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李世杰 | 董事长 | 因公出差 | 王飚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世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苗西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苗西红 |
公司负责人李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西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西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245,378,511.79 | 3,884,125,125.30 | 9.3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895,511,905.93 | 2,751,077,990.67 | 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89 | 3.70 | 5.1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333,345.27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3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740,732.09 | 157,748,586.44 | -58.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1 | -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1 | -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1 | -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5 | 5.59 | 减少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4 | 5.58 | 减少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433.9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1,480.7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7,570.74 |
所得税影响额 | -33,58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106.25 |
合计 | 60,651.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2,35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94,405,26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84,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一号 | 1,40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罗德中国股票基金 | 1,251,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56,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19,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81,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041,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变动金额 | 增减变动% | 变动主要原因的说明 |
货币资金 | 526,761,054.67 | 250,110,932.83 | 276,650,121.84 | 110.61% |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
预付款项 | 18,934,983.46 | 8,811,921.03 | 10,123,062.43 | 114.88% | 磨料磨具产业预付原料款增加 |
应收股利 | 9,040,000.00 | 940,000.00 | 8,100,000.00 | 861.70% | 参股项目已宣告未发放现金股利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00.00% | 收回到期委托贷款所致 |
在建工程 | 43,884,367.82 | 26,902,062.96 | 16,982,304.86 | 63.13% | 泰山砂布砂纸二期厂房等工程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294,756,000.00 | 444,756,000.00 | -150,000,000.00 | -33.73% | 归还短期借款 |
应交税费 | 40,696,987.92 | -5,826,891.89 | 46,523,879.81 |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增加 | |
应付利息 | 11,122,222.22 | 274,299.96 | 10,847,922.26 | 3954.77% | 计提应付债券利息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00.00% | 归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000,000.00 | 50.00% | 本期新增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400,000,000.00 | - | 400,000,000.00 | 新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 | |
二、利润表项目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变动金额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的说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989,075.44 | 1,119,822.17 | 1,869,253.27 | 166.92% | 营业税金增加 |
财务费用 | 42,351,324.03 | 22,302,049.56 | 20,049,274.47 | 89.90% | 新发行公司债券财务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0,848,966.66 | 11,937,177.93 | -32,786,144.59 | -274.66% | 本期收回应收鲁意纤维应收款项冲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 |
投资收益 | 227,168,986.21 | 775,270,867.15 | -548,101,880.94 | -70.70%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投上年同期因所投资单位通裕重工、圣阳股份增发股份,确认视同处置收益,本期该项收益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223,673.85 | 849,756.47 | -626,082.62 | -73.68% | 本期减少环境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支出 | 89,329.85 | 53,434.08 | 35,895.77 | 67.18% | 销售滞纳金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7,070,280.81 | 112,871,928.23 | -55,801,647.42 | -49.44% | 本期视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导致的递延所得税减少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变动金额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的说明 |
筹资活动产生的小计流量净额 | 134,277,175.03 | -217,737,682.62 | 352,014,857.65 | 本期增加发行公司债券收到现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成承诺事项 | 承诺 主体 | 承诺内容 | 承诺完 成期限 |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控股 股东 | 若高新投转让所持有的仁康药业、康威通信、中新消防、双凤股份等四家公司股权的价格低于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转让底价或上述股权转让意向书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其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在上述四家公司股权转让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鲁信高新补足。 | 长期 | (1)康威通信、双凤股份转让价格均未低于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转让底价; (2)仁康药业、中新消防尚未完成转让,鲁信集团需继续履行该项承诺。 |
控股 股东 | 对于项目公司在完善产权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或因产权不完善而形成损失的,按照高新投所持股权比例计算相关费用或损失金额,由我公司在接到鲁信高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鲁信高新补足。 | 长期 | (1)鲁信集团已履行神思电子、新风光电子、星华氨纶、青湖电子项目的承诺。 (2)科汇电力、汇丰电子、鲁信药业产权不完善情况尚未有进展,鲁信集团将继续履行承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国有股转持办法的承诺: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要求,本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愿意承担高新投的国有股转持义务,同意以鲁信高新的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的方式替代高新投的转持国有股。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鲁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10.1.13- 2013.1.13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担保事宜的相关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鲁信集团若发生与上市公司的业务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事项将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在鲁信集团实质性保持对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期间,鲁信集团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鲁信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鲁信集团保证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如鲁信集团或鲁信集团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鲁信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鲁信集团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在进行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双方《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鲁信集团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鲁信集团将做出赔偿。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要求。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后,为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鲁信高新承诺: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0-2012 |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股利3349.62万元。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其中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有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现金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世杰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12-43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济南鲁信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长李世杰因公出差,授权董事王飚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推选的董事王飚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2012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基本制度》;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资产减值管理制度》、《发展战略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子公司控股管理办法(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等八项基本制度。
三、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12-44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事项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2]88号)的要求,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来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到期的承诺事项:
未完成承诺事项 | 承诺 主体 | 承诺内容 | 承诺完 成期限 |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控股 股东 | 若高新投转让所持有的仁康药业、康威通信、中新消防、双凤股份等四家公司股权的价格低于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转让底价或上述股权转让意向书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其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在上述四家公司股权转让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鲁信高新补足。 | 长期 | (1)康威通信、双凤股份转让价格均未低于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转让底价; (2)仁康药业、中新消防尚未完成转让,鲁信集团需继续履行该项承诺。 |
控股 股东 | 对于项目公司在完善产权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或因产权不完善而形成损失的,按照高新投所持股权比例计算相关费用或损失金额,由我公司在接到鲁信高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鲁信高新补足。 | 长期 | (1)鲁信集团已履行神思电子、新风光电子、星华氨纶、青湖电子项目的承诺。 (2)科汇电力、汇丰电子、鲁信药业产权不完善情况尚未有进展,鲁信集团将继续履行承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国有股转持办法的承诺: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要求,本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愿意承担高新投的国有股转持义务,同意以鲁信高新的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的方式替代高新投的转持国有股。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鲁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10.1.13- 2013.1.13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担保事宜的相关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鲁信集团若发生与上市公司的业务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事项将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在鲁信集团实质性保持对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期间,鲁信集团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鲁信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鲁信集团保证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如鲁信集团或鲁信集团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鲁信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鲁信集团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在进行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双方《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鲁信集团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鲁信集团将做出赔偿。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控股 股东 | 关于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要求。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 长期 | 鲁信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 |
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后,为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鲁信高新承诺: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0-2012 |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股利3349.62万元。 |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