售回款以票据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29,283.59 | 17,827.31 | 11,456.28 | 64.26 | 主要是公司采购的产品及原料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1,615.90 | 8,822.93 | 22,792.98 | 258.34 | 主要是公司垫付应收家庭农场款项增加所致。 |
存货 | 65,879.48 | 107,518.85 | -41,639.37 | -38.73 | 主要是本期公司积极促销,致存货减少。 |
长期股权投资 | 6,201.16 | 4,009.14 | 2,192.02 | 54.68 | 主要是公司本期参股了国电塔城发电公司所致。 |
无形资产 | 6,946.03 | 4,295.25 | 2,650.78 | 61.71 | 主要是公司为项目建设购置的土地及采矿权增加所致。 |
负债项目 | |||||
应付账款 | 16,316.26 | 11,319.31 | 4,996.95 | 44.15 | 主要是公司在原料采购及项目建设中未结算款项增加所致。 |
预收账款 | 48,944.17 | 19,070.63 | 29,873.54 | 156.65 | 主要是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的确定与收款时间存在差异所致。 |
长期借款 | 13,149.00 | 8,549.00 | 4,600.00 | 53.81 | 主要是本期公司为建设项目筹集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435.06 | 113.69 | 2,321.37 | 2,041.80 | 主要增加项目为本期控股公司收到的收益性拨款。其中湖北物流公司公司1726.51万元;新赛普耀玻璃新型公司1615.68万元。 |
未分配利润 | -21,149.60 | -12,983.05 | -8,166.55 | -62.9 | 主要是本期归属母公司利润亏损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10,027.57 | 4,223.92 | 5,803.65 | 137.4 | 主要是所有者投入资本增加6744.43万元,与本期少数股东实现的损益-940.78万元相抵所致。 |
(2)现金流量项目 | 单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 目 | 合并数 | 报告期比上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62.80 | 17,661.63 | 27,601.17 | 156.28 | 主要是本期公司加大了存货的销售力度,及时回笼资金,使得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20.68 | -6689.09 | -12,931.59 | 193.32 | 主要是本期双陆矿业、湖北物流、暜耀建材、塔城风电等项目建设及投资增加等因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22.26 | -5351.28 | -26,970.98 | 504.01 | 主要是本期公司压缩贷款规模,借款流入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
(3)利润项目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 目 | 合并数(万元) | 报告期比上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
营业收入 | 134,315.06 | 84,188.24 | 50,126.82 | 59.54 | 主要是本期公司积极促销,加大销售力度,库存减少,销售实现所致。 |
营业成本 | 133,991.08 | 85,302.06 | 48,689.01 | 57.08 |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增加,按照配比原则结转的成本同时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898.32 | 2,044.59 | 853.73 | 41.76 |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量同比增幅较大,存货向区外的移库数量也在增大,使得运费、仓储、装卸、包装、人工等费用上升所致。 |
财务费用 | 5,898.22 | 4,117.24 | 1,780.98 | 43.26 | 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存量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使其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等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030.28 | 1,061.70 | -2,091.99 | -197.04 | 主要是本期公司存货的成本与市价相比减值幅度不大,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有:1、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在新赛股份首发上市时作出的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的特殊利益,损害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与股份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不与股份公司产生利益冲突;艾比湖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直接、间接或帮助其子公司或分公司从事对股份公司的经营业务形成竞争或者能形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截止目前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2、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在新赛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新赛股份股份数量,每达到新赛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截止目前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63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变更本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的条件,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现金分红最低限等相关条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审议通过,并提交201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现金分红条款修改分别刊登于2012年7月17日、2012年8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伟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