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克勤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何红梅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魏新华 |
公司负责人王克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新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16,135,750.53 | 1,203,498,419.34 | 9.3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57,877,691.35 | 420,136,535.20 | 8.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45 | 1.142 | 9.0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6,205,585.46 | 25.8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96 | 25.6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7-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18,890.77 | 37,741,204.75 | -93.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0.103 | -9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0 | 0.116 | -71.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0.10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76 | 8.597 | 减少6.3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5 | 9.748 | 减少4.88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939,019.17 | 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39,592.63 |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环保补助、纳税奖励、运费补贴等财政补助资金。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6,194.9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923,257.20 | 主要系本期处置控股子公司收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475,080.6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49,297.15 | |
合计 | -5,054,352.1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8,72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新疆嘉酿投资有限公司 | 110,370,072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335,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证券投资信托 | 9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巴州清水河农场供销公司 | 772,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金荣 | 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12,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崇蕊 | 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伟 | 504,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道旺 | 48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纪晓亮 | 467,7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0,729.63万元,增长幅度为90.84%,主要系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217.85万元,增长幅度为551.47%,主要系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773.45万元,下降幅度为39.89%,主系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山口啤酒花有限责任公司收回预付款所致;
4、应收股利较年初减少126.54万元,下降幅度为77.85%,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乌市商业银行分红款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6,600.98万元,增长幅度为305.33%,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增加及阿克苏分公司新建项目增加所致;
6、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294.05万元,增长幅度为35.31%,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山口啤酒花有限责任公司增加矿产普查勘察支出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减少162.68 万元,下降幅度为36.69%,主要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由25%调至15%,致使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8、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000万元,下降幅度为20%,系本期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566.68万元,增长幅度为42.36%,主要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量增加所致;
10、预收款账较年初增加419.86万元,增长幅度为104.47%,主要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啤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房款增加,新疆乐活果蔬饮品有限公司预收货款所致;
11、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2,259.83万元,增长幅度为119.44%,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公司本期销售增加,致使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金增加;
12、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5,929.39万元,下降幅度为51.53%,系本期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分红款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99.78万元,下降幅度为 25.09%,系本期摊销递延收益所致;
1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12.59万元,增长幅度为34.48%,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促销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5.58万元,增长幅度为97.54%,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致使利息支出增加;
1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62.95万元,增长幅度为139.97%,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核销债权,转回坏账损失所致;
1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92.33万元,主要系本期转让内蒙乐活公司股权取得收益;
1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517.43万元,增长幅度为2289.61%,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乐活果蔬饮品公司处置资产损失;
1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62.28万元,下降幅度为67.18%,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所得税率从2011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25%优惠至15%。公司据此对2011年度的所得税影响数在本期进行一次性调整,同时本期所得税率按15%执行共同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2年8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新疆证监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6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做了修订,并制定了近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2、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3、公司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末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现金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于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末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201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89370.84元。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克勤
201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