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生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汪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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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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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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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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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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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1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不超过10配3的比例实施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59】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 2012年8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银绒业全体股东(总股本556,000,000股)按照每 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于 2012年8月28日开始至9月3日结束,有效认购数量为162,851,205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166,800,000股)的97.633%,认购金额为633,491,187.4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10,218,424.8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配股获配的股票共计162,851,205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2年9月11日上市。公司2011年配股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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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
□ 确数 √ 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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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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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