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证券代码:002413 公告编号: 2012-035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的提案,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7日在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79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4%。公司董事长黄小平先生因公务出差、独立董事张耀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谈乃成先生主持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小平先生、谈乃成先生、黄善平先生、潘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国成先生、干为民先生、居荷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黄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黄小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谈乃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谈乃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黄善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黄善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潘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潘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朱国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朱国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干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朱国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居荷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居荷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唐金龙先生、黄兆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唐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唐金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黄兆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黄兆兴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居建平律师、张红叶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由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12年10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2 年10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选举,会议由工会主席王献荣先生主持。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王献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献荣先生将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王献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献荣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历任常州市金狮集团员工、常州市东南电机厂质检科长、车间主任。2001年9月以来先后任本公司二分厂副厂长、厂长、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生产计划部副部长。
王献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7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6名,董事黄小平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授权董事谈乃成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谈乃成先生为会议主持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小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10月11日披露的《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黄小平先生、谈乃成先生、朱国成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黄小平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黄小平先生、居荷凤女士(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居荷凤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黄小平先生、干为民先生(独立董事)、朱国成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干为民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小平先生、朱国成先生(独立董事)、居荷凤女士(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朱国成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黄善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训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江俊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黄亚松先生、黄晓秋先生、刘训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黄善平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1年7月出生,初中学历。曾任武进市南方制冷器材厂副厂长。200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市武进江南铝氧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常州常发城北制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常州常发制冷器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黄善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通过持有控股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小平先生的兄长,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黄亚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州常发制冷器件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武进市南方制冷器材厂供销科副经理,本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亚松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通过持有控股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刘训雨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历任常州吉诺尔电器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质检科长,武进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汉唐证券常州营业部资讯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部长。2007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训雨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江俊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总经理助理。历任常发集团财务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200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总经理助理。
江俊杰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黄晓秋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7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武进市南方制冷器材厂分厂厂长,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常发制冷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2002年12月2010年6月任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晓秋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8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训雨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少华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唐金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唐金龙先生简历
唐金龙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会计师。200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历任武进工程塑料厂车间主管、武进礼嘉建东木器厂财务主管、武进市南方制冷器材厂财务主管、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0年至今任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常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常发农业机械营销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常发农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武进江南铝氧化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常发源润物资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常发锋陵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东经壹贰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常州常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海发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昆山市海发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常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创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苏州常发置业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常大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常发制冷器件销售有限公司监事。
唐金龙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通过持有控股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