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2-020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甘肃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及其股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有关要求的通知》(甘证监函字【2012】180号)文件要求,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履行完毕和尚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甘肃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统计表(一)
(履行完毕承诺事项)
公司名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2012年10月26日
| 承诺人 | 承诺人 性质 | 承诺 做出时间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期限 | 截至目前 承诺履行情况 | 解决方案 |
|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2011年 11月12日 |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9.66%,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 2011年11月12日至2012年5月11日 | 履行完毕。 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前归还全部资金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并于2012年5月15日公告。 | |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1日 | 履行完毕。 履行期内遵守承诺 | |
|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1日 | 履行完毕。 履行期内遵守承诺 | |
| 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1日 | 履行完毕。 履行期内遵守承诺 | |
| 盘锦华迅石油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1日 | 履行完毕。 履行期内遵守承诺 |
甘肃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统计表(二)
(尚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
公司名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2012年10月26日
| 承诺人 | 承诺人 性质 | 承诺 做出时间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期限 | 截至目前 承诺履行情况 | 解决方案 |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股东 | 2011年 6月22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010年 6月2日 | 因蓝科高新注册资本由1068万元增加至6500万元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由国机集团承担相应责任。 | 无限期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010年 6月2日 | 因职工股清理行为产生纠纷给蓝科高新造成损失的,由国机集团承担相应责任。 | 无限期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010年 6月2日 | 国机集团及国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任何与蓝科高新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国机集团及国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不会注解或间接的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蓝科高新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造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无限期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 |
|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2011年 6月22日 |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能够满足持续经营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为正数,在保持股本规模、股票价格和经营业绩相互匹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应不少于1股。在符合以上条件下,公司可以同时进行现金和股票分红;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无限期 | 履行之中,遵守承诺。 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实施公告于2012年6月11日发布,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15日,除息日为2012年6月1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6月21日,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 |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