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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刘马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张宏伟
    刘马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卓华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亚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党荣毅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荣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561,959,384.4913,004,441,848.3911.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7,256,172,414.106,404,447,112.951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353.8413.2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89,638.68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26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3,547,449.12629,838,534.34-60.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810.3779-6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210.3820-59.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810.3779-60.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89.22减少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79.32减少5.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764,783.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72,7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37,719.58
    所得税影响额2,463,591.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8,790.55
    合计-6,951,982.7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5,04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66,346,23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4,468,916人民币普通股
    肖洪林13,183,004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470,179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836,504人民币普通股
    张宏伟8,691,5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456,5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088,642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5,857,17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282,158,147.99元,比上年末增加105.25%,主要是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应收股利47,858,280元,比上年末增加3641.17%,主要为民生银行分红款因质押未解除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14,337,000.00元,比上年减少25.86%,主要为公司赎回部分理财产品所致;

    (4)在建工程224,293,334.85元,比上年增加33.11%,主要为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公司园区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337,541,520.89元,比上年增加127.34%,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预收粮款所致;

    (6)应付利息55,805,521.85元,比上年末增加155.57%,主要为公司2012年发行的短融较2011年发行的短融付息方式不同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现金流量构成变化的说明

    (1)营业收入3,489,611,490.94元,同比增加44.72%,主要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公司粮油项目经营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3,259,563,739.19元,同比增加61.75%,主要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公司粮油项目经营量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212,552,574.93元,同比减少50.06%,主要为本期较上年同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即转让东方家园实业及东方家园建筑装饰公司所致。

    (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974,605,465.99元,同比增加45.56%,主要为子公司粮油本期实现收入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9,520,957.47元,同比减少46.06%,主要为本期往来款减少所致;

    (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71,342,601.58元,同比增加56.41%,主要为粮油项目本期支付的原粮采购款增加所致;

    (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5,265,745.45元,同比减少42.62%,主要为本期较上年同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即转让东方家园实业及东方家园建筑装饰公司所致。

    (8)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4,310,158.86元,同比增加264.73%,主要为公司参股的民生银行2012年派发2011年度及2012年中期红利所致;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56,270,139.19元,同比减少58.43%,主要为本期较上年同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即转让东方家园实业及东方家园建筑装饰公司及本年度东方粮油方正、五常园区项目建设基本收尾所致;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55,875,849.38元,同比增加62.67%,主要为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676,667,978.13元,同比增加51.53%,主要为偿还两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银海金业有限公司(下称“银海金业”)2011-2013 年度如未能实现累计7200 万元净利润,东方实业在2013 年度银海金业审计值确定后30 日内以现金一次性补足其差额。并且如上市公司在2011-2013 年期间对持有的银海金业51%股权进行出售,东方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出售该股权所获溢价部分及持有股权期间已经实现利润之和,经折合平均,自2007 年8 月到出售股权时实现平均年投资回报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届时若平均年投资回报率未达到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则东方实业负责在上市公司所出售股权交割后30 日内以现金一次性补足其差额。

    上述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2—01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实业”)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东方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银海金业有限公司(下称“银海金业”)2011-2013年度如未能实现累计7200万元净利润,东方实业在2013年度银海金业审计值确定后30日内以现金一次性补足其差额。并且如上市公司在2011-2013年期间对持有的银海金业51%股权进行出售,东方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出售该股权所获溢价部分及持有股权期间已经实现利润之和,经折合平均,自2007年8月到出售股权时实现平均年投资回报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届时若平均年投资回报率未达到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则东方实业负责在上市公司所出售股权交割后30日内以现金一次性补足其差额。

    上述承诺公布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承诺期限为2011年10月15日至2014年5月30日。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